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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驹过隙,眨眼便过去了七年。

这些年海内外多了两百多座渡厄神君庙宇,所有道观内供奉的神君像都是按照神息山上的渡厄神君像一比一复制的。

不同的是,新的神君像服饰更繁美,五官也更立体,有种雌雄莫辨的神性感。

和那些神君像相比,神息山上这尊原始神像则显得粗制滥造,像是个盗版货,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所有信徒心目中的圣地。

每逢初一十五,神息山便香火不断。没有路的神息山,硬生生被信徒们踩出了一条可供两人并肩而行的山路。

四年前,一群信徒自发性地捐款集资,请施工队在山上修了一条石板路。

那之后,神息山上更是香火旺盛。

尽管如此,神息山上仍然只有闻大师一个老道。

上了年纪后,闻大师很少再下山去处理棘手事件了,他有意收一两个弟子传承衣钵。

他把道教协会里的年轻人都相看了一遍,却没有一个满意的后生。

想到自己有生之年恐怕都收不到弟子了,闻大师不禁感到忧伤。

这日,闻大师打电话邀请夜揽星:“揽星啊,今晚我做腊猪脚炖粉条,你要不要过来一起吃晚饭啊?”

彼时,夜揽星正带着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在后山抓捕兔子。

闻言她撇了眼一听到‘猪蹄’就走不动路的大黑狗,笑了笑,告诉闻大师:“来。”

闻大师趁热打铁道:“我地里的红薯熟了,你早些来,顺便帮我把红薯挖了...”

夜揽星面无表情地吐槽:“你怎么不叫我顺便帮你把明年的土豆也种了?”

就知道这老家伙找她没好事,上次顺便帮忙搬玉米,上上次是收油菜籽...

闻大师唉声叹气:“我老了嘛,老骨头经不起折腾啊,一背篓红薯压在身上,能把我压得爬不起来...”

夜揽星直接打断闻大师的卖惨:“别卖惨了,我前天还看到你从后山悬崖上下了山,步伐矫健如履平地,一把骨头灵活得很。”

闻大师故作惊恐地说:“我的天!你竟然对我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莫非你天天拿着望远镜观察我?”

“...求你做个人,不要冤枉好人。是我家狗看到了你,一直冲你那边吠。”夜揽星终于理解舟舟每次提到闻大师时那一脸嫌弃的原因了。

这就是个老顽童,越老越混不吝。

闻大师努努嘴,直言道:“那你来不来嘛。”

“等着,我换身衣服就过来。”

回家换了身方便干活的便服,夜揽星便骑着山地摩托车,载着大黑狗一起去了神息山。

自从她在对面山上安家后,郁沉舟先生便派梁泉监督施工队在两山之间修了盘山公路,在半山腰架了一座拱桥。

夜揽星经常骑行往来于两山之间,这样就算闻大师有个病痛,她也能及时赶到。

来到神息山,见闻大师不在家,夜揽星自觉背上竹编背篓,扛着锄头就去地里找人。

大黑狗摇着尾巴跟在她身后。

远远看见闻大师在地里忙活的身影,大黑狗嗷呜一声便冲了过去。

“哎哟。”闻大师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肉干丢给大黑狗,“怂蛋,接着!”

大黑狗跳起来将肉干全部接住,咬着肉干走到闻大师身前,等闻大师摸过它的狗头后,这才走到一块空地上趴着吃肉干。

夜揽星在另一块地里挖红薯,听见闻大师说:“下周我要下山一趟,得下个月初才能回来了。”

“这么久?”夜揽星有些意外。闻大师不年轻了,轻易不会下山,乍然听说他一走就是半个月,她自然觉得惊讶。

“嗯。”闻大师说:“我去茅山办点事。”

“干嘛?”

“最近道教联合佛教还有基督教共同举办了一场赛事,参赛者来自全球各地,都是22岁以下的年轻人。我去凑个热闹,看看有没有天赋不错的后生。”

如今虽天下太平,但各地仍有一些邪祟事件需要处理。

今年各协会决定联手举办一场直播形式的赛事,主办方特意邀请闻大师去做评委。

闻大师一边挖红薯,一边头也不抬地说:“我掐指一算,算出我命里应该有一个徒弟,就在这次茅山之行。”

“那你去吧。”夜揽星对他收徒传承衣钵的事并不感兴趣,比起这个,她更在意家后院那片果林新种植的桃子树明年能不能结果。

闻大师:“我得下月初才能回来了,道观这边得麻烦你帮我守着了。”

夜揽星:“...行。”

