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也要有点追求,有点档次,让外头看看,红星街不是只有打架斗殴的地方!”
众人纷纷举杯响应,热闹地喊起来:
“谢沈华请酒!祝五哥生意兴隆,红红火火!”
酒杯刚端到嘴边,还没碰唇,门口忽然涌进一拨人,气势汹汹。
“装什么斯文?唱什么高雅?”
“进了红星街的地界,也不打声招呼,算哪门子角色?”
“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们这破店给掀了?”
为首那人脸上横着一道疤,正是天龙。
身后十几号人全拎着砍刀,刀刃压在肩头,一看就是冲着闹事来的。
一进屋就开始骂街,声音刺耳。
沈华脸上的笑瞬间凝住,猛地站起,一个箭步跳上吧台前的桌子,直面门口的天龙,冷声道:
“你他妈是谁?敢来五哥的地盘撒野?”
天龙冷笑一声,抬脚就朝旁边的雕塑踹去,“呸”了一口:“搞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门口不该摆个石龟镇宅吗?弄个长翅膀的玩意儿,装什么神仙?”
手下小声提醒:“哥,那是天使……”
“天使个鬼!”天龙狂笑,“我看它翅膀挺碍眼,一脚给你踹折了!”
说着又要抬腿,沈华早已冲上前,一个猛扑将他掀翻在地。
天龙的手下一拥而上,挥刀就砍。
可酒吧里坐着的全是沈华的弟兄,一个个立马起身应战,身上家伙也都亮了出来。
沈华更狠,袖口一抖,一把短枪已经顶在了天龙脑门上。
“动一下试试?信不信我现在就送你见阎王?”
那些拿刀的小弟顿时僵住,连忙后退收手,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沈华一把揪住天龙衣领,枪口死死抵着他太阳穴,眼神冰冷:
“你今天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谁给你的胆子来这儿挑事?”
“谁指使你来的?想砸场子?嗯?”
天龙浑身发抖,脸色煞白,嘴里哆嗦着求饶:
“误会……真是误会啊!自家人不认自家人,闹出笑话了!”
“我这眼睛本来就不行,里面光线这么暗,你又坐在最角落,压根没瞧见是你。”
“你也知道我这八百度的近视,跟瞎了半只眼似的。”
……
“就是听着声儿有点熟,真没看清是谁在里头。”
“是小弟悄悄跟我说,这条街新开个酒吧,还没交‘平安钱’,我就想着过来搅一搅,让他们把规矩补上。”
“沈华哥,饶了我这一回吧!真不知道是您在这儿,我要早晓得,借我十个胆也不敢踏进门啊!”
沈华眉头一拧,抬手狠狠扇了他一巴掌。
“再让我看见你在这店里惹事,见一次打一次,绝不留情。”
“赶紧带着人滚,今儿五哥开业,我不想闹出人命,脏了这地儿。”
“否则今天你就别想完整地走出去,你那几个兄弟也一个都跑不了。”
……
天龙跪在地上直磕头,嘴里不停求饶,声音都快哭出来。
沈华一脚将他踹开,冷笑指着酒吧大门:“来都来了,五哥新店开张,空着手走?怎么也得意思意思吧。”
五哥立刻摘下手上金灿灿的戒指,双手递过去:“沈哥,这是我给五哥的贺礼,身上实在没别的东西了。
最近手头紧得很,要不是急着周转,也不至于去收这点小钱。”
“这戒指沉啊,足足十克多,值好几千呢。”
“沈哥您别嫌弃,就当是兄弟一点心意,给五哥捧个场。”
沈华嘴角微微一扬,淡淡点头。
“还算懂事,滚吧,别让我再看见你。”
天龙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一句话不敢多说。
沈华拿着戒指走到五哥面前,顺手给他套进手指里。
“人家一片心意,你接着就是了。”
五哥慌忙要去推,紧紧抓住沈华的手:“大哥,这哪行?这该您戴啊,我一个小老板,哪配戴这么大个金戒子?”
“今儿要不是您撑着,天龙早就砸了我的场子。
这些年能在红星街站住脚,全靠您在背后撑腰,哪有我今天这份生意?”
沈华一把搂住他肩膀,又把戒指按回去:“我说你戴就戴着,怕什么?这是别人孝敬你的,又不是偷的抢的。”
“你现在不一样了,是正经老板,得有老板的架势。
金戒指戴上,镇得住场。”
“往后谁敢在这儿撒野,报我名字。”
“今晚所有人,喝多少算多少,我请了!”
底下一群弟兄顿时沸腾起来,齐声喊着“沈华”!
