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1977年高考又一春 > 第701章 草原狼格桑花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高考结束后的日子,过得比内蒙古大草原的冬季还要难熬——除了漫天卷地的风雪,就只剩无边无际的孤寂,冷得刺骨,静得让人发慌,连风刮过草尖的声音,都显得格外刺耳。

格桑花自那次跟野狼群死战一场后,就彻底没了往日的精气神。

往日里它总爱蹦蹦跳跳,竖起耳朵警惕地巡视着育种站的每一寸土地,可现在,多半时候都耷拉着脑袋,趴在墙角晒太阳,连尾巴都懒得摇一下,眼神里满是挥之不去的疲惫和藏不住的怯懦。

鳌嘎是个无儿无女的单身汉,一辈子守着这片草原,手上的老茧厚得能磨破布料,脸上的皱纹深得能夹住雪花,格桑花没了刘忠华的依赖,也成了没人时刻疼爱的“单身狗”。

一老一狗,就这么凭着一股“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劲儿,天然凑成了一家人,没有轰轰烈烈的羁绊,只有无声的陪伴。

所以,草原上的人时常能看见,一个手里攥着磨得发亮的旱烟枪、脸上刻满皱纹的老汉,在没过脚踝的积雪里快步走着,烟袋锅子时不时冒出一缕白烟,在寒风里转瞬即逝。

他身后总跟着一只无精打采却依旧警惕的狗,那狗的耳朵时不时抖一下,鼻尖蹭着积雪,嗅着四周的气息,一人一狗的身影,在茫茫雪原上,显得格外单薄,却又格外默契。

说起来,格桑花之所以倒向鳌嘎,全是刘忠华的疏忽,是他亲手把这只满心依赖他的狗,推到了别人身边。

之前为了应付高考,刘忠华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书本上,白天啃书啃到嘴唇发干,晚上挑灯夜读到眼皮打架,煤油灯的火苗映着他疲惫的脸,连格桑花的存在,都渐渐被他忽略。

他忘了给格桑花喂最爱吃的羊杂碎——那是鳌嘎特意帮他留的,用清水煮得软烂,拌上一点点盐,是格桑花以前最痴迷的吃食。

他忘了陪它在院子里遛弯,忘了以前每天傍晚,格桑花都会叼着他的裤脚,拉着他去看草原上的落日,忘了它凑过来蹭他裤腿、求摸摸的时候,他以前总会笑着揉一揉它的脑袋。

甚至有一次,格桑花因为想念他,小心翼翼地凑到书桌边,用脑袋蹭他的胳膊,却被他不耐烦地推开,语气里满是烦躁:“别烦我,没看见我正看书吗?”

就是这一句不耐烦的呵斥,就是这份日复一日的冷落,让格桑花彻底对他失去了信心和依赖,转身投向了整天对它嘘寒问暖、喂它吃喂它喝的鳌嘎。

鳌嘎也不负格桑花的信任,他知道这只狗受过伤,心里藏着怕,每当在院子里晒太阳,顺手就会捋一捋格桑花的后背,力道轻柔,专挑它最舒服的地方挠,挠得它舒服地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满足声。

那副享受的模样,像是卸下了所有的防备和伤痛,连耳朵都软乎乎地贴在脑袋上,再也没有了往日跟野狼厮杀时的凶狠。

刘忠华看在眼里,心里像被草原上的冰碴子扎了一下,虽有一丝愧疚,却也暗自觉得这样也好——鳌嘎孤单,格桑花落寞,一人一狗彼此有个伴儿,总比各自孤零零的强。

育种站四周全是用黄土夯实的土墙,足足有一人多高,墙面粗糙坚硬,摸上去硌得手疼,墙根下还堆着一些干枯的牧草,这在常年有野狼出没的草原上,的确能起到不小的防御作用。

夜里天寒地冻,气温低到能把唾沫星子冻成冰粒,刘忠华从不让格桑花出院子,他怕它再遇到狼群,怕它再受那样的重伤。

可格桑花像是刻在骨子里的职责,像是天生就知道自己要守护这片院子,每晚都自觉地坚守岗位,趴在院门口,耳朵贴在地上,捕捉着四周的一切动静。

只要院墙外有一丝风吹草动,哪怕是雪花落在草叶上的细微声响,哪怕是远处野兔跑过的脚步声,它都会立马站起身,弓着身子,毛发倒竖,对着院落外面狂吠不止。

它的声音洪亮,穿透了呼啸的寒风,却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胆怯,吠叫的时候,后腿会不自觉地往后缩一下,显然是上次跟野狼厮杀的阴影,还没彻底散去。

每当这个时候,刘忠华和鳌嘎就知道,野狼又来了,它们就埋伏在院墙外的丘陵后面,藏在干枯的灌木丛里,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院子里的牛羊,虎视眈眈,透着嗜血的凶光。

刘忠华总会立马披起厚重的棉袄,棉袄上还带着炕头的余温,他手脚麻利地推开门,寒风瞬间灌了进来,冻得他打了个寒颤,却依旧站在门口,目光紧紧盯着格桑花,一刻也不敢离开。

他心里打着两个算盘,两种心思在他心里翻来覆去,搅得他心神不宁。

一是担心格桑花脾气一上来,借着墙角堆着的饲料堆跳出院墙,再跟野狼群杀在一起——上次厮杀,格桑花被狼咬得遍体鳞伤,后腿上的伤口深可见骨,流了好多血,躺了半个多月才勉强能走,身上的伤疤至今还清晰可见,他再也不想看到格桑花受那样的罪。