两人一起闲聊了个把钟头,眼见日头快要落山了,闻大师便先回去做晚饭。

夜揽星将两块地的红薯全部挖干净,蹲在地上收集红薯时,大黑狗突然警惕地朝着道观那边吠叫了几声。

它叫声凶猛,像是感应到了什么很危险的东西。

叫着叫着,声音越来越低,好似被恐怖的存在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只敢趴在地上呜呜咽咽地叫。

夜揽星笑它:“傻狗。”

被夜揽星讥笑了,怂蛋连呜咽都不敢叫了。

这条狗之所以叫‘怂蛋’,是因为它真的很傻,很蠢,很胆小。

生活在这片群山里,它甚至不敢咬一只野兔子,去年还因为偷吃蛇蛋被母蛇咬得差点就死了,跛着腿一瘸一拐地跑回家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多亏她家里备了各类毒蛇血清,及时给它打了一支,这才捡回一条狗命。

亏它还是夜揽星特意从镇上农夫家里精挑细选带回来的,它是那一窝里爪子最大、骨架最壮也最能吃的狗。

哪知道这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傻缺货。

将地里的红薯全部运回道观,留在道观吃了顿晚饭,夜揽星就准备回家了。

闻大师叫住她:“你先别走,前儿镇上的老黎给我送了半扇羊肉。我最近不在家,冻久了也不新鲜了,你带回去做了吃。”

夜揽星婉拒:“算了吧,我厨艺不精,不擅长做羊肉。”

闻大师不假思索道:“你家怂蛋连狗屎都吃,它又不嫌弃你做饭难吃,拿着吧。”

“...”被骂的明明是狗,夜揽星却觉得自己也被羞辱了。

她最后还是拎走了那扇羊肉。

回到森林庄园,夜揽星习惯性在后山校场对着战斗机器人对打了一个小时,发泄完精力后,她这才带着一身青青紫紫的伤痕回家。

仔细洗了个澡,将指甲缝里的泥巴抠干净后,夜揽星往脸上敷了一层泥膜,听到手机在响,她这才走出浴室从床上找到手机。

是范茵打来的电话。

“星姐。”

范茵语气神神秘秘地说:“下个月18号有空吗?”

夜揽星:“有事儿?”

“我结婚!”

“...”夜揽星意外了几秒,若有所思道:“和唐善?”

“嘿嘿。”范茵一个劲儿地笑,笑得像个小傻帽。

夜揽星也跟着笑了起来,“你的婚礼,我当然有空。说说看,想要什么礼物,星姐一定想办法帮你搞到手。”

范茵说:“你能来我就很开心啦,可以的话,我想让你当我的伴娘。”

夜揽星下意识说:“可我已经结婚了。”

范茵蓦地沉默下来。

范茵很担心夜揽星,她总说她已经结婚了,可所有人都不记得星姐结婚的事,就连民政局系统那边也显示她是单身未婚状态啊!

她到底跟谁结婚了啊!

“没关系啊,”范茵说,“就算你结婚了,那也是我的伴娘,只要你没什么变化,你都是我最想要的伴娘。”

“那没问题。”夜揽星爽快答应了,“我给你当伴娘。”

“那伴郎这边的人选,我让唐善拟个候选名单,你挑个看着顺眼的选一个。”

夜揽星感到好笑,“这是你和唐善的婚礼,伴郎人选当然该由你俩定夺,怎么还让我挑上了?”

“这是我和唐善一致的决定,伴郎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了心里舒坦。”

夜揽星受宠若惊,她故意取笑范茵:“对我这么好,是想让送你们一箱黄金当新婚贺礼吗?”

“才没有,你是救了我爷爷的救命恩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是唐善最尊敬的摘星博士。你值得这一切。”

“行吧。”夜揽星说,“把候选名单发给我。”

挂了电话,很快范茵就把伴郎候选名单发了过来。

夜揽星还没来得及看,就听到怂蛋在厨房那边发出饥饿的呜咽声。她走进厨房,发现怂蛋正蹲在厨房地板上对着盆子里的羊肉滴口水。

“饿了?”

想到这家伙下午一只兔子都没逮到,也该饿了,夜揽星摸摸它的狗头说:“我去给你弄羊腿。”

她打了个电话给徐奇,向他请教羊肉炖萝卜的方法。

徐奇将制作过程编辑成文档发给了她。

夜揽星将文档内容背了下来,按照烹饪步骤一步步地熬汤,别说,那味儿闻着还挺香,有外公生前的几分水准了。

炖好汤,夜揽星先盛了一碗放在灶台上,她说:“外公,这碗给你喝。”

说罢,她将锅里剩下的羊肉汤倒了一半给怂蛋,便去客厅那边玩手机了。

看完唐善发来的伴郎候选人,夜揽星最后挑选了一个叫做谢观礼的帅哥,小伙子二十七八岁,照片拍得很英俊,好像是个当红演员,挺有名气。

夜揽星将选好的人选告诉范茵,听到怂蛋呜呜咽咽的叫唤声,便起身好奇地去了厨房。

远远的就看到怂蛋像个怂货一样趴在厨房的地板上,它夹紧了尾巴,正无比恐惧敬畏地盯着厨房中的某个方向。

它看的是灶台的方向。

“又见鬼了?”

