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原本以为,雷洛的警察培训至少应该是去某个封闭场地,比如警校什么的,封闭训练三个月。
结果,1940年的香港警队,还没有正式的警察训练学校。所以雷洛这批人根本没有什么封闭营区、宿舍管理那一套。他们就在警署内受训,由警署里的师爷,也就是文职法务人员口头教授,然后由懂广东话的印籍教官负责操练。人手不够的时候,他们还会被直接拉去跟着警员巡街——反正都是穿制服的,谁知道你是不是今天刚入职啊?
就很离谱。还有更离谱的:培训不管饭,中午晚上雷洛要自己找地方吃饭。
去哪吃?
中区警署在荷李活道10号。眼熟吧——刘静英的静安医院就在荷李活道与结志街交界转角。
这孙子住哪儿呢?九龙深水埗基隆街。那地方现在都是些卖钮扣、拉链、布料的小商贩,沿街的铺面挤挤挨挨,遮雨棚伸出来把天空裁成一条窄缝,地上堆着布匹和纸箱,空气里弥漫着浆糊和铁锈的气味。雷洛早上要坐电车或者巴士到尖沙咀码头,然后坐天星小轮过海,穿过维港咸腥的海风,然后走到警署。全程四十分钟到一个钟头。
但是——从中区警署到结志街,只有不到一百米。
李祖怀疑雷洛这孙子在演他。
结志街的烧腊店在转角,橱窗里的玻璃擦得锃亮,一排油亮亮的烧鹅、叉烧、烧肉挂在铁钩上,在午后的阳光里泛着焦糖色的光泽。阿昌在砧板后面手起刀落,笃笃笃笃,骨肉分离的声音干净利落,砧板上的肉汁积了一小摊,油光光的。
雷洛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堆着两个空碗,第三碗叉烧饭已经见底了。他的筷子在碗底划拉最后几粒米,划拉到一起,一筷子送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了,抬头看见阿娟端着托盘经过,又喊了一声“再来一碗”。旁边的龙根比他更夸张,面前摞着三个空碗,第四碗正在往嘴里扒,腮帮子鼓得像塞了两颗乒乓球,嘴角沾着饭粒和酱汁,吃得太急噎了一下,梗着脖子,拿拳头捶了两下胸口,灌了一大口茶,继续埋头吃。
邓肥和串爆坐在对面,面前的碗摞得比龙根还高。邓肥吃得满脸都是——嘴角挂着酱汁,腮帮子上沾着碎肉,鼻尖蹭了一点酸梅酱,红艳艳的,像点了胭脂。串爆稍微体面一点,叉烧包拿在手里,一口一口地咬,但咬到第三口的时候馅儿从另一边挤了出来,掉在桌上,他赶紧用手指头抿起来塞进嘴里。
李祖看着面前已经吃了两碗叉烧饭、第三碗又快见底的雷洛,没好气地骂道:“你特么住在九龙,跑到荷里活当差?你是不是就是为了吃冤家?”
雷洛有点不好意思地放下筷子,在裤腿上蹭了蹭手心的油。他的手指粗短,指甲缝里嵌着黑泥——不是脏,是在警署搬了一天东西蹭上去的,洗不干净。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还算白的牙。
“九龙有铁皮寮屋的嘛……住一个月才十块港币。”他的声音小了下去,像是怕被旁边桌的食客听见,“来结志街住唐楼,一个月至少三十啊……”
龙根已经吃了三碗了,第四碗也快见了底。他把碗端起来,把最后一口汤也喝了,碗底朝天,一滴不剩。碗放下来的时候磕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他舔了舔嘴唇,眼睛还在阿娟端着的托盘上转。
李祖看得直挠头,手指插进头发里,挠得头皮屑直飞。
“特么的!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他指着龙根,又指了指邓肥和串爆,“龙根……你老豆不管你饭的吗?”
龙根理直气壮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搁,腰板挺直了,下巴微微抬着,表情认真得像在背书。
“我老豆说,小弟吃大哥,大哥吃龙头,小的吃大的这是应该的!整个港澳三太子最大嘛!”
他说完还点了点头,像是在确认自己没有记错。
李祖听完这话,脑子里都有点儿过载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对。他转过头,看着埋头苦吃的邓肥和串爆,俩小子的筷子在盘子里打架,抢最后一块叉烧。
“你俩老豆也这么说的?”
俩小子抬起头,嘴里还嚼着东西,含混不清地“嗯”了一声,齐齐点头,点得很用力,理直气壮得像在说“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李祖瞬间就硬了——拳头硬了。
“特么的……林阿福你个王八蛋……”
为啥骂他呢?邓九和陈满想不出这主意。白纸扇真不白当——真孙子啊!
