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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大明太监秘史 > 第142章 黄土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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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子撕裂空气,带着尖锐的哨音,狠狠抽在龟裂的黄土上,溅起一股混合着沙砾的烟尘。

“快走!磨蹭什么!等着阎王爷给你们开席吗?!”差役粗哑的呵斥伴随着鞭响,像毒蛇一样钻进瘦骨嶙峋的队伍里。

谈瑾,或者说即将不再是谈瑾的那个孩子,赤脚踩在滚烫得能烙饼的地面上,每一步都感觉脚底板快要熟透。他死死攥着怀里那半块硬得能砸死狗的麦饼,粗糙的麸皮硌着他胸口的肋骨。这是离开那个被饥荒和赋税啃噬得只剩断壁残垣的“家”时,他趁乱从灶膛灰里扒出来,唯一能抓住的东西。饿,那种肠子都绞在一起、恨不得啃树皮吃观音土的滋味,比鞭子抽在身上更疼、更深刻。他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漫天黄沙早已无情地吞噬了陕西兴平老家的方向,连一丝熟悉的轮廓都没留下。

同乡的宦官刘顺,穿着一身不算光鲜但浆洗得干净的青褐色袍子,皱了皱眉,用带着点公鸭嗓的腔调对差役摆了摆手:“行了,老哥,跟个半大孩子较什么劲。”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几乎站立不稳的谈瑾,目光里没什么温度,像是在看一件物品,“以后,你就跟着咱家姓,叫刘瑾。记住了,你的命,从踏进京城那刻起,就是宫里的了。以前的种种,都烂在肚子里。”

刘瑾没吭声,喉咙干得发不出声音,只是把怀里的麦饼攥得更紧,指甲几乎要嵌进那救命的干粮里。一股混着黄土、汗臭和绝望的腥气涌上喉咙,翻滚着一句无声的誓言,像用烙铁刻在骨头上:“绝不再挨饿……永远……绝不!”

净身的那间低矮土房里,腥臊、腐败和劣质止血药粉的气味混杂在一起,几乎令人窒息。刘瑾光着下身,躺在铺着薄薄一层草席的土炕上,牙关死死咬着一截被汗水浸透的木棍。剧烈的疼痛像潮水一样反复冲击着他的意识,眼前阵阵发黑,五彩斑斓的幻影乱窜。唯有怀里那半块麦饼硬邦邦的触感,透过薄薄的衣衫传递到皮肤上,像一块冰冷而坚定的护身符,提醒他活下去。疼到极致,意识模糊时,他想的不是早已模糊的爹娘面孔,也不是对未来的恐惧,而是一个无比清晰、带着血腥味的念头——怎样才能永远、永远地摆脱这种连一块发霉的麦饼都需要用尊严、用身体、用命去换的境地!

初入森严宫闱,高大的朱红宫墙隔开了广阔的天,也彻底隔断了他与过去那个黄土娃子谈瑾的一切联系。他被分派到最底层,干着最卑贱的洒扫、搬运、倒夜香的活计。那些在宫里熬了多年,却始终不得志的老太监们,把最脏最累、最侮辱人的活儿扔给他,动辄非打即骂,似乎从他瑟缩的身影里,能找回一点自己早已丢失的可怜尊严。

“小崽子,没眼力见儿的玩意儿!挡你祖宗的路了!”一个满脸褶子、眼神浑浊的老太监,骂骂咧咧地一脚踹在他腿窝。刘瑾猝不及防,踉跄一下,手里提着的、装满污水的木桶剧烈晃荡,散发着恶臭的黑水泼溅出来,弄湿了他本就破烂的裤脚和地面。他立刻低下头,瘦小的肩膀缩了缩,一声不吭,默默放下桶,找来抹布,跪在地上一点点擦干净。等老太监啐了一口,心满意足地骂骂咧咧走远,他才缓缓抬起眼,盯着那佝偻猥琐的背影,眼神像蛰伏在阴影里、舔舐伤口的小狼崽,冰冷,且记仇。

他很快学会了躬身,学会了用最谦卑、最温顺的语气说话,见人就喊“公公”,笑容恰到好处地带着讨好。但那双总是低垂的眼睛却没闲着,耳朵也时刻竖着,像最精密的仪器,捕捉着一切可能的信息。夜里,他蜷缩在几十人挤在一起、弥漫着汗臭和脚臭的通铺角落,耳朵灵敏地捕捉着老太监们半醉半醒间、含混不清的谈论——司礼监的哪位秉笔公公最近得了陛下青眼,御马监的提督太监又调换了哪些京营将领,宫里哪位娘娘吹了枕边风,外朝哪个大臣倒了霉……那些复杂的宦官衙门品级、隶属关系、权力更迭的蛛丝马迹,被他一点一点,像在黑暗中拼凑破碎的瓷片一样,在心里反复默记、勾勒、分析。他知道,在这吃人的地方,光靠埋头苦干永无出头之日,唯有弄清楚谁掌权、为何掌权、如何掌权,才有可能找到攀爬的缝隙。

