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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红色桑塔纳之谜:1996年义乌劫车杀人案午夜追踪

1996年8月5日深夜10点,江西东乡县邓家收费站,暑热未消。交警黄坚和同事周细文正在疏导因道路施工而拥堵的车流。

就在这时,一辆没有悬挂牌照的暗红色桑塔纳轿车,竟无视警示,从东乡往南昌方向驶入了单向通行路段。

黄坚立即上前,挥手示意其倒车。然而,驾驶座上的年轻男子显得异常慌乱,倒车档挂了足足十来分钟,刺耳的齿轮摩擦声在夜色中回荡,车子却始终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反常的一幕引起了黄坚的警觉。他走上前,要求检查证件。

司机递过来的是一本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姓名一栏写着“张光伟”。

借着收费站的灯光,黄坚仔细比对,发现照片上的人像与眼前这张略显稚嫩且惊惶的脸并不相像,且证件本身有明显的涂改痕迹。他不动声色地追问:“你是哪里人?”

“湖北的。”

“湖北人怎么开着浙江义乌的车?”

“打…打工的。”

“老板是谁?”

对方顿时语塞。黄坚又试探着询问其部队番号,对方更是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疑点重重,黄坚当即决定暂扣车辆。

车上的两人见势不妙,神色愈发慌张。他们溜到附近小店,用随身携带的一只bp机和一枚金戒指抵押了200元现金,然后几次三番试图将钱塞给黄坚和周细文,低声下气地哀求“行个方便”,均被严词拒绝。

眼见贿赂无果,两人借口要打电话找老板商量,趁交警不备,迅速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

他们仓皇逃离后,那辆无牌的红色桑塔纳静静地停在原地,仿佛一个沉默的罪证,而它所隐藏的骇人秘密,此刻还无人知晓。

时间倒回至前一天,8月4日。在浙江省金华义乌市,居民骆三红的心从傍晚开始就悬了起来。

他的妻子骆莲娟,一位勤恳的女出租车司机,在当天早上7点多开着那辆新买不久的桑塔纳出门营运后,便再无音讯。

这极不寻常——骆莲娟跑车极有规律,下午三四点便会收车回家,即便是出长途或需要在外过夜,也一定会往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

然而,这天直到夜幕降临,骆三红多次传呼妻子,传呼机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不祥的预感像藤蔓一样缠绕着他,让他在这炎热的夏夜辗转难眠。

8月5日上午,顶着通宵未眠的疲惫,骆三红匆匆赶到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迅速行动,通过对骆莲娟8月4日行踪的定时定位调查,确认她最后在义乌出现是当天中午,于城中路五叉路口附近载客后,便如同人间蒸发一般。

几乎就在骆三红报案的同时,江西东乡交警查扣可疑桑塔纳的消息传回了义乌。

民警们精神为之一振,副大队长丁仕辉立即率员驱车赶往东乡。

他们对暂扣车辆进行了极为细致的勘查,虽然车内被清理过,未能提取到直接指认凶手的痕迹,但一个关键物证浮出水面:

一个装着照相底片的纸袋,上面印有“广东惠阳”的字样。底片冲洗出来后,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半身照,经交警辨认,正是那本伪造的“职工证”上所使用的照片。

围绕“张光伟”这个名字和这张照片,刑警们兵分两路,远赴郑州、济南调查,结果证实驾驶证系伪造,部队系统中查无此人。

线索似乎断了。然而,8月18日,一个令人悲痛的消息传来:在义乌市城区花园新村附近一片人迹罕至的杂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已高度腐败的女尸。

通过衣物和随身物品辨认,死者正是失踪半月之久的骆莲娟。法医检验确认,系他杀。案件性质瞬间明确——抢劫杀人!

“广东惠阳”的底片袋成为了眼下最关键的突破口。8月19日,刑侦大队教导员虞向荣亲自带队,与民警杨尚银等人直扑广东惠阳。

他们手中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张冲洗出来的嫌疑人照片。任务犹如大海捞针。他们首先找到了冲洗这张照片的照相馆,但店员对顾客早已毫无印象。

虞向荣没有气馁,组织民警印制了大量附有照片的悬赏通告,在惠阳市内,尤其是淡水镇的大街小巷广泛张贴。

转机在8月24日出现。淡水镇欣荣饭店的老板在看到通告后,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上的人——这正是1993年与他店里打工的服务员阿芳谈过恋爱的湖北人,名叫蒋正安。

几经周折,民警们找到了如今在春园宾馆工作的阿芳。面对警察,阿芳回忆道,蒋正安是湖北咸宁市汀泗桥镇西街32号人,1993年曾因敲诈被当地派出所拘留过,还有吸毒的恶习。她本人因看清其为人而早已中断联系。

根据阿芳提供的准确地址,虞向荣等人连夜展开搜捕,但蒋正安如同惊弓之鸟,已经闻风而逃——街头的悬赏通告同样也警醒了他。

随着调查的深入,蒋正安的斑斑劣迹被彻底揭开。这个时年25岁的湖北籍男子,从18岁起就踏上了犯罪道路:

1989年因抢劫被判刑三年;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盗窃、敲诈,并被通缉;1993年流窜至广东惠阳,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996年8月,蒋正安与同伙肖志强(另一名湖北籍在逃人员)密谋到经济活跃的义乌“搞一票”。

8月4日中午,两人在义乌城中路五叉路口附近,拦下了骆莲娟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

当车行至预先选定的作案地点——花园新村江滨路一段僻静无人处时,坐在后排的肖志强猛地用事先准备好的细麻绳从后方勒住了骆莲娟的脖颈,前排的蒋正安则迅速拔下车钥匙,并死死按住奋力挣扎的女司机。

两人合力,残忍地将骆莲娟杀害,随后劫走她随身携带的300余元现金、bp机及金戒指,将尸体拖拽至路旁茂密的杂草丛中隐藏。

之后,两人驾驶劫来的出租车,企图经江西逃往广东销赃,不料在东乡县因交通违章和证件漏洞败露,只得弃车潜逃。

东乡受挫后,蒋、肖二人如丧家之犬逃回广东惠阳,随即又因义乌刑警的追踪而至,继续亡命天涯,流窜至广西防城港市,化名“黄宏”、“李飞”,靠在娱乐场所充当打手度日。

然而,罪恶的惯性已无法停止。1996年10月27日,蒋正安再次伙同湖南籍案犯屈光前,在广西南宁市桃源路的广西军区桃源饭店,持一支勃朗宁手枪和一枚手雷闯入客房实施抢劫。

在遭遇房客激烈反抗后,双方发生扭打。混乱中,屈光前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和保安人员当场擒获,蒋正安虽侥幸逃脱,但天网恢恢,次日(10月28日)便在防城港落网。不久之后,他的同伙肖志强也相继在藏匿地被义乌警方抓获。

1996年11月7日,蒋正安、肖志强被义乌警方押解回义乌,他们对抢劫杀害骆莲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997年3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两名罪大恶极的凶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起历时半余年,横跨浙江、江西、广东、广西四省的抢劫杀人案,最终以正义的枪声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