二是心疼格桑花,自打那次厮杀后,它看似恢复了往日的模样,能跑能跳,能吃能喝,实则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夜里吠叫时,尾巴都会忍不住发抖,浑身的毛发都绷得紧紧的,他站在旁边,也算给它壮壮胆,让它知道,它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这两种心思看似矛盾,可刘忠华心里清楚,不管怎样,先看好格桑花,保住它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哪怕它不再依赖自己,哪怕它眼里只有鳌嘎。

站在门口,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疼得他直咧嘴,刘忠华赶紧把双手插进棉袄袖口,缩了缩脖子,领口的绒毛蹭着脸颊,带来一丝微弱的暖意。

他抬头瞧着狂风嘶吼的深夜,雪原上的风卷着积雪,呼啸着掠过丘陵,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野狼的嚎叫,又像是冤魂的哭泣,听得人心里发毛,后脊梁骨发凉。

恍惚间,他想起了自己刚来这里插队的时候,那时候他才十七岁,还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城里小子,什么都觉得新鲜好玩。

毕竟他生在城里,长在城里,从没见过无边无际的草原,从没见过成群的牛羊低头吃草的模样,更没见过凶狠的野狼,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可好奇过后,就是接踵而至的困难,那些困难,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差点把他压垮。

他才知道,这片看似辽阔美丽的草原,隐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危险,稍有不慎,就可能丢了性命,就可能永远回不了家乡,见不到父母。

知青下乡,天南海北到处都有,南北差异大得很,每个地方的知青,都有自己的难处,都有自己的恐惧。

刘忠华听其他知青说,往南边去插队的,因为天气湿热,常会遇到一些有毒的东西,比如吐着信子的毒蛇、藏在石头缝里的毒蝎,还有浑身是刺的毒蜈蚣,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但这些东西并非常见,只要多加小心,走路时多看脚下,不随便翻动石头,就能避开,算不上致命的威胁。

对南边的知青来说,最常见、也最头疼的,当属七里蜂,那是一种产自云南的胡蜂,毒性大得吓人,杀伤力极强。

刘忠华有个同学在云南插队,来信说,七里蜂蛰一下,能直接放倒一头壮牛,牛疼得满地打滚,半天缓不过来,要是被群蜂围攻,没及时救治,人都能被蛰死,死状凄惨。

对此,刘忠华想都不敢想,一想到密密麻麻的七里蜂扑过来的样子,他就浑身发冷,后背冒冷汗。

同学还在信里调侃,七里蜂最有趣的就是名字里的“七里”——顾名思义,只要你惹到了它们,它们就会追着你跑七里地,不把你蛰上几口,不把你蛰得浑身红肿,绝不会善罢甘休。

不过还好,七里蜂也不是蛮不讲理,只要不主动去捅它们的蜂窝,不主动招惹它们,它们也不会主动群起而攻之,对付起来,倒也不算太难,只要远远避开就好。

可插队到北方大草原的知青,运气就没那么好了,他们遇到的危险,远比南边的知青更致命,更防不胜防。

在这里,有一种东西,哪怕你不招惹它,哪怕你安安分分待在院子里,它也会对你虎视眈眈,随时可能扑上来咬你一口,置你于死地,这种东西,就是草原狼。

它们狡猾、凶狠、群居,智商极高,懂得配合,一旦盯上目标,就绝不会轻易放弃,哪怕耗费几天几夜,也要把目标拿下,啃食殆尽。

刘忠华插队的地方,大部分是平坦的草原,一眼望不到边,可为了躲避一刮就能刮大半年的劲风,育种站特意建在了一个坑洼处,四面环绕着低矮的丘陵,既能挡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野狼的袭击。

“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夏季,草原上草木茂盛,绿草如茵,羊群、牛群都在广袤的草原上自由活动,啃食着鲜嫩的牧草,那时候,野狼一般不会来这片区域。

它们怕人多,也怕牛羊的数量太多,不好下手,更怕被牧民们的牧羊犬围攻,所以大多躲在远处的深山里,靠着捕捉野兔、田鼠过日子。

可一到冬季,漫天遍地都是厚厚的积雪,积雪没到脚踝,有的地方甚至能没过膝盖,草木枯萎,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食物极度匮乏,野兔、田鼠都躲在地下冬眠,野狼找不到食物,就只能铤而走险。

丘陵之外,就常常埋伏着大大小小的狼群,它们缩在雪地里,浑身的毛发与白雪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它们到底是为了来避风,为了躲避雪灾,还是单纯地对育种站里的牛羊虎视眈眈,想找些食物过冬,刘忠华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每到冬天,夜里的危险就多了一分,格桑花的吠叫,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急促,而那些隐藏在暗处的草原狼,也变得越来越狡猾,越来越有耐心。

就在刘忠华暗自思忖的时候,格桑花的吠叫突然变得异常尖锐,浑身的毛发绷得笔直,前腿微微弯曲,做出了攻击的姿势,眼神里满是恐惧,却又带着一丝倔强,死死地盯着院墙的方向。

刘忠华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顺着格桑花的目光看去,只见院墙外面的雪地里,隐约有几道黑影在晃动,伴随着低沉的狼嚎,那狼嚎声不远不近,却透着刺骨的寒意,直往人骨头缝里钻。

他知道,这次的狼群,恐怕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凶猛,而格桑花,恐怕又要面临一场恶战,他的手心瞬间冒出了冷汗,紧紧攥着拳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都要护住格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