许是他模样还算周正,手脚也麻利,加上不知哪位管事太监随口说了句“这小子看着机灵,别糟践在这儿了”,不久,他便被调往御马监当差。比起后宫那令人窒息的压抑和无处不在的钩心斗角,御马监宽阔的场地和牲口的气息,反而让他想起些许记忆中早已模糊的、属于黄土旷野的自由味道,虽然这“自由”被牢牢圈禁在皇城的高墙之内。

饲马、铡草、清理马粪,他做得一丝不苟,甚至比要求的更尽心。喂马时,他会仔细观察哪些马性子暴烈,哪些温顺通人性,偷偷记下驯马太监吆喝的口令、拉扯缰绳的力度、以及刷洗马匹时的手法。他意识到,这些高头大马,关联着宫禁安全、帝王仪仗,甚至边军动态,绝非简单的畜力。夜深人静,当其他一同入宫的小内侍因疲惫而酣声四起时,他常像一抹幽灵,溜到马场最偏僻的角落。那里立着几个练习骑射用的破烂草靶和木桩。他就对着这些死物,模仿白天看到的骑士和太监们的姿态,压低身体,空手比划着牵缰、踩镫、控马的动作,甚至模拟拉弓射箭,手臂肌肉紧绷,汗水顺着尚显稚嫩却已初现棱角的脸颊不断滑落,砸在脚下的尘土里。他知道,在这深宫,多一分不为人知的本事,就可能多一条活路,多一点在关键时刻向上攀爬的资本。力气、机灵、乃至这不合时宜的“武艺”,都是他藏在袖子里、准备用来博取未来的筹码。

一个月色朦胧的深夜,他蜷在干燥些的草料堆里,借着远处马灯投射过来的微弱光晕,用手指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无意识地划拉着白天偶然听来的几个宦官衙门的名号和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隶属关系。嘴里无声地念念有词:“司礼监…批红…权柄最重…御马监…掌兵符、勇士营…亦不可小觑…”

“嘿!那小子!不睡觉,鬼鬼祟祟嘀咕什么呢?”一个带着几分戏谑的少年声音突然在寂静的马厩里响起。

刘瑾吓得一个激灵,几乎是弹跳起来,猛地抬头,见一个年纪稍长、约莫十六七岁,同样穿着低阶宦官青褐色服饰的少年,嘴里叼着根草茎,斜倚在马厩的木栏边,脸上带着点玩世不恭的好奇笑容。是张永,也在御马监当差,平日里打过照面,听说比自己早入宫一两年,似乎有些门路,为人也比其他小太监爽朗些。

刘瑾心脏怦怦直跳,迅速用脚抹掉地上那些可能招来祸端的痕迹,站起身,习惯性地垂下眼,双手紧张地交握在身前,低声道:“没…没什么,张哥,就是…就是睡不着,背背规矩,怕…怕出错。”

张永嘿嘿一笑,吐掉嘴里的草茎,从怀里掏出个小小的油纸包,随手扔了过来,动作带着一种与他身份不符的洒脱:“喏,接着!今天前面宫里宴席撤下来的,沾点荤腥,算你小子有口福。”

刘瑾下意识接住,入手微沉,油纸还带着点对方的体温。他打开一看,是一块啃了一半、但上面还沾着不少酱色肉末的骨头,浓郁的肉香瞬间钻入鼻腔,刺激着他长期缺乏油水的肠胃。他喉头剧烈地上下滚动了一下,唾液不受控制地分泌,却没有立刻下口,而是先抬眼,带着一丝警惕和不解看向张永。在这地方,无故的好意往往意味着代价。

张永似乎看出了他的疑虑,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声音压低了些:“快吃吧,看你瘦得跟马厩里的拴马桩似的,风大点都能吹跑。这鬼地方,咱们这些没根没基的,互相搭把手,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强,指不定哪天就能拉一把呢。”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放心,干净得很,咱家试过了,没毒。”

这话说得直白,甚至有些粗俗,却奇异地让刘瑾紧绷的心弦松了一丝。他不再犹豫,低下头,小心翼翼地啃食着那块残羹。久违的油脂香味和咸鲜的肉味在嘴里爆炸般化开,顺着食道滑下,温暖了冰冷的肠胃。这滋味,比记忆里过年时尝过的一星半点肉沫还要鲜美。他慢慢地、珍惜地啃咬着,连骨头上的一点筋膜都不放过。

