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在伦巴第的官道上辘辘前行,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莫萨斯从戒指中取出那枚生锈的勋章,指尖轻轻抚过上面“卡丽”两个字,正欲收回,忽然触到戒指角落里另一样东西——一个用旧亚麻布包裹的小包,方方正正,压在几卷秘典下面。
他愣了一下,意识探入,将那布包取了出来。
亚麻布已经洗得发白,边角处有几块深色的污渍,是汗迹,也是岁月。
他认得这块布,是父亲书房里那块铺在桌上的旧桌布,用了三十年,磨得都快透了,母亲说要扔,父亲总说“还能用还能用”。
他缓缓打开布包。
里面是一封信,信纸折得整整齐齐,边角已经起了毛边。信的上面,压着一枚银质的家族纹章——哈里维家族的纹章,一柄长剑穿过橡树,树下是三颗星星。纹章背面刻着一行小字:“根深则叶茂。”
还有一块干硬的黑面包,用油纸包着,已经硬得像石头。面包上插着一张小纸条,歪歪扭扭写着:“路上吃。”
是母亲的笔迹。
莫萨斯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他展开信纸,就着窗外透进来的最后一缕天光,逐字逐句地看下去。
“吾儿莫萨斯: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应该已经在去往永夜城的路上了。为父不知道你究竟在帝都做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被通缉。但为父知道,你从小到大,从来不是个会做坏事的孩子。
二十年前,你从骑士学院毕业,为父曾以为你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骑士,光耀哈里维家族的门楣。后来你告状不成反被罚金,为父替你交了钱,什么都没说,只是拍了拍你的肩膀。你还记得吗?
因为为父知道,你做的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你在军中二十年不得升迁,为父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帮不上忙。哈里维家族只是边境小贵族,护不住自己的儿子,是为父无能。
但你从不抱怨,每次回家都笑着说一切安好。你以为为父不知道吗?为父是老了,可眼睛还没瞎。你每次回来,身上的伤疤都比上次多一道,眼里的光都比上次暗一分。
为父心疼,可不知道该怎么办。
直到那天,你忽然回来说要出远门,可能要很久才能回来,甚至……可能再也不回来。为父问你出了什么事,你不说。问你得罪了谁,你也不说。只是跪下来,给为父和你娘磕了三个头。
那一刻为父就知道,我的儿子,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走的路。
不管那条路通向哪里,为父都支持你。
你的大哥听说你要走,连夜从领地赶回来送你。他有句话让我一定转告你:万一在外面没混出出息,就回家。家里永远有你的房间。你娘已经把那间屋子重新收拾过了,被子晒得蓬松松的,就等你回去睡。
为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也不知道你投奔的是什么人。但为父相信你的眼光。你能看中的人,想必不是凡人。
临别前,为父只有几句话叮嘱你:
第一,无论做什么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父教了你二十年骑士之道,虽然那东西在世间行不通,但做人的底线,不能丢。
第二,照顾好自己。你从小就不懂得爱惜身子,练剑练到吐血,打仗打到身上没一块好肉。现在一个人在外面,要学着对自己好一点。
第三,……有空,就写封信回来。哪怕不寄,就自己留着。等将来老了,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也是好的。
你娘给你烤了块面包,非要塞进去。她说你小时候最爱吃她烤的面包,每次离家都要带一块。为父说都硬成石头了还带什么,她瞪了我一眼,说:我儿子就爱吃这个。
她给你收拾包袱的时候,偷偷抹了好几次眼泪。但当着你的面,她一滴泪都没掉。她说:我儿子是去做大事的,我不能让他牵挂。
莫萨斯,不管你去哪里,不管你做什么,你永远是哈里维家的儿子。这枚家族纹章,你带上。万一……万一哪天想家了,就拿出来看看。
父字
凯特帝国历589年,暮春”
信纸上有几处字迹微微晕开,像是被水滴打湿过。
莫萨斯握着信纸的手,指节泛白。
他抬起头,望向窗外沉沉的夜色。
眼前浮现的,是离家那天的场景。
那是帝都事变后的第五天,他化妆潜出城门,一路向北,先去了卡丽的坟,然后绕道回了趟家。
哈里维家族的领地在凯特帝国北境的边陲,一片不算富庶却足够温饱的土地。
城堡不大,墙上的石砖已经斑驳,墙角长着青苔。他从小在这里长大,每一块石头都认得。
他到家时,父亲正在书房里看书。老男爵已经七十三了,头发全白,背也有些驼,可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清亮。
看见他进来,老人放下书,什么都没问,只是说:“回来了?饿不饿?让你娘给你做点吃的。”
他说不饿,坐下来,陪父亲喝茶。
