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伟轻吐一口气,照例重复庭审流程:“被告对诉讼请求有无变更或增加?”
这句问话简单直白,樊乐乐总算听明白了,学着原告律师的样子,一本正经应声:“没有。”
祁同伟神色沉正,当庭宣告进入下一流程:“原、被告双方诉辩完毕。”
“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说着,他的目光便投向了原告席。
原告律师徐天将整理好的证据公示了出来:“审判长,我方首先提交第一组证据。”
“这是王大明在与原告高佳媛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存折中不明款项资金去向的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清晰显示,王大明长期、高频次向被告樊乐乐转账,短则数日一次,长则按月转账。”
“因此我方认为,第三人王大明与被告人樊乐乐,可以视为在我方当事人高佳媛婚姻存续期间,具有不正当的情人关系。”
说着,徐天又拿出了第二组证据:“此外,王大明还在碧水花园购买了一套两居室。”
“用于王大明与被告人樊乐乐两人私会,经证实,两人经常在该小区同出同入。”
“还有,这是王大明存折在柜台取出的现金记录,我方当事人表示,王大明取出的现金,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经过我方调查,这是王大明用于购买手表、奢侈品包、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赠送于被告人樊乐乐。”
“这是王大明购买这些物品时的收据与发票,其数额恰好与王大明所取现金金额相等。”
祁同伟见原告律师举证完毕,便看向被告席悠哉悠哉的樊乐乐,再次出声提醒:“请被告人樊乐乐发表质证意见。”
樊乐乐一脸茫然不懂就问:“啥是质证意见?”
祁同伟额角隐隐冒出黑线,耐着性子通俗解释::“就是,你对原告提出的证据和说法。”
“有没有不认同、有异议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就拿出的证据反驳原告的证据和说法。”
樊乐乐懂了,顿时理直气壮地脱口而出:“他胡说的。”
徐天:?
祁同伟:?
樊乐乐看到了祁同伟瞳孔中的难以置信,顿时有点不自信:“那个,审判长,这次我没说脏话吧?”
祁同伟张了张嘴,最终什么话也没说出来,无奈的看着樊乐乐。
结果他等了良久也没等到下文,不由得错愕开口:“没了?”
“对啊,没了,他胡说的啊,这还有啥好说的。”樊乐乐一脸的理所当然。
祁同伟只觉得一阵心累,只能继续引导:“就是你为什么说他说的话不真实呢?”
“既然你认为他说的不切实际,那事实又是什么呢?有没有证据支撑你的说法呢?”
“哦,你说事情经过啊!”樊乐乐这才反应过来,毫无避讳,当众坦荡自爆,继续语出惊人:
“我是红浪漫洗浴中心的技师,和王大明就是在店里认识的,当时也是托人介绍才认识的。”
“后来第一次他付了我100元的服务费,后面就是300元包夜,1000元包周,3000元包月。”
“我这都是明码标价的,丁是丁卯是卯,一码归一码,咱这挣得都是辛苦钱!”
祁同伟看了看手中的转账记录,发现单次转账的金额与樊乐乐说的基本一致。
即使金额不一致,经过相加,也能被她说的数额整除。
樊乐乐继续自顾自辩解,越说越理直气壮:“至于碧水花园的那套房子。”
“一没有在我的名下,二我也不在哪里常住,那里只是我们发生关系的场所罢了。”
“至于王大明给我的那些首饰之类的东西,也根本不是赠与,而是补偿。”
“王大明这个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稍有点不顺心,就会动手打我,还是下死手的那种。”
“他每次打完我后,他都会觉得羞愧,这些东西就是他打完我后感觉愧疚主动给我的补偿。”
“这也是我应得的,是我一次又一次挨打换来的,我挣个钱容易吗?我凭什么要还?”
祁同伟看着她一脸委屈又理直气壮的模样,只觉得一阵心累无语,脱罪也不是这么脱的啊!
但凡她稍微找个懂点法律的人咨询半句,都不至于会有出如此自杀式的发言。
祁同伟压下心绪,提醒樊乐乐该拿证据出来了:“下面,有被告方樊乐乐进行举证。”
祁同伟怕她还听不懂,这次没等她开口提问,就直接提前直白解释:
“就是拿出你的证据,来证明刚刚你说的话是真实的。”
樊乐乐恍然点了点头,早这么说大白话多好,非整那文绉绉的让人听不懂的话出来。
“当然有证据啊!”樊乐乐很是笃定的朗声开口,同时开始罗列她手中的证据。
“这是王大明给我签的欠条,王大明他是做生意的嘛,经常性会资金周转不开。”
“也都是老顾客了,咱也没必要那么死板。他没办法按时付清的服务费,我就让他留欠条了。”
“当然,这些欠条现在他已经还清了。这欠条本来也都没啥用了,他也没要走,我也就随手放家中的抽屉里了。”
“我也没有特意保存,也没想到后面还能用到啊,有几张欠条已经损坏了,还少了好几张。”
“现在我能找到的欠条都在这里了,这些欠条上可都清清楚楚的写着呢,他拖欠的是服务费。”
祁同伟将樊乐乐提供的欠条拿在手中,上面写着:王大明因资金周转困难,欠樊乐乐服务费几百到几千不等。
这确实算是一个很关键性的、能支撑樊乐乐说法的证据了。
紧接着,樊乐乐又递出一份纸质病历:“至于那些首饰和珠宝,也确实是他打我之后给我的补偿。”
“这是我这些年挨打受伤之后,自费去三甲医院看病的病例和付款清单。”
“虽然我不太记得王大明是什么时候给我买的珠宝和首饰了,也不太记得具体金额了。”
“但他给我买这些首饰和珠宝的时间,和我去医院看病的时间,前后误差绝对不会超过一个星期。”
祁同伟仔细对比了原告提交的购物发票,确实和樊乐乐说的时段基本吻合。
祁同伟看向了原告席:“现在由原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徐天立刻开始从法律层面反驳樊乐乐的说法:
“审判长,被告所谓的‘服务费、家暴补偿’,只是双方私下的说辞,就是一个由头,无法改变钱款性质。”
“王大明实际付款所用的钱财,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付款所用的账户也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包括王大明用于购买首饰等物品的钱款,同样为该账户支出,同样未用于夫妻双方婚姻生活。”
“因此我认为,这些行为均应属于,婚内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不正当交往,违背公序良俗,无论双方如何口头定义钱款用途,都是巧立名目。”
“这些钱款本质上仍属于无效赠与,理应、也必须进行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