李祖气得靠在椅背上,两只手交叉抱在胸前,嘴角往下撇着,盯着桌上那几个空碗,像是在盯几个欠了他钱不还的人。
几个人没搭理李祖在那儿运气。串爆啃着叉烧包,腮帮子鼓鼓的,含混不清地开口,粤语像连珠炮似的从嘴里蹦出来。
“喂,雷洛,你话做差佬几点起身啊?朝早六点啊?咁鬼死早,仲有冇觉好瞓啊?”
雷洛正端着第五碗叉烧饭,闻言放下筷子,拿袖子擦了擦嘴角的油,腰板挺了挺,一副过来人的架势。
“梗系啦,差馆纪律严过军队,你以为系庙街睇档啊?”
龙根看着李祖在那儿运气,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筷子,两只手在膝盖上搓了搓,搓得指节泛白。他的嘴张了一下,又合上了,犹豫了片刻,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带着一种少年人跟大人提正经事时特有的拘谨。
“阿祖啊……要不……我们帮陈生做点什么啊……总好过一直吃你……”
李祖看了他一眼。龙根的目光没躲,直直地看着他,眼里没有那种“求你赏口饭吃”的卑微,是一种“我想干活换饭吃”的坦荡。邓肥和串爆也停下了筷子,抬起头看着李祖,四只眼睛亮晶晶的,像两只等着投喂的小狗,但眼神里也多了点什么东西——不是期待,是认真。
李祖想了想,把烟从嘴角拿下来,在桌沿上磕了磕。烟灰掉在桌上,碎了,他拿手指拨到一边。
“呐——你们吃完饭去找学文哥报道。扫地、打杂、跑腿……看他安排你们干点儿什么。按月开工钱——也算让家里少一张嘴。”
龙根仨人大喜过望。龙根的眼睛亮了,亮得跟渡轮上那盏刚点亮的桅灯似的;邓肥把手里啃了一半的叉烧包往桌上一拍,两只手合十,举到脸前,朝李祖拜了拜,嘴里含混不清地说着“阿祖你真好”;串爆倒是没拜,但他的嘴角翘得老高,压都压不住。
李祖知道他们家里的情况——人口多,吃口重,十来岁的孩子不上学,混在街面上,说好听点叫“帮衬家里”,说不好听的就是多一张嘴。能有份正经工钱,按月拿,比什么都实在。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不介意,咽下去,把杯子搁在桌上。
“呐——别说我不照顾你们啊。”他拿手往门外指指点点的,手指从44号移到46号,又从46号移到48号,“44、46、48三栋,你们挑一间住,每月收十块。”
雷洛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桌上。
“喂!阿祖!你说真的?”他的声音拔高了半度,眼睛瞪得溜圆,嘴张着,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李祖咧咧嘴,嘴角往一边歪着,带着一种“我就知道你会这个反应”的欠揍劲儿。
“假的!要不收你二十?”
串爆一惊一乍地把手里的叉烧包往桌上一拍,叉烧包的皮被他拍裂了,馅儿露出来,油汪汪的。他站起身,椅子往后一蹭,椅子腿在地面上刮出一声刺耳的尖响,引来旁边桌的食客侧目。他顾不上,两只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眼睛瞪得溜圆。
“哇!阿祖!你是说那三栋物业都是你的?”
李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茶水已经彻底凉透了,茶叶沫子浮在水面上,他没吹,连沫带水一起咽了。
“对啊……有什么问题?”
邓肥感叹道,腮帮子上的肉挤在一起,眼睛弯成两道月牙,一脸向往:“哇……阿祖你好威啊……”
雷洛没说话。他低下头,看着桌上那碗还没吃完的叉烧饭,看了两秒。然后他端起碗,把碗里剩下的饭几口扒完,筷子搁在碗上,拿袖子擦了擦嘴角。他抬起头,看着李祖,嘴角动了动,像是在嚼什么东西,又像是在咽一口还没成形的话。
“谢谢你啊……阿祖。”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李祖叼上一根烟。龙根眼疾手快,蹭地从椅子上窜起来,从口袋里摸出火柴,划着,火苗在指尖跳了一下,他用手拢着,凑到烟头上。动作一气呵成,快得像练过很多遍。李祖瞥了他一眼,没说话,深吸一口,烟雾从鼻孔里喷出来。
他站起身,把椅子往后一推,椅子腿在地面上没发出声响。
“少来了你们几个混蛋!记得按时交租啊!”他把烟叼在嘴角,“我先闪了,下午还有课!”
路过门口的时候,他朝砧板后面喊了一声:“昌哥!记得去美记结账!”