最近这一年,怂蛋越发胆小,经常像这样匍匐在地上对着某个方位露出恐惧的眼神。

夜揽星见怪不怪,早就习以为常。

她用脚尖踹了踹怂蛋的尾巴,骂了句:“小怂货,白长这么大个头!”

越过怂蛋走到灶台那边,夜揽星随意瞟了一眼,这一看,却被她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灶台上那个羊汤碗空了!

“我草!”

夜揽星脱口而出:“外公,你飘回来了?”

“呜呜呜...”怂蛋叫声更显得害怕。

夜揽星回头朝怂蛋看去,这才发现怂蛋碗里的羊汤已经喝干净了。

“都吃干净了,还没饱?”

夜揽星打开锅盖,将剩下的羊汤又倒给了怂蛋。

过了几分钟,她琢磨着怂蛋应该吃完饭了,回厨房来给它清洗狗碗时,发现它这次竟然只喝了汤吃了萝卜,却把骨头吐了一地。

“...你还挑上了?这是软骨,你那狗牙齿连软骨都嚼不动吗?”夜揽星觉得不可思议,她轻轻扇了傻狗一巴掌,却发现有些不对劲。

怂蛋嘴巴周围的毛竟然是干的!

这不对。

它刚才吃了两盆汤汤水水,嘴巴毛应该是湿润的才对。

“...”

夜揽星探究地看着手里的饭盆,又表情怪异地盯着怂蛋那双恐惧的双眼。

难道...

夜揽星决定按兵不动。

她将狗碗重新洗净,一脸镇定地回房间去睡觉。

第二天,夜揽星晨练结束后,又炖了一锅羊肉。和昨晚一样,她将羊肉一分为二,一份给怂蛋,一份给‘外公’。

收拾好厨房,将怂蛋的狗碗递到它面前,夜揽星便走出了厨房。

一分钟后,夜揽星悄咪咪返回厨房,便看见怂蛋又匍匐在了地上,而它的狗盆竟被一团黑雾托着,诡异地悬浮在虚空中。

夜揽星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好片刻都没有动作。

她忽然明白怂蛋的异常从何而来了。

因为它早就感受到了另一股力量的存在。

“跟一条狗抢吃的,你就这点出息吗?”

听到夜揽星的声音,那团黑雾如有实质般化作一个雌雄莫辨的人影。

哐当一声,狗盆应声落地!

那黑雾人影像是一阵风从厨房窗户溜了出去,夜揽星走到窗边朝后山望去,发现那团黑雾藏进了果林中。

她想到什么,疾步跑进果林,果不其然看见那片蓝莓林上的蓝莓果都被那家伙偷吃干净了!

夜揽星一时间好笑又好气。

“混账东西!”

“既然回来了,怎么不敢来见我?”

那之后森林庄园内再无异常发生。

就在夜揽星怀疑那家伙不会再出现时,她却在一个深夜听到冰箱翻动的声音。

怂蛋是不会开冰箱的。

夜揽星披着睡袍下楼,悄悄来到客厅,果然看见一个黑雾人站在冰箱前偷吃东西。

那是她特意让镇上员工送来的蓝莓冰激凌。

“...诶。”夜揽星声音轻轻地唤了对方一声。

这次对方没有逃跑,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冰箱前,连冰淇淋也没吃了。

夜揽星也没动,她抱臂站在原地,温声询问对方:“你叫什么名字啊?”

黑雾人仍然毫无反应。

过了许久,许久...

当夜揽星以为对方早就灵魂出窍时,一道缥缈的声音如夏夜微风般吹进了她的耳朵:

“吾名舟。”

话落,黑雾人再次消失不见。

夜揽星渐渐摸清了对方出现的规律,很简单,当他饿了就会出来觅食。

那天过后,夜揽星的冰箱塞满了全国最好吃的蓝莓和最肥美的小山羊,每当她给怂蛋炖汤时,黑雾人就会出现在厨房里,站在怂蛋的身后静静地看着夜揽星。

每次他一出现,怂蛋就不敢吭声,像个毛毛虫一样趴在地上俯首称臣。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夜揽星发现他的身体越来越凝实。

