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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大举南下

龙城,匈奴圣地,历代单于的埋骨之所,本是庄严肃穆之地。

然而,此时的龙城不仅没有一点肃穆之气,反倒是一派肃杀。

龙城西北的山峦,是单于的埋骨之地。此时此刻,山峦下的匈奴五十万军队列成阵势,一个又一个方阵,一眼望去,不见尽头,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海。

匈奴兵士并没有骑在马上,而是站在战马旁边,手挽缰绳,背负弓箭,腰挎弯刀,平视前方。

匈奴军队的集结,都是骑在马上,如今日这般站在地上的,不是没有过,而是非常少,少得扳着指头都能数过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这里,军臣单于要举行一个仪式,匈奴称为“血誓”的仪式。

所谓血誓,就是沥血起誓,除非遇有重大危机,方才使用。一旦使用血誓,匈奴不再是那般打胜了则进,打败了则退,只能是有进无退。

这是匈奴最高的誓言,在匈奴心目中有着神圣的地位,宁肯死,也不敢违背。

在匈奴上千年历史上,举行血誓的次数,屈指可数。即使头曼单于给蒙恬打得大败,损失四十多万大军,也没有使用过。

军臣单于之所以要用血誓,那是因为他认为汉军今非昔比,战术灵活,指挥多变,让他难以捉摸,心存三分忌惮。再加上左大都尉被杀,对他的刺激很大,他以为,只有举行血誓,方能激起五十万大军的斗志,方能打败汉军。

不得不说,他的顾虑有道理。左大都尉全军覆没,连他本人都给杀了,这对匈奴士气军心的打击非常大。

军臣单于赤裸着上身,只有臀部为一块皮裘遮住,白净的皮肤露在处面,一步一叩首,一脸的虔诚,好象信徒似的。

在他前面的是一队手执黄金巫杖的巫师,一边走一边吟唱,正在向昆仑神祈祷。

在军臣单于身后的是一众大臣,倒没有象军臣单于那般袒胸露乳,却是一脸的肃穆,虔诚得信徒来到圣地似的。

在巫师的吟唱中,军臣单于拾级而上,慢慢向着冒顿的坟墓行去。

费了老大功夫,方才来到冒顿单于墓前。冒顿之墓仍是以前那般,雄伟的玉碑,振翅腾空的金鹰,无一不是证明冒顿是匈奴最伟大的单于,是匈奴心目中当之无愧的英雄。

军臣单于跪在冒顿墓前,额头触在地上,一动不动,好象一尊雕像。

群臣则是肃立在侧,静静的打量着军臣单于,脸上的肃穆之色更浓三分。

巫师们则是又唱又蹦起来。匈奴的舞蹈动作很少,除了跳就是蹦,没什么创意,不多一会儿就跳完了。

一个年纪最大的巫师,是巫师的首领,叫若侯产,是军臣单于的叔父,老上单于的弟弟。

若侯产右手里拿着一把玉刀,左手握着一只金碗,来到军臣单于身后,喃喃的吟唱了一阵,手中的玉刀在军臣单于白净的皮肤上轻轻划过,一道浅浅的血痕出现,军臣单于微微颤抖了一下。

若侯产手中玉刀轻轻一刮,一团鲜血就流进了金碗里,他的动作非常熟练,不知道练过多少回了。

手中玉刀再一割,再一刮,又是一团鲜血进了金碗。如此反反复复,不多一会儿,军臣单于背上就出现了横七竖八的伤痕,金碗中的鲜血有一大滩了。

若侯产停了下来,围着军臣单于又是一通吟唱蹦跳。

若侯产站到军臣单于面前,军臣单于抬起头来,若侯产手中的玉刀在军臣单于额头重重一划,一道长长的伤口出现,鲜血象水一样涌出来,流进金碗中。

若侯产端着金碗,来到一众大臣面前。手中玉刀在一个大臣额头上一划,一道长长的伤口出现,鲜血流出来,用金碗接着。如此一个一个大臣额头都给割破,最后来到中行说身前,打量着中行说。

中行说把额头前的头发撩了起来,诚惶诚恐的道:“奴才愿为大单于献上鲜血!”