吃完后,他抬起头,用袖子擦了擦嘴,看向张永。月光透过马厩顶棚的缝隙,斑驳地洒下来,照亮了张永带着点痞气的笑脸,也照亮了自己沾着油渍的嘴角。刘瑾努力挤出一个不算熟练、但比以往任何一次讨好式的笑容都更真切的弧度,哑着嗓子,郑重地说:“谢…谢张哥。”

张永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不轻:“行了,别跟个娘们似的。赶紧睡,明儿一早还得铲马粪呢!”说完,他打了个哈欠,晃晃悠悠地走向自己睡觉的角落。

刘瑾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根光溜溜的骨头,指腹感受着那上面残留的、微弱的暖意。他低头看着这根骨头,又抬头望向马厩外被宫墙切割成狭长一条的、墨蓝色的夜空。月光清冷,但方才那点肉香和张永直白的话语,却像一颗小小的火种,投进了他冰封已久的心湖。在这冰冷彻骨、步步惊心的宫墙深处,两个同样卑微、同样挣扎求生的少年,因为一块残羹,悄然系上了第一缕命运的丝线。刘瑾紧紧攥着那根骨头,感受着那点微不足道却真实存在的暖意,心底那枚名为“野心”的、早已深埋的种子,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狂汲取着这片残酷土壤里名为“机遇”、“人脉”和“不甘”的养分,等待着破土而出、攫取阳光的那一刻。

在御马监的日子,刘瑾像一块干燥的海绵,拼命吸收着一切能接触到的东西。他不仅偷学骑射,更留心观察御马监的运作。他注意到,哪位将军来领马时,管事太监会格外巴结;哪匹贡马特别受陛下青睐,照料起来需要万分小心;甚至宫里侍卫轮值时,哪些人是御马监太监可以直接调派的,他都默默记在心里。

他开始有意识地接近张永。张永性子活络,消息灵通,虽然地位不高,但似乎认识不少在各监司跑腿的小内侍。刘瑾常常把自己省下来的、稍微好一点的吃食分给张永,或者在他当值偷懒时,默默帮他做完分内的活计。起初张永还觉得这小子有点傻,后来渐渐发现刘瑾机灵过人,学东西快,而且嘴巴严,便也乐意与他交往,时常跟他分享些宫里流传的、真真假假的消息。

“看见没?”一次,张永偷偷指着远处一个穿着绯色袍服、被几个小太监簇拥着走过的中年宦官,低声对刘瑾说,“那就是司礼监随堂李公公,听说最近很得老祖宗(指司礼监掌印太监)赏识,批红都能沾上边了。啧啧,那气派……”

刘瑾顺着方向望去,将那绯袍宦官的身形、步态、以及周围人谄媚的神情牢牢刻在脑海里。他低声问:“张哥,司礼监……比御马监威风多了吧?”

“废话!”张永嗤笑一声,“那可是内廷第一署,代皇上批答奏章,发谕旨!咱们御马监,说白了就是养马、管点兵将的粗人。不过……”他压低了声音,“也别小看了咱们这儿,宫里宫外的安危,可都指着御马监的兵符和勇士营呢。真要乱起来,谁握着刀把子,谁才是爷!”

刘瑾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明白了,权力有不同的形态,笔杆子能杀人,刀把子同样能,甚至更直接。他偷偷练习骑射的决心更加坚定。

一天傍晚,刘瑾照例在偏僻处练习空手拉弓的动作,反复锤炼臂力和稳定性。张永不知何时溜达过来,抱着手臂看了一会儿,忽然笑道:“你小子,还真把这当回事了?咱们这种人,学这些有什么用?难道还想上阵杀敌,封侯拜将不成?”

刘瑾停下动作,擦了把汗,喘着气回答:“张哥,多一样本事,总不是坏事。万一……万一哪天用上了呢?就算用不上,强身健体也好。”他没有说出心底真实的想法——他渴望的,是那种能掌控自身命运、甚至掌控他人命运的力量,而这力量,与骑射、与兵权隐隐相连。

张永摇了摇头,似乎觉得他不可理喻,但也没再嘲笑,反而走过去,纠正了他一个发力姿势:“腰腹要用劲,光靠胳膊不行。看,这样……”他虽然武艺不精,但毕竟在御马监待得久,耳濡目染,比刘瑾自己瞎琢磨强点。

刘瑾认真地学着,感受着发力点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