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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那番如同疾风骤雨般的驳斥,并未因初步压制住淳于越的气焰而停歇。他深知,这种关乎国本的争论,必须彻底将其批倒驳臭,不能留下任何让人反复咀嚼、死灰复燃的余地。他站在玉阶之下,身形挺拔如松,目光如炬,扫过全场,最终再次定格在面色青红交加的淳于越身上,开始了更为系统、也更为深刻的阐述,其核心,便是坚定不移地**扞卫郡县制**。

“淳于博士言必称三代,慕周礼之分封,以为可保社稷万年。”李斯的声音恢弘,带着一种解剖历史的冷静,“然则,博士可曾细察,周室分封八百诸侯,其初,或有屏藩之效。然数代之后,血缘疏淡,利害各异。诸侯坐大,视周室为赘旒,郑伯射王中肩,楚子问鼎之轻重,此岂臣子之道?春秋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此皆分封之弊也!”

他不再停留于空泛的指责,而是用一桩桩、一件件血淋淋的历史事实,将分封制最终必然导致中央权威沦丧、诸侯相互征伐的残酷结局,赤裸裸地展现在所有人面前。朝堂之上,许多只知埋头政务或军务的官员,听到这些具体史实,也不禁悚然动容,暗自点头。

“及至战国,”李斯继续推进,声音愈发沉凝,“七雄并立,皆行郡县于其境内,以聚国力,方能相争。秦自孝公用商君,废井田,开阡陌,置县令,行新法,方由西陲弱戎,渐成虎狼之强!若依博士之言,效周室分封,则我秦之内,亦当裂土封侯,则焉有今日一统之局?焉有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之便?焉有北逐匈奴、南平百越之力?!”

他将秦国的崛起与郡县制的推行直接挂钩,指出正是内部的高度集权和高效动员能力,才奠定了统一六国的基础。这番论述,将郡县制的优越性从理论拉到了秦国自身发展的实践层面,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然后,他的矛头直指分封制在当下的荒谬性:

“今陛下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此乃千古未有之伟业!天下初定,人心未一,六国遗孽,潜伏草泽,日夜窥伺。当此之时,不正应强干弱枝,使权力集中于中央,法令出于一门,方能如臂使指,应对四方之变乎?”

“若依博士之议,分封子弟功臣于四方,使其各拥土地、人民、甲兵,则不过数年,新的诸侯并立之局复现矣!彼时,血缘可恃乎?功臣可恃乎?沙丘之事(他隐晦地提及,众人皆心知肚明),殷鉴不远!届时,内忧外患并起,帝国分崩离析,博士可能负此责任?!”

这番话,结合了当前帝国面临的现实威胁(六国遗民)和不久前发生的未遂政变(沙丘),将分封制可能带来的可怕后果描绘得淋漓尽致,让所有听到的人都不寒而栗。就连一些原本对分封制抱有浪漫幻想的官员,此刻也不得不正视其现实危险性。

最后,李斯做出了总结性的论断,其声如黄钟大吕,在大殿中回荡:

“**故曰,郡县之制,乃天下一统之基,社稷安宁之本!** 使政令畅通于万里,赋税汇聚于中央,兵权掌握于朝廷,此乃大势所趋,非区区‘师古’二字可逆!五帝三王之道,治当时之良法也,然时移世易,岂可奉为万世不变之圭臬?陛下当立万世之法,行当今之政,岂能效腐儒之见,复辟导致战乱纷争之旧制?!”

“臣李斯,昧死以言:**郡县之制,绝不可易!** 凡有敢以言语惑众,欲复分封,乱我法度,摇我国本者,当以重法论处,以儆效尤!”

李斯的这一番长篇大论,引史实,析利弊,结合现实,展望未来,逻辑严密,气势磅礴,将**扞卫郡县制**的理由阐述得淋漓尽致。他不仅是在驳斥淳于越,更是在为整个昭德新朝,乃至未来的帝国,定下不可动摇的政治基调。朝堂之上,再无一人敢出声支持淳于越。淳于越本人,也如同被抽干了力气般,脸色灰败,嘴唇哆嗦着,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李斯以其无与伦比的辩才和政治智慧,在这场关乎帝国命运的理念之争中,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