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淳于越事件,如同一记警钟,让李斯下定决心,必须亲自、更深入地介入扶苏的教育,尤其是在最核心的**法家思想**方面。他不能仅仅满足于通过姚贾来间接传授律法知识,而是要亲自向扶苏阐释法家治国的底层逻辑和深远考量,使其从根本上理解并认同现行制度的必要性与优越性,从而具备抵御那些“迂腐之论”的能力。

他向始皇请示,以“总揽扶苏学业,确保其明悉治国要义”为名,请求定期为扶苏单独讲授“帝王之术”与“法理精要”。始皇对此表示支持,他也希望扶苏能更多理解自己的执政思路。

于是,在丞相府那间戒备森严的书房内,李斯与扶苏的单独授课开始了。这不同于之前轻松的论政谈道,而是更为系统、更为深刻的思想传授。

李斯并未一上来就讲解具体的律条,而是从**人性论**和**历史观**这两个法家思想的基石入手。

“公子可知,治国为何需以法为本?”李斯开门见山,提出了一个根本性问题。他不等扶苏回答,便自问自答:“盖因**人性好利而恶害**。凡人皆有自为之心,求利避害,此乃天性,非仁义空谈所能改变。父子兄弟之间,尚且计利而动,何况君臣百姓?”

他引用《韩非子》的观点,阐述了一个冷酷而现实的人性图景,与儒家“性善论”形成了尖锐对立。扶苏初听时,感到有些不适,但仔细思量现实中的诸多现象,又觉得不无道理。

“既知人性如此,”李斯继续道,“则治国不能寄望于道德自觉,必须依靠**明确、公正、且强有力的法律**。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使贤者不得逾法而立功,不肖者不敢违法而犯罪。此乃**去私曲就公法**之道,才是真正的大公无私!”

他将“法”提升到了实现社会公平(“公”)的至高地位,超越了儒家基于个人修养的“仁”。

接着,他阐述法家的**历史进化观**。

“淳于越之流,言必称三代,以为古制万能。此乃**守株待兔**之愚见!”李斯毫不客气地批判,“时代在变,社会在变,治国之法岂能一成不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周行分封,适合当时;然今天下为一,疆域万里,非中央集权、法令一统,不足以驾驭!陛下与臣等创立新制,正是**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他强调,制度的优劣不在于是否“师古”,而在于是否适合当下的“世之事”。秦制正是适应了大一统时代需求的先进制度。

然后,他才结合具体的秦法实践,讲解其背后的法理精神:

“为何要‘刑无等级’?非为刻薄,实为**公正**!使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方能杜绝特权,树立法威。”

“为何要‘奖励耕战’?此为**富国强兵**之根本!使民力归于农战,国家方能强盛,外御强敌,内保治安。”

“为何要‘以吏为师’?此为**统一思想,齐一行动**之必需!防止异端邪说蛊惑人心,动摇国本。”

每一次讲解,李斯都引经据典(主要是法家着作),并结合当前帝国的实际政策案例,深入浅出,务求让扶苏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扶苏天资聪颖,在李斯这般系统而深刻的教导下,对法家思想的理解日益加深。他开始明白,那些看似严苛的律法背后,有着一套完整的、基于对人性和社会深刻洞察的逻辑体系。他并未完全放弃自己的仁政理想,但他认识到,理想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现实的法度基础之上,需要智慧地去权衡和运用,而非简单地复古或空谈。

李斯看着扶苏眼中逐渐闪现的领悟之光,心中倍感欣慰。他正在成功地塑造一个他理想中的继承人:既保有仁爱之心,又深谙法治之道,懂得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这或许,是他在这个日益复杂的权力漩涡中,为帝国未来所能做的最有价值的一件事。然而,他也清楚,赵高与胡亥那边,绝不会坐视扶苏的成长。未来的风暴,或许将因这继承人之争而变得更加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