“汉狗!”若侯产却是不屑的一裂嘴,目光冰冷,落在中行说身上,仿佛是在打量死狗似的:“你是汉人,不是纯种的匈奴人,你的鲜血肮脏不堪,不配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

“汉狗!”

不少大臣扯着嘴角,奚落起来。

中行说的热脸蛋帖上了冷屁股,僵在了当地,作声不得。突然之间,双手又捂住了胸口,心疼病又犯了,脸上的冷汗直往外冒。

若侯产双手前举,恭恭敬敬的把手中金碗递给军臣单于。军臣单于接过,转过身,面对山下大军,把金碗高高举起,大声道:“大匈奴的勇士们:日月之下,大漠之上,众王之王,大匈奴的大单于军臣,把鲜血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

转过身,步履沉稳,富有节奏,走到冒顿坟前,把金碗中的鲜血倒在玉碑上。洁白的玉碑,立时殷红一片。

军臣单于跪了下来,双手扶在地上,开始起誓了:“孙,军臣向伟大的冒顿单于起誓:此次南下,必要踏平汉朝,打进长安,在未央宫中祭祀伟大的冒顿单于!”

“昆仑神!”

身后的大臣们齐声高呼,右臂挥动,激情高张。

血誓一成,没有任何退路,只有一往无前,他们激情陡然高涨。

“昆仑神!”

发自五十万大军嘴里的一声大吼,那是何等的惊人,不要说大地颤抖,就是天空的浮云也是不住晃动。

五十万军队跪在地上,拔出弯刀,割破额头,任由鲜血流在地上,齐声大吼:“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

声音之响亮,震得山摇地动,比起千万个炸雷还要惊人。

在匈奴的吼声中,战马嘶鸣,响成一片,冲天的杀气陡然出现。

军臣单于站起身,右手一挥,喝道:“左贤王,出来!”

左贤王不明所以,惊疑的打量着军臣单于,上前一步:“见过大单于!”

“左贤王,左大都尉兵败,你难逃其咎。”军臣单于眼里闪着精光,盯着左贤王:“左大都尉勇猛善战,进军神速,而你迟迟不跟进,这才给了汉人以可乘之机。”

这是实情,要是左贤王部和左大都尉部距离不远,周阳要对左大都尉下手,必是要费一番周折,不会那么顺利。

左贤王哪会认帐,要是认了,他的罪过就大了,辩解道:“大单于,不是我进军不够快,是左大都尉进军太快。他率领的是大匈奴最精锐的勇士,他们的战马比我的军队好,我们哪里追得上呢?”

左大都尉所部,兵士是最勇敢的勇士,战马最是神骏,弯刀最是犀利,盔甲最为坚固,以此为借口,倒也成理。

军臣单于却是脸一沉,语气更加冰冷:“左大都尉兵败之后,你为不前去报仇?大匈奴的勇士,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快意恩仇,你手握十万雄兵,不去报仇,你还是大匈奴的勇士吗?你还配做左贤王吗?”

手指着左贤王,声音突转高亢,尖细刺耳,仿佛太监的声音:“你却掉头就逃!数十年来,大匈奴压着汉人打,有谁在汉人面前逃过?你还率领了十万大军呀!你羞不羞?”

这话不对,你率领十几万单于本部兵马,不也从雁门逃回来吗?

“丢人!丢大匈奴的脸!”

左贤王的确是开了一代先河,在汉军面前逃遁从他开始,这让群臣很是不愤,齐声指责起来。

“来啊!”军臣单于手一挥:“把左贤王的左膀砍掉!”

“大单于,我再也不敢了,不敢了!”左贤王吓了一大跳,他万万没有想到,军臣单于会如此重重惩罚他。

军臣单于却是脸色冰冷,比毫不为所动。侍卫上来,把左贤王按在地上,手起刀落,左贤王一条膀子落在地上,鲜血四溅。

左贤王疼得在上地滚来滚去,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象水一般渗出来,却是叫不出声来。

军臣单于上前一步,站到左贤王面前,冷冰冰的道:“左贤王,你听清了,要不是看在你有功的份上,这一次,本单于一定把你喂了烈犬。留得你一条性命在,就是要你洗刷耻辱!左谷蠡王!”