阿昌从砧板后面抬起头,手里的刀还举着,刀面上沾着酱汁。他满脸笑容地应道:“好的,阿祖!阿娟每天都会去的……”
李祖推开玻璃门,门上的铃铛响了一声,清脆,但不刺耳。午后的阳光从街对面斜照过来,落在他的肩膀上,落在烧腊店橱窗玻璃上凝着的水珠上。他眯了一下眼,把烟叼在嘴角,手插进裤兜里,朝港大的方向走去。街上的人不多,黄包车从身边驶过,车夫的汗巾在风里飘了一下。
烧腊店里,雷洛几个人还坐在桌前,没人动。
雷洛看着门口,看着李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玻璃门上的铃铛又响了一声,是别的客人进来了。他把目光收回来,落在自己面前那只空碗上。碗底还剩一圈酱油,他拿筷子蘸了蘸,在桌面上写了一个“义”字,笔画歪歪扭扭,写完看了两秒,拿袖子抹了。
“走吧,”他站起来,“去找陈生。”
龙根把最后一口汤喝完,碗搁下,站起来的时候肚子挺着,圆滚滚的,他拍了拍,打了个嗝。邓肥和串爆也跟着站起来,四个人把桌上的碗摞在一起,筷子收拢,摆在碗旁边。阿娟过来收碗的时候看了他们一眼,嘴角动了一下,没说什么。
他们推开门,铃铛又响了一声。
街对面的凉茶铺门口,一个老头坐在小板凳上抽水烟,烟筒咕嘟咕嘟地响。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落在碎石路上,落在他们几个人的影子上。
一位头天当差的警察正在香港的街头开心地直蹦的时候,纽约有个警察此时却遇到了一点儿小麻烦。
伊芙从现场出来之后,走到停在路边的汽车旁。她把手套摘下来,卷成一团,塞进证物袋里,递给了跟在后面的鉴证科探员。探员接过证物袋,在标签上签了字,撕下底联递给她,她接过来塞进白大褂口袋里。
迪克想去拉驾驶室的门。伊芙阻止道:“等等……迪克。你有烟吗?我想透口气。”
迪克提鼻子闻了闻。不是他身上的味道——他今天没抽烟,出门前还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是从伊芙身上飘过来的,混着消毒水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甜腻又刺鼻的气味。那是尸检后残留在衣服纤维里的味道,洗不掉的,洗两遍还有,洗三遍淡一些,但从来没彻底消失过。
他觉得先站在路边透透气是个不错的选择。
巷口有一根电线杆,木头的那根,漆面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茬,上面钉着几块褪了色的广告牌,字迹模糊,看不清是卖什么的。伊芙走过去,靠在电线杆旁边的围墙上,白大褂的后背蹭在红砖墙上,蹭下一小片灰,她没在意。
迪克掏出香烟,打开烟盒,抽出一支递给伊芙。烟盒是银色的,边角磨花了,是他在伦敦定制的,刻着范德比尔特家族的橡树纹章。伊芙接过去,夹在指间,动作很熟练。迪克自己也叼上一支,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叮”一声打着,先凑到伊芙的烟头上。
火苗跳了一下,伊芙深吸一口,烟头的红光猛地一亮,又暗下去。烟雾从她嘴角溢出来,在午后的光线里散成一团灰白色的雾。她眯着眼,看着那团雾散开,什么也没说。
迪克给自己的烟也点上了,把打火机塞回口袋。他靠在电线杆上,把烟叼在嘴角,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眯着眼看街对面的消防栓。消防栓是红色的,漆皮起了一层细密的泡,像被太阳晒出的痱子。
就在俩人刚点上火儿,迪克想聊点儿什么的时候——比如问问伊芙晚上要不要一起去吃个饭,他知道有家新开的意大利餐厅不错——一个人从街角拐了出来。
他穿得像个牛郎。
深蓝色的双排扣西装,面料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剪裁合体,把肩膀垫得又宽又平。领带是酒红色的,丝质,领带夹是铂金的,嵌着一颗米粒大小的蓝宝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发胶抹了不少,在日光灯下反着亮光,苍蝇站上去都得劈叉。皮鞋是黑色的,锃亮,鞋面上能照见人影。
他身后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保镖,一左一右,落后半步。两个人都是大块头,西装撑得鼓鼓囊囊的,领口系得严严实实,下巴底下勒出一道红印。他们的目光扫过街面,从伊芙身上扫到迪克身上,又从迪克身上扫到巷口,面无表情,像两台还没开机的机器。
那牛郎——不,那人——一上来就很热情,张开双臂,脸上堆着笑,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哦!您好……伊芙小姐!”他的声音不高,但带着一种排练过的、恰到好处的热忱,“我是文森特·阿斯特,来自阿斯特家族……”
他伸出手,想去拉伊芙的手,看着好像是要来个吻手礼啥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图章戒指,金色的,戒面上刻着阿斯特家族的徽章。
伊芙把手缩回去了。动作不快,但很坚决,像是早就知道他会伸手,早就决定不让他碰。她的手指从他的手边滑过去,插进了白大褂的口袋里。
小威廉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了。他大概闻到了伊芙身上的味道——不是香水,是从凶案现场带回来的、浸透了白大褂的、那种混着铁锈和甜腻的死亡气息。他的鼻翼轻轻翕动了一下,幅度很小,但伊芙看见了。
“听着,伊芙。”他的语气变了,从“热情”切换成了“关切”,但那种关切底下,压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不容置疑的笃定,“我母亲说,像你这样有才华的女士,不应该整天泡在尸体和药水里。你应该去学习如何管理庄园,如何举办宴会,而不是摆弄这些……粗俗的东西。”
他说“粗俗”的时候,目光落在伊芙的白大褂上,落在那块干了还没洗掉的血渍上,停了一瞬。然后他把目光移开,落在伊芙的脸上,嘴角挂着一种——我在替你着想——的微笑。
伊芙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迪克。那眼神很明确,意思是“这傻逼谁啊?”
