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弄完这些,徐远回到火堆边。

把剩下的兔子用一根削尖的木棍从嘴里穿进去,从屁股穿出来,架在火堆上面烤。

火苗舔着兔肉,滋滋地响。

油脂从肉里渗出来,滴在火上,溅起一串小火星。

空气里渐渐弥漫开一股烤肉的味道,香得人直流口水。

只可惜没有孜然,没有麻辣……

徐远坐在火堆旁边,慢慢转着木棍,让兔子受热均匀。

火光映在他脸上,忽明忽暗的。

他看着手里慢慢变成金黄色的兔肉,忽然想起家里的炕。

想起婉清熬的白米粥。

想起秀儿笨手笨脚择菜的样子。

想起白冰低头缝棉袄时微微蹙着的眉。

“才出来一天,就开始想家了……”

他摇了摇头,笑了一下。

兔肉烤好了。

外皮焦黄酥脆,撕开来,里面的肉白嫩嫩的,冒着热气,汁水顺着手指头往下淌。

他吹了吹,咬了一口,烫,但香。

他坐在火堆旁,慢慢地吃。

一只兔子去了后腿,剩下的肉也就一斤多,对他来说刚刚好。

吃完了,他把骨头扔进火里,又添了几根树枝,让火继续烧着。

火光照着四周,把枯树干、藤帘、落叶堆都照得清清楚楚。

远处的林子黑得像一堵墙,什么也看不见,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

呜呜的,像是在很远的地方唱歌。

徐远把柴刀放在手边,信号弹揣进怀里最贴身的口袋,靠着枯树干,把棉袄裹紧了些。

火堆“噼噼啪啪”地响着,火星子往天上飞,飞到半空就灭了。

他看着那些火星子,忽然想起前世在野外生存的那些日子。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一个人,一堆火。

就是手里的工具好点,有匕首,有斧子,有一些应急物品。

天黑了就坐下来,天亮了就继续走。

日子简单,但也踏实。

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他有家,有等他回去的人。

“第一天。”他自言自语,声音低低的,被火堆的噼啪声盖住了大半。

“马马虎虎就这样吧。”

他往火里添了一根树枝,看着火苗舔上去,把湿树枝烤得冒出一股白烟。

“还有六天。”

他把棉袄领子往上拉了拉,靠着树干,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徐远是被鸟叫醒的。

林子里的鸟起得早,天还没大亮就开始叽叽喳喳地叫,一声接一声,此起彼伏。

他睁开眼,透过藤帘的缝隙往外看,天已经灰蒙蒙地亮了。

火堆烧了一夜,只剩下一堆白灰,偶尔有一缕青烟冒出来,在晨风里散开。

“微微有点冷啊。”徐远叹息一声。

十月的山里,早晚温差大,夜里至少有七八度。

他裹着棉袄睡了一宿,后背还是凉飕飕的,膝盖也僵。

他活动了一下手脚,从坑里爬出来。

露水重,落叶上全是水珠子,走两步裤腿就湿了半截。

水还是那么凉,捧起来泼在脸上,激得人打了个哆嗦,但也彻底清醒了。

他又捧了几捧喝下去,凉丝丝的,从喉咙一直凉到胃里。

他站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水,往陷阱那边走。

一晚上过去,不知道有没有东西上钩。

拨开荆棘的时候,他特意放轻了脚步。

猎人接近陷阱,不能毛手毛脚的,万一里头有活物,动静大了就惊跑了。

他探过头,往坑里看了一眼。

空的。

坑底那个兔子腿还在,但已经被什么东西动过了。

兔子腿上的肉少了大半,骨头露出来,白森森的,上面有咬痕。

坑壁上有几道新鲜的抓痕,泥土翻开着,边缘还没干。

坑口旁边的落叶也乱了几片,有被扒过的痕迹。

“果然有东西来了!”徐远笑了笑。

他清场,野鸡野兔不会在靠近这里。

这兔子腿上的血腥味太重,这些小东西机灵得很,闻着味就绕道走了。

但其他动物,可就不一样了!

徐远低下头,仔细看坑周围的泥地。

落叶上,坑边的湿泥里,有一串脚印。

四个脚趾,爪尖的痕迹很深,深深地嵌进泥里。

步幅不小,两个脚印之间隔了将近一尺,走路的时候步子迈得很开。

这可不是小型动物的脚印。

他伸出手指,沿着脚印的边缘比了比。

前掌宽,后掌窄,整体呈椭圆形,爪尖的痕迹比脚掌还长。

这东西爪子锋利,收不住,走路的时候爪子会扎进泥里。

“狼的可能性最大啊!”

“从脚印的大小和深度来看,个头不小,至少四五十斤,说不定更大!”

他站起来,顺着脚印往前追了几步。

脚印从陷阱这边开始,往林子里去了,走了十几步,拐了个弯,又绕回来了。

看来这东西在陷阱旁边转了一圈,把兔子腿叼出来吃了,然后走了。

脚印是新鲜的,边缘清晰,没有落叶盖上去,估计就是后半夜到今早这段时间来的。

徐远蹲回去,看着坑底那半截兔子腿,笑了。

他留兔子腿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抓兔子。

野鸡野兔这些东西,随便挖个坑就能对付。

但费那个劲干什么?

一只兔子才多大点肉?

两斤,三斤?

够吃一顿,不够吃一天。

而且兔子这东西,今天抓着了,明天不一定能抓着。

天天守着陷阱等兔子,那是碰运气,不是生存。

他想要的是大的。

兔子腿的血腥味,在林子里的能飘出好几里地去。

小动物闻着味不敢来,但狼不一样。

狼是食肉动物,闻着血腥味就跟闻着饭香似的,非得过来看看不可。

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靠打小型动物,过这七天。

第一天摸清地形,找到水源,搭好窝棚,这是保底。

第二天,就得开始干正事了。

“一头狼少说四五十斤。”

“而且狼这东西是群居的,有脚印就说明这附近有狼群的活动痕迹。”

“运气好碰上一小群,两三百斤肉到手。”

“别说七天,半个月都够了。”

顺着脚印找,就能找到它们的老巢。

当然,狼不是兔子。

这东西聪明,记仇,成群结队,不好对付。

但他手里有柴刀,有火,有这一身本事,怕什么?

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把柴刀从腰间抽出来握在手里。

他顺着脚印的方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脚印在一棵大树底下消失了。

这棵大树是棵老橡树,树干粗得两个人合抱不过来,树皮上有一道一道的抓痕。

新鲜的,木头茬子还发白。

爪痕离地不高,大概到他胸口的位置,像是有什么东西站在这儿磨过爪子。

树根底下,有一小撮毛。

灰褐色的,粗硬,比猪鬃软一点,但比兔毛硬得多。

徐远捏起那撮毛,在手指间搓了搓,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狼毛。

他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点。

“这地方,离狼窝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