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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两分钟,乔曙便彻底醒过神来。

目光扫到手机里那笔扎眼的转账记录,他懊恼地狠狠捂住头。

其实已经很谨慎了。

单独的电话,加装了变声器,还绑定了别人的银行卡。

一张国内一张国外。

为了快,他选了国内的卡。

但也保不齐被查到。

事到如今,再怨谁都没用,只能硬着头皮,想办法给自己擦干净这趟浑水。

稍定了定神,乔曙咬咬牙,拨出电话。

……

法槌重重落下。

审判长目光沉肃,扫过庭上众人:“现在开庭!首先核对本案当事人基本信息。”

“原告乔夏,系万客达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冉,滨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乔振邦,系万客达集团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乔廷威,系被告之子,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信息核对完毕,徐冉当即起身,声音清亮掷地有声:“审判长、审判员,原告现就被告乔振邦涉嫌强奸、妨害公司管理秩序、洗钱等刑事犯罪关联的人身权侵权、董事职务侵权及民事赔偿纠纷,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确认被告为非法控制万客达,指使他人诱骗发生性关系、意图致原告怀孕的强奸教唆行为构成违法,侵害原告人身及人格尊严权,判令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判定被告利用董事身份,指使人员渗透公司、干扰经营决策的行为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对公司经营的恶劣影响;”

“三、撤销被告万客达董事职务,剥夺其相关全部职权,判令其终身不得担任万客达及下属关联企业任何管理职务;”

“四、确认被告洗钱行为侵害原告及公司合法权益,判令其退缴全部非法资金,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原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全部合理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六、将本案中被告涉嫌刑事犯罪的全部线索及证据,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旁听席上响起一片细碎的吸气声。

这场庭审本就因牵扯上市公司核心董事的刑事与民事双重纠纷,叠加家族企业权斗、高龄涉案的多重焦点,备受关注。

法庭旁听席早被争抢一空,一票难求,座中满是紧盯万客达的股民、资深财经爱好者。

财经周刊、商业新闻网等专业财经媒体,本地主流媒体的法治、财经版面记者也悉数到场。

万客达集团行政、法务、公关三大团队也全员列席,全程凝神记录庭审核心要点,一举一动皆为后续集团公告发布、股价维稳预案落地、内部秩序整顿做着万全准备。

乔家众人则垂首静坐,颜面尽失,家族内斗的丑闻公之于众,让他们如坐针毡。

爷爷辈的陷害孩子,孩子反手告上法庭。

乔廷威面色涨红,急切抗辩:“审判长,原告纯属恶意诬告!”

“我父亲年逾七旬,是万客达创始元老,为集团操劳半生,其诉讼请求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再加上我父亲主动自首,我方请求法院全部驳回!”

徐冉:“有无事实依据,并非被告方一句‘诬告’就能定论。”

“原告方已向法庭提交完整证据链,含被告指使秘书向戚析转账的银行流水、涉案通话录音及变声器鉴定报告,还有万客达行政秘书的证人证言与工作记录,足以证明乔振邦为争夺公司控制权,蓄意策划并指使他人诱骗原告发生性关系、意图使其怀孕,企图实现人身控制。”

“其行为既违反《民法典》人身权保护规定,更涉嫌刑事犯罪,相关证据已同步移交公安机关。”

“至于被告所称‘创始元老、操劳半生’,原告方从未否认其过往贡献,但功过不能相抵,法律更不因年龄、资历而偏私。”

“被告身为公司董事,非但未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利益,反而利用职权谋私,肆意侵害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早已违背董事忠实义务,撤销其董事职务于法有据!”

乔振邦坐在被告席上,喉间低低闷咳两声。

乔廷威意会:“审判长,我父亲年届 76,身患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老年病,身体孱弱。”

“原告刻意夸大事实,对其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恳请法院考量被告高龄又是自首且无实际危害结果的情节,对本案从轻处理!”

徐冉当即反驳:“审判长,被告高龄并非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清晰显示,被告策划本案时思路缜密,从使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资金,每一步均有预谋,其辨认与控制能力并未因年龄有所减弱。”

“且其行为虽因原告及时察觉未造成实际人身损害,但已对原告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更对万客达集团的经营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所谓‘无实际危害结果’纯属狡辩。”

乔廷威急赤白脸地反复强调乔振邦的高龄与过往功绩。

徐冉逐一罗列证据,将乔振邦的犯罪预谋与违法事实层层剖开。

乔夏始终端坐于原告席,面色平静无波。

周砚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目光始终落在乔夏身上。

尽管他们做了充足的准备,但乔振邦年纪太大了。

七十五岁以上是真正的法外狂赌,法抗太高了。

本案当庭宣判并即时生效。

确认乔振邦教唆、妨害公司管理、洗钱关联的人身及公司侵权行为违法。

判令其在本地主流财经媒体登报道歉,赔偿乔夏精神损害抚慰金 20万元。

撤销其万客达董事职务、剥夺全部相关职权,5年内禁止担任集团及关联企业管理职务。

退缴非法资金 180万元,赔偿公司商誉及经营损失 80万元。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按 7:3比例由乔振邦、乔夏分担,律师费各自承担,刑事部分另案审理。

刑事判决中,乔振邦因 76岁高龄、自首、犯罪未得逞等情节,三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3年。

鉴于其高龄且患高血压、冠心病,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监管,缓刑期间禁止接触乔夏、进入万客达办公区域。

乔振邦深深看了眼乔曙,最终签字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