迪克抽了抽鼻子,往前探了探身子,凑近伊芙,压低声音,像是怕被那俩保镖听见。烟叼在嘴角,随着他说话一上一下地弹着。
“小威廉·阿斯特,文森特·阿斯特的弟弟……据说他妈是个外室。”
他说“外室”两个字的时候声音压得更低了,低到几乎只有伊芙能听见。
伊芙有些诧异地看了迪克一眼。那眼神的意思是:“你们这些老钱咋净爱整这破事儿?”
迪克看懂了那个眼神。他的脸从脖子根开始往上红,红到耳根,红到颧骨,红到额头。他的嘴张了一下,又合上了,喉结滚了一下,像是把那句“我们家那事儿跟这不一样”硬生生咽了回去。他差点当场破防。
阿斯特家族。创始人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德裔移民,通过皮毛贸易积累第一桶金,随后转向纽约房地产投资,成为美国首位千万富翁。他们的核心资产是曼哈顿土地。阿斯特家族通过低价购入曼哈顿大片土地,长期持有并出租,被称为“纽约的地主”。至19世纪中叶,家族拥有纽约约五分之一土地,租金收入惊人。与范德比尔特、摩根并称“纽约三巨头”,但阿斯特家族更注重“贵族式低调”,排斥新兴富豪的张扬。
19世纪末,家族第四代掌门人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四世将家族推向巅峰,涉足酒店、航运等领域,财富与社会影响力达到顶峰。然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四世在泰坦尼克号沉没中遇难,家族失去核心领袖,内部陷入继承权争夺。大萧条中家族大量资产缩水,租金收入锐减,被迫出售部分土地和艺术品维持体面。
当代家主文森特·阿斯特,1912年,20岁的他继承约8500万到1亿美元,是当时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继承人之一。他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核心圈内人,海军中校,今年49岁。
“伊芙,”小威廉的语气又换了,从“关切”换成了“劝导”,像是在跟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讲道理,“我听说你在FbI做得很不开心。女人嘛,总是要回归家庭的。我大哥很欣赏你父亲。如果我们两家结合,黑水公司可以并入阿斯特的版图——你也算有了个好归宿。”
他把“黑水公司可以并入阿斯特的版图”这句话说得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已经在文件上签好了字、只等盖章的事。
迪克听小威廉这么说,眼珠子骨碌一转。
自从他搞定家里的事情之后,那智商蹭蹭地涨啊。这算啥?杀妻证道吗?
他在脑子里飞速地盘了一下——小威廉既然这么说,那说明文森特肯定不知道他来这里见伊芙。道理很简单:如果是文森特的意思,他会直接找芬恩啊。就算抹不开脸,也可以通过富兰克林嘛。
而且,文森特但凡跟富兰克林提想联姻这个事儿,富兰克林一定会告诉他——马掌望台还有个倒霉蛋儿为了追求伊芙,三十好几了开始练武。而那个倒霉蛋儿姓摩根。
纽约三巨头里目前最顶的那个。
哇——阿斯特、范德比尔特、摩根、罗斯福、李……纽约豪门大乱斗啊?好刺激!
迪克把烟叼在嘴角,嘴角慢慢翘了起来。他把目光从小威廉身上移到伊芙脸上,又从伊芙脸上移回来,落在小威廉那双锃亮的皮鞋上。
小威廉这个傻逼要找倒霉。
好开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