“见过大单于!”伊稚斜上前一步,冲军臣单于施礼。

“左谷蠡王,你与左贤王一道统兵。若是左贤王怯战不进,就杀了他!你就是左贤王!”军臣单于大声下令。

伊稚斜眼里掠过一抹惊喜之色,打量着地上的左贤王,眼里的光芒更盛。

匈奴地位最尊的就是单于,单于以下就是左贤王。伊稚斜这个左谷蠡王和左贤王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是左贤王死了,他就有机会掌握大权了,这份惊喜远非笔墨所能形容。

侍卫上来,递过裘衣皮帽,军臣单于穿戴起来。穿戴完毕,大步上前,猛的拔出弯刀,朝南一指,大吼道:“会猎长安!”

“会猎长安!”

“会猎长安!”

匈奴挥着弯刀,齐声呐喊,声震长空。五十万把弯刀,在日光下闪闪发光,杀气腾腾。

有了血誓的约束,匈奴必将奋勇冲杀,不会退缩,他们的战力比起以往空前高涨,打进长安,一定能成功,军臣单于右手用力一挥,一个漂亮的刀花出现,煞是好看。

军臣单于左手中的黄金权杖猛的朝前一指,一抹耀眼的金光闪过,这是进军的命令!

“隆隆!隆隆!”

惊天动地的蹄声骤然响起,五十万大军开进的威势远非笔墨所能形容,此时此刻的龙城好象处于风雨飘摇中的落叶,随时会给巨大的蹄声撕碎。

军臣单于左手黄金权杖,右手弯刀,一齐前朝,杀气腾腾,站在山峦上,一动一动,仿佛一尊雕像。

匈奴大军排着整齐的队形,朝南疾驰而去,一队队,一列列,不见其头,不见其尾,这是一片人潮,汹涌南去。

在匈奴五十万大军之后,是数十万匈奴牧民,他们骑在骏上,挥着马鞭,赶着牛羊马匹,唱着牧歌。牧歌悠扬悦耳,和前面大军杀气腾腾截然不同,仿佛这是人间天堂似的。

匈奴本来就有大军进军,牧民跟进的传统。在赵武灵王大破匈奴的时代,当时的匈奴军队根本连营地都不要,到了宿营的时候,军队就和家人在一起,吃羊肉、喝马奶子。到了要打仗的时候,这才穿戴整齐,和自己的官长一起冲杀。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匈奴已经发生了不少改变。赵武灵王时代的旧习已经不复存在了,大军开进,有自己的营地。牧民跟进,得住进自己的帐幕,军与民,在战场上已经分开了。

军臣单于这次率五十万大军南下,还动用了血誓,那是必胜之仗,匈奴会踏平汉朝,会打进长安。那么,汉人的家园,就是匈奴的牧场,如此美事,匈奴牧民怎能不跟来呢?

数十万牧民,赶着数百上千万牛羊马匹,上千里的范围内,到处可以听见悠扬的牧歌,欢声笑语,说的只有一件事,这次匈奴一定能打败汉朝,打进长安,他们就可以拥有不计其数的奴隶,用不完的瓷器,喝不完的茶叶,饮不完的美酒,穿不完的丝绸……

在他们编织的美丽梦幻中,好得不能再好,漂亮得象画儿。

可是,战事的发展,真会如他们所想的那么完美么?

匈奴五十万大军南下,占有兵力优势,而且还是五十万骑兵,这优势就更明显了。反观汉军,骑兵少,兵力不占优,却优有坚城,即使打不过,还可以分兵把守,把匈奴拖累拖疲,再寻找战机。

更别说,是周阳统兵,周阳现在对用兵打仗越来越得心应手,越来越有心得了。他手中有建章军,有强弩。

可以这样说,匈奴与汉军各有优劣,谁能打胜,现在言之尚早。

可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一仗非常惨烈,必将成为旷世之战。

雁门,周阳的帅府。

周阳一身戎装,跪坐在矮几上,一双眼睛紧盯着短案上的地图。这地图,是上次汉军报复时图绘下来,周阳叫人整理出来。

李广、程不识、冯敬、公孙贺、公孙建、秦无悔他们各站一角,着着地图。这地图很大,足够他们围着观瞧了。

看了一阵,李广双手互击一下,率先打破沉默:“单于把大军调集在龙城,迟迟不来,看见兔子,却不能开弓放箭,这不是让人难受么?”