茶是自家种的粗茶,苦涩,但回甘。
父子俩就这样坐着,谁也不说话,谁也不问。
直到晚上,他大哥莫里斯从领地赶回来。
莫里斯比他大十二岁,从小就像个小父亲一样护着他。小时候他被人欺负,大哥总是第一个冲出去替他打架,打完回来被父亲罚跪,下次照样冲出去。
大哥进门时,风尘仆仆,胡子拉碴,一看就是连夜赶路。他看见莫萨斯,愣了愣,然后大步走过来,一把抱住他。
抱得很紧。
“臭小子,”大哥的声音闷闷的,“吓死我了。听说帝都那边出了大事,我还以为……”
他说不下去。
莫萨斯拍拍大哥的背:“没事,我好好的。”
那天晚上,母亲做了一桌子菜——烤羊肉、炖蘑菇、腌菜、黑面包,还有他从小最爱吃的蜂蜜烤饼。一家人围坐在那张用了三十年的旧木桌旁,谁都没提帝都的事,只是说些家长里短。
母亲说他瘦了,非让他多吃两块羊肉。
父亲说今年领地收成不错,秋天应该能多酿些酒。
大哥说他的小儿子最近学会了骑马,整天缠着他要当骑士。
莫萨斯听着,笑着,应着。
可他心里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饭后,父亲把他叫进书房。
老人关上房门,沉默了很久,才开口:“说吧,出了什么事。”
他知道瞒不过父亲,便简略地说了——大皇子叛乱,他被牵连,成了通缉犯,需要离开凯特,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他没说永夜神君,没说暗黑圣教,没说那些不能说的秘密。
父亲听完,没有追问,只是点点头:“去吧。”
然后老人从抽屉里取出那枚家族纹章,递给他:“带上。”
他愣住了:“父亲,这是……”
“传给长子的。”老人说,“但你是次子,从小什么都让着你哥。这次,让他让让你。”
他眼眶发酸,想说不要,却说不出口。
老人看着他,忽然笑了笑:“你从小就有主意。当年告状那事,为父劝你别去,你偏要去。后来去参军,为父想让你留在本地,你偏要去北境。现在……现在你又要走。”
老人的声音有些哽咽,但很快稳住了。
“为父拦不住你,也不想拦。去吧,去做你想做的事。”
那一夜,他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他就要走了。
母亲给他收拾包袱,装了一大包吃的——干肉、奶酪、面包、果酱,恨不得把厨房都装进去。他笑着说够了够了,母亲不听,继续往里塞。
大哥送他到城堡门口。
两人站在那扇生锈的铁门前,沉默了很久。
大哥忽然开口:“莫萨斯。”
“嗯?”
“我不知道你要去哪里,要做什么。”大哥看着他,眼睛里有血丝,显然也是一夜没睡,“但我知道,你不是个会做坏事的人。”
他没说话。
大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袋,塞进他手里:“拿着,路上用。”
他打开一看,是一袋银币,少说也有三四十枚。
“大哥,我不能……”
“别废话。”大哥打断他,“我是长子,家里的一切将来都是我的。你什么都没有,这点钱算我提前分给你的家产。”
他握紧那个布袋,喉咙发紧。
大哥看着他,忽然笑了笑,笑容里有几分他小时候常见的顽皮:“万一在外面没混出出息,就回家。”
“什么?”
“家里永远有你的房间。”大哥拍拍他的肩膀,“娘已经把屋子重新收拾过了,被子晒得蓬松松的,就等你回去睡。”
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大哥的笑容淡了些,眼里多了些他看不懂的东西:“臭小子,我比你大十二岁,从小看着你长大。你小时候说要当骑士,我就觉得你肯定能当上。后来你被那帮贵族欺负,我就想去替你拼命,可爹不让。他说,那是你自己的事,得你自己去解决。”
大哥顿了顿,声音低下去:“现在你要走了,我没什么能帮你的,就只有这句话——不管混成什么样,家永远在。”
莫萨斯看着大哥,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
那年他七岁,被邻家贵族的孩子欺负,大哥知道后,一个人跑去把那孩子揍了一顿。回来被父亲罚跪,跪了一整夜,第二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他跑去问大哥疼不疼,大哥笑着说:不疼,你哥皮糙肉厚。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欺负他。
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有个不要命的大哥。
“大哥,”他开口,声音有些沙哑,“我……”
“行了,”大哥打断他,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婆婆妈妈的。走吧,再不走,娘又要哭了。”
他点点头,转身上马。
走了几步,他回头看去。
大哥还站在那扇生锈的铁门前,晨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母亲站在城堡的窗口,正用手帕擦着眼睛。
父亲站在母亲身边,挺直了脊背,像一棵老橡树。
他忽然想起父亲信里的那句话:“你娘给你收拾包袱的时候,偷偷抹了好几次眼泪。但当着你的面,她一滴泪都没掉。”
他回过头,策马向南。
没有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