有次她在盛汤时差点被滚烫的羊汤烫了手,就在那一瞬,一只白皙劲瘦的手及时覆盖在她的手背上。

“星星,小心!”熟悉的呼唤落入夜揽星耳朵,听得她心悸不已。

可转瞬间,那只手便消失不见了,就连那声担心的呼唤也像是她的幻听。

望着身旁那团黑雾,夜揽星沉默了须臾,才眼眶通红地呢喃:“舟舟,你得快些想起我啊。”

随着他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怂蛋终于开始免疫了,甚至在他出现时还会摇一摇尾巴。

有天晚上,夜揽星在楼上睡觉,听到后面院子里有脚步声。她推开窗望去,发现那个人在陪怂蛋玩躲猫猫。

黑雾人会故意躲在树上,伪装成一颗果子,等怂蛋走到树下时忽然落地变成一头豹子,吓得怂蛋漫山遍野狂奔。

闻大师回来那天,盯着怂蛋看了片刻,突然说:“怂蛋是不是熬夜了?它看上去两眼无神,像是撞了鬼。”

夜揽星:“...也许吧。”

“你这次有收获吗?”

闻大师喝了口茶水,去洗了把手,恭恭敬敬地给渡厄神君上了香,这才告诉夜揽星:“不能说毫无收获。”

“哦?”

闻大师告诉夜揽星:“苗疆近年出了个天赋异禀的小辈,那孩子在此次比赛中遭到十多名选手的欺负,导致他在比赛过程中消失了整整五天。我算出他此次凶多吉少,是一场死劫。哪知道他竟然在决赛最后一天活着回来了。”

“不过他伤势过重,陷入了昏睡,还不知道何时才会醒来。那孩子是野路子出家,没有家世背景才会遭到欺负,我有意收他做我的徒弟。”

“就看他看不看得上我这个老头子了。”

说到这里,闻大师还摸了摸白胡子,感慨道:“那小子长得可真好看,比京都郁家那小子还要俊俏。”

夜揽星哦了一声,没什么兴趣地说:“既然你回来了,那我也该回去了。”

闻大师摆摆手说:“急什么啊,你家又没小相好,留下来陪老头子一起吃晚饭再回去。”

夜揽星:“不吃了,家里还有饿鬼等着我投喂。”说完夜揽星便坐上了机车,载着怂蛋回了家。

闻大师盯着夜揽星那春风满面归心似箭的模样,不禁纳闷道:“这丫头最近有情况了?”

*

夜揽星回到森林庄园,特意做了一锅红烧羊肉,可她等啊等,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那个人的出现。

最后那锅羊肉全都进了怂蛋的肚子里。

那之后,夜揽星再也没有见过那个黑雾人,也不知道他是回了归墟之地,还是出现了别的意外。

次月18号,夜揽星前往京都参加范茵和唐善的婚礼。

婚礼上,她身着一条紫粉色长裙为范茵递上婚戒。看着范茵那头乌黑亮丽的顺发,她又想到了那个人。

仪式结束后,夜揽星去席间落座,恰好和郁沉舟分到了一桌。

郁沉舟倒了一杯香槟递给她,关心问道:“最近过得怎么样?”

夜揽星告诉他:“他好像回来了,但不知为何最近又不见了。”

“是吗?”郁沉舟欣喜不已,他说:“这是个好征兆,说明他一直在努力找到回到你身边的办法。”

唐善和范茵一起来他们这一桌敬酒,刚喝完酒,唐善的手机就响了。

他接完电话后,有些欣喜地对范茵说:“茵茵,我表弟来了,我去门口接接他!”

范茵:“他醒了?”

“醒了。”唐善同夜揽星他们说了声失陪,便快步去外面接人了。

郁沉舟问范茵:“唐善的表弟是谁?”

“是他小姨的孩子,从小在苗疆寨子里长大。”顿了顿,范茵有些畏惧地说:“他从小钻研蛊术,好像是他们那个寨子的寨主,是个挺邪乎的年轻人。”

“是么?”郁沉舟对自带传奇色彩的苗疆青年充满了好奇心。

他好奇地望着入口处,没多久,便看见唐善领着一个身穿黑色正装,上衣领口处印着一朵妖冶的红色花朵的苗疆青年走了进来。

那青年身材颀长,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脑后,双眼狭长如柳叶,淡蓝色的双瞳美得叫人惊心动魄,好似群山深处晴朗的天空,澄清而圣洁。

一颗绯红的小痣落在他左眼尾端,好似一点朱砂,为这个圣洁干净的青年镀上一层神秘感。

那人在唐善的引领下来到他们这一桌,唐善笑眯眯道:“给各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表弟。”

郁沉舟笑着询问那苗疆青年:“先生怎么称呼?”

苗疆青年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夜揽星,他转动无名指上的金戒指,道:“我姓梦,名舟,夜揽星河梦挽舟的那个舟。”

? ?这本数据超级差的书,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

看完的宝子们在这里集合一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