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时发现超市的卷帘门被拉到了接近地面的位置。
她正疑惑女店员郭珠珠是否也不告而外出了,突然卷帘门向上拉起,一名男子弯腰从里面冲出来,衣服上沾有血迹,肩膀撞得卷帘门咣当作响。
他没有理会女老板,径直向西边跑去。女老板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意识到超市出事了。
她顾不上拉起卷帘门,猫腰钻进超市,立刻发现女店员郭珠珠倒在血泊中,表情凄惨。
女老板立刻冲出店门,到公用电话亭报警。几分钟后,警车和救护车都赶到了现场。
这起案件后,刘石刚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思想更加严重。他不再愿意上班打工,有钱就去喝酒唱歌,没钱就去抢劫。
他也更加明确地意识到,今后的抢劫只能选择女性目标:一是女性反抗能力差,容易得手;二是那个与他温存半年之久的王晓倩使他对女性充满了仇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复仇心理。
仅仅十天后,刘石刚再次作案,又一次挑战警方。
这次,他以招聘家教为诱饵,将女大学生刘艳艳骗到自己租住的房内,趁其不备捂住她的嘴巴。
然而当他准备用胶带封嘴时,却发现买的透明胶带不知放哪了。
无奈之下,在刘艳艳保证不叫喊的情况下,他将她五花大绑。他翻遍她的口袋,只找到五元钱和一张公交卡。
由于没找到现金,他没有急于杀她,而是命令她给家里打电话,让父母至少汇十万元过来,否则就撕票。
但刘石刚的房间里没有电话,又不敢带着被绑的刘艳艳去马路边的公用电话亭。
况且刘艳艳哭了,说自己家里很穷,否则身上不会没有现金。看到刘石刚开始犹豫,刘艳艳讲述起自己的悲惨遭遇...
令人意外的是,刘石刚竟被她的真情打动,松开了对她的捆绑,将她送回了学校。这是刘石刚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主动放走了打劫对象。
他自己也说不清当时是什么心态,也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大的风险。他相信了她,相信她不会报案。
但刘石刚并没有因此停止对女性的抢劫。送走刘艳艳的第二天上午,他就来到劳务市场转悠了半天,但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
中午草草吃完饭后,他再次来到劳务市场四处溜达。走累了,就随手捡了份别人扔掉的报纸坐在地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低头时,他看见报纸一角有一条小广告,是一家缝纫店可以代为加工沙发套。
刘石刚很快有了主意。他来到公用电话亭拨打缝纫店的电话,果然接听的是位女性。
他以丈量沙发尺寸、制作沙发套为名,将缝纫店女员工杨佳骗到租住房内。
将杨佳五花大绑后,他从她身上抢得一百多元现金、bp机以及储蓄存折等财物。
这时他突然想起了昨天放走的刘艳艳,对杨佳说:“人家对我那么好,我就放走了人家,你怎么对我呀?”
杨佳知道自己难逃一劫,不想就这么死在出租屋里,只好答应与他发生性关系,并保证事后不报警。
二人发生那种关系后,她提出要去卫生间冲洗一下,他同意了。进入卫生间后,她看到窗户很高难以逃脱。
就在这时,她听到窗外有拖拉机驶过的声音,便扯着嗓子拼命呼喊“救命啊!救命啊!”
刘石刚听到呼救,立刻冲进卫生间死死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完全瘫软。
随后,他拿着她的储蓄存折到银行取出了两千元现金。回到住处后,他清理了现场,将尸体装进一个行李箱,用自行车驮到郊外,扔进一处草丛中。
刘石刚还供述了其他案件的作案过程:1995年4月7日夜,百无聊赖的他在某地中州西路七里河附近碰到一个穿着艳丽的卖淫女李彩英。
他上前搭讪,以请客吃饭为由用自行车载着她前往某饭店。
途经第三人民医院对面皖中路时,他看到路上空无一人,路边又有黑暗隐蔽处,就下车要求与该女发生关系。
李彩英从未在马路边与人苟合,当即拒绝了他的要求,建议去宾馆开房。
他知道不能暴露身份证信息,不能去宾馆,顿时翻脸,用手死死掐住李彩英的脖子,直到她昏迷。
气喘吁吁的刘石刚脱下她的一只长袜勒住她的脖子,双手用力拉扯,直到她彻底停止呼吸。随后他将尸体拖进路旁施工用的砖堆中,骑自行车逃离现场。
1995年5月27日夜,刘石刚窜至某职工大厦二楼,四处寻找弱小女性,无意间遇到该大厦服务员金彩霞路过。
他见左右无人,突然扑上去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掐昏后松开手休息片刻,又朝她踹了两脚,然后用绳子勒住她的脖子致其死亡,之后仓皇逃离现场。
1995年10月9日凌晨一时许,刘石刚骑自行车在自来水公司家属院附近遇见下夜班回家的女工秦艳丽,一路尾随她来到家属院一号楼下。
当秦艳丽打开楼下储藏室门放自行车时,他突然扑上去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拖进储藏室内,将她掐昏后,摘掉她的两个耳环和一条项链,而后脱掉她的衣服,用袜子捆住她的双手,勒住脖子致其死亡,最后点燃尸体焚毁后逃离现场。
“10·9”案发后,市局领导认为今年连续发生作案手段相似、性质严重、影响极坏的案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决定全局统一行动开展大排查、大侦查,全市总动员,坚决破案。
市电视台随即反复播放对刘石刚的通缉令,包括其姓名、照片及相貌特征,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拉网式搜捕。
刘石刚感到排查搜捕形势紧张,决定不再在市内隐居,逃往郊外。为避开民警视线,他整日躲在附近农村的玉米地内,不敢随意走动。
有村民报告称,曾看到酷似通缉令上刘石刚模样的男子在邻村的白薯地狼狈地扒吃白薯。民警接到线索赶往现场时,并未发现刘石刚的踪迹。
又有一男子报警称是刘石刚的朋友,当晚刘石刚曾到其家中希望留宿,但被撵走。民警再次赶往现场,但狡猾的刘石刚又一次逃脱。
之后的几天里,刘石刚一直在玉米地内躲藏。直到一天饥饿难耐,趁月黑风高跑回住处,准备拿些必需品,再抢劫一次就远走高飞。
不料刚进屋就被守候的民警抓获。这一天是1995年10月30日。
经深入调查,刘石刚,男,汉族,高中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后曾因猥亵摧残幼女罪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假释后回到贵阳某地;1993年11月来到案发地投靠亲戚。
结合其犯罪前科及作案手段分析,刘石刚作案原因似以杀害女性为乐,以满足其变态的性心理需要。
专案组迅速将刘石刚交代的各起案件现场勘验得到的种种物证集中在一起,并将各案现场提取的足迹和刘石刚的鞋子、行走样本再次送往河南省公安厅。
郑德才等同志随即投入检验比对工作。由于现场足迹提取时间不一,提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石膏模型,有的是照片),提取的足迹部位也不一致(有的是左脚,有的是右脚,有的是前掌,有的是后跟),后期检验难度极大。
郑德才等同志将这些足迹分门别类,相互对照印证,反反复复认真细致检验,经过整整三天的辛劳,终于在足迹鉴定方面对刘石刚犯下的种种罪行给予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次年,罪恶滔天的刘石刚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