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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上的伤口,在陈济世那神奇的金疮药的作用下,恢复得很快。

三天后,当萧荆拆开纱布时,那道原本皮肉外翻的伤口已经基本愈合,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粉色痕迹。

这让她对那个住在牛棚里的“怪医”,愈发地高看了几分。

伤势痊愈,萧荆的生活再次回到了正轨。

而后山,也慷慨地回报着她的“勤劳”。

随着她对地形的日益熟悉,她的狩猎范围也越来越大。陷阱里,除了常见的野兔、野鸡,甚至还出现过一次让她惊喜不已的猎物——一头半大的傻狍子。

这头狍子,不仅为她提供了足够吃上一个月的肉食,那张完整的狍子皮更是价值不菲。

物资,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地丰富起来。

但与此同时,一些新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

——盐,快要见底了。

没有盐,再多的肉食,也无法长期保存,更会变得索然无味。

——工具,严重匮乏。

那把豁了口的砍刀,在处理狍子这种大型猎物时,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她需要一把更锋利、更坚固的刀具。

这些东西,在村里是无论如何也弄不到的。

必须去一趟县城。

萧荆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孙大爷。

孙大爷听完,吧嗒了一口旱烟,点了点头:“是该去一趟。你那身衣服,也该换换了。正好,过两天,是县里赶集的日子,我让大壮(孙大爷的儿子)带你一起去,路上也有个照应。”

萧荆没有拒绝这份好意。

虽然她并不需要人“照应”,但和一个熟悉情况的“本地人”一起,确实能省去不少麻烦。

两天后,天还没亮,萧荆就收拾妥当,在村口与孙大爷的儿子孙大壮汇合了。

孙大壮是个三十多岁的、憨厚朴实的庄稼汉。因为孙大爷的缘故,他对萧荆,虽然还是有些敬畏,但态度却很和善。

两人借着一辆同村去县里送货的牛车,晃晃悠悠地朝着十几里外的县城出发了。

这是萧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走出了杏花村这个小小的“新手村”。

沿途的景象,对她而言,既陌生又新奇。

广袤的田野,低矮的村庄,以及那些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的、穿着蓝色或灰色衣服的社员……这一切,都构成了一幅充满了时代烙印的、鲜活的画卷。

没有丧尸,没有废墟,没有辐射尘。

空气里,是泥土和庄稼的芬芳。

真好。

萧荆靠在牛车上,看着眼前这片宁静而又充满了生机的大地,那双始终冰冷的眸子里,难得地出现了一丝恍惚。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颠簸,县城终于到了。

六十年代的县城,远没有后世的繁华。低矮的青砖瓦房,坑坑洼洼的土路,街上,除了几辆自行车,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牛车和行人的双腿。

但对于杏花村的村民来说,这里已经是他们眼中的“大城市”了。

赶集的日子,县城里格外热闹。

供销社、百货大楼、食品站的门口,都挤满了人。空气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和味道,充满了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萧荆和孙大壮约定好下午集合的时间和地点后,便分开了。

她没有去那些人头攒动的国营商店。

因为她很清楚,她需要的东西——一把不受管制的、锋利的刀具,在那些地方是绝对买不到的。

她也没有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在街上乱逛。

而是像一个经验丰富的侦察兵,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个小县城的“地形”和“人流”。

很快,她就敏锐地,发现了一处异常。

在县城最偏僻的、靠近一个废品收购站的、一条狭窄而又肮脏的死胡同里,人流量,与其偏僻的位置,显得极不相称。

总有一些眼神闪烁、行色匆匆的人,从那条胡同里进进出出。

他们的身上,带着一种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紧张而又警惕的气息。

萧荆的嘴角,勾起了一抹了然的弧度。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只要有管制,就必然会存在……地下交易。

末世的废墟里,有。

这个看起来秩序井然的小县城里,同样也有。

她没有立刻进去。

而是在附近,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像一个最有耐心的猎人,静静地观察着。

观察着每一个进出的人,观察着里面的“交易规则”,观察着可能存在的“风险”。

那个地方,在后世,有一个通俗的名字。

——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