周阳多派细作,打探匈奴动静,军臣单于调集军队的事情,早就报到他这里来了。

“飞将军勿急。”程不识右手一挥,很是用力:“秋季已经到了,匈奴一定会来。秋高草黄时节,战马上膘,最是匈奴战力最强的时候,匈奴此番前来,是为复仇雪耻,必是来势汹汹,不可小视。”

周阳手里虽有上万架弩,但是,要对付匈奴五十万大军,仍是太少了。要是能有当年河套之战,蒙恬所用的强弩那般多,这问题就好办了。

当时蒙恬光是秦弩就使用了上万架,加上其他的弩,那是五万多架,不要说打,光听这数字就很能震憾人心了。

程不识这话,切中了要害,周阳点头道:“这一仗我们期待已久,可是,一定不能轻视。”

“不知匈奴要什么时间才能南下?”李广不住搓手了:“快点来吧!我的大黄弓好多天没有饮匈奴的鲜血了!”

“大帅!”

就在李广的叨咕声中,赵破奴快步进来,脸上兀自挂着汗水,不住喘息,一瞧便知,他疾驰了很长一段路。

“何事?”周阳问道。

“大帅,匈奴来了!”赵破奴一边喘息,一边禀报。

“来了?”李广猛的站起,狠狠一握拳:“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我李广,是巴不得他早点到呢!”

与李广乐呵呵的表情正好相反,赵破奴却是一脸的凝重:“大帅,单于这次起了血誓,说要会猎长安。”

“血誓?”

李广的喜悦僵在脸上了,兀自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匈奴起了血誓?”

“没错。”赵破奴肯定一句。

李广脸上的喜色刹那消失不见,一脸的凝重:“匈奴血誓很少使用,一百年不见得能用一次。单于竟然起了血誓,那就是有来无回,勇往直前,匈奴即使给打败了,他们也不会退缩,这仗难打了!”

在战场上,什么最难收拾?不要命的人最难收拾。

在战场上,只要想活命,就有可能怯战,一旦打败了,匈奴就会逃走。可是,血誓一出,匈奴就会拼命,明知道是死,也会冲上去,其战力比起平时增加好几倍,这太可怕了。

以汉军目前的实力,要是五十万匈奴不起血誓的话,打胜不是问题。可是,一旦起了血誓,汉军能不能胜,很成问题。

李广和程不识与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深知血誓对于匈奴来说,意味着什么,两人的表情凝重异常,看着周阳,问道:“大帅,怎么办?”

周阳的眉头拧在一起,思索着道:“血誓固然可以增加匈奴的战力,使这一仗很难打。可是,这也是好事,匈奴怀有必死之心,他们会不计生死的冲杀,这反倒是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象往常那般,我们即使打胜了,没有骑兵,要追也追不上,战果往往不大。血誓一出,这情形就会改变,只要我们打好这一仗,匈奴必将是死伤惨重,没有五七年的休养生息,是不可能恢复过来。”

凡事有利必有弊,血誓能让匈奴不计生死,却也给了汉军大量歼灭匈奴的良机。

李广、程不识、冯敬、公孙贺、公孙建、秦无悔他们双手紧握成拳,不住挥动:“大帅说得对!匈奴送上门来,我们岂能错过此等良机!”

“大帅,这一仗要怎么打?你下令吧!”

众人盯着周阳,眼里全是期待之色。

周阳并没有说话,而是瞳孔缩成了一条线,右手按在剑柄上,杀气陡现。

杀气之浓烈,李广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就是雁门城下大战,纵兵追入大漠深处,也没有此刻之浓,李广他们不由得心狠狠抽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