就在这时,一束强光从天花板中央洒落。
舞台中央,一个穿黑色皮夹克的女孩静静坐着,手握麦克风,嗓音低婉:
“一段情要埋藏多少年,一份爱要迟来多少天?”
冷峻利落的打扮,配上这深情款款的歌,全场瞬间安静。
沈华怔住了。
看惯了红星街上那些浓妆艳抹的姑娘,眼前这个扎着马尾、刘海分垂两颊的女孩,像一阵穿堂风,清爽又扎眼。
她脸小而精致,眉眼清亮,哪怕不说话,也自带气场。
沈华愣了几秒,猛地拽住五哥:“这姑娘……有格调啊!哪儿找来的?”
五哥笑而不语,瞥他一眼:“新请的驻唱。
听说家里原先做生意的,公司垮了,一时周转不开,才出来唱歌。”
“别处都是按月结账,我这儿一天一结,她图个现钱,就答应过来了。”
“鹰酱音乐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以前也算是大小姐一个,现在算是落难凤凰,可气质还在。”
“怎么样?沈华,这味儿对不对?”
这姑娘打小就透着一股子与生俱来的贵气,听说小时候是在富贵人家养大的,一点不掺假。
跟那些寻常家庭出来的女孩比起来,真是天差地别。
你瞧她那一举一动、言谈举止,还有穿衣打扮,哪一样不是透着讲究?
那些在夜店晃悠、穿着短裙露腰的小姑娘,根本没法跟她站一块儿比。
她身上有种清冷疏离的气质,第一次见她时我就觉得这女孩不一样。
等听见她开口唱歌,我的心当场就定了——就是她了。
“沈华,这是我特意给你准备的惊喜。”
沈华嘴角轻轻扬起,抬手拍了拍对方的肩。
“你这家伙,这叫惊喜?我看是惊魂才对。”
“这丫头可不好追啊,倒是给我添了个新难题,有意思。”
一曲终了,台下观众还沉浸在余韵里,纷纷喊着:
“再来一首!再唱一个!”
可楚雨桐和五哥早有约定,每天只唱一首,唱完就得走人。
这时,沈华走上台前,从口袋掏出厚厚一叠现金,“啪”地一声甩在钢琴上。
“唱得不错,这些归你。
再唱一首。”
楚雨桐打量着他——高挑身材,眉目分明,长得倒是端正,没想到却混迹在这红星街的地界,恐怕也不是什么安分角色。
可她来这儿不就是为了挣钱?眼前这沓钞票,抵得上她辛辛苦苦唱一个月了。
多唱一首又能怎样?划得来。
她起身走近,伸手要去拿钱,却被沈华一把按住。
“我说的是,咱们合唱一首。”
她眉头一皱,猛地抽回手。
“抱歉,我不陪唱。”
说完转身背起吉他就要走。
五哥急忙拦上前劝:“雨桐,这是我家大哥,给个面子。
他不是坏人,就是喝了几杯,高兴想热闹一下,合个唱,你就当帮忙弹段曲子。”
说着便把那叠钱塞进她手里。
楚雨桐这才迟疑地点了点头,重新坐回椅子上。
沈华登台那一刻,全场瞬间安静下来。
今儿他酒意正浓,心情也好,多年没碰麦克风了,今天倒真想吼两嗓子。
他走到楚雨桐身边,低声问:“《像一阵细雨》这首歌,你会吗?”
她点点头,抬头看他一眼,却不自觉有些局促,赶紧低下头去。
沈华轻笑了一下,朝她微微颔首——那就开始吧。
这首曲子她常弹,早已烂熟于心。
听他点这首歌,对她来说简直信手拈来。
琴声响起,沈华握紧话筒,缓缓开口。
台下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屏息凝神。
……
沈华都上台了,谁还敢乱说话?
大伙儿其实心里都有点忐忑,就怕他五音不全。
可就算跑调也得捧着听,要是笑出声,那就是不给面子,得罪人了。
谁料他刚一开嗓,第一句歌词出来,全场愣住。
这不是普通的唱得好,简直是专业级别的水准!
连楚雨桐都怔住了——没想到这个人,嗓音竟如此醇厚动人,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磁性。
可惜了,这么一副好嗓子,偏偏属于红星街的混世人物。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里,那感觉如此神秘……”
歌声如丝如缕,牵动人心。
每个人都仿佛被带回了自己的旧时光,想起那段藏在心底、不敢触碰的初恋。
美好得让人心颤,又凄美得让人鼻酸。
最后一个音落下,整个酒吧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久久未歇。
谁也没想到,沈华这张嘴,竟能唱出这般动人的旋律。
“太棒了!沈华,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沈华笑了笑,走向楚雨桐,伸出手:“刚才合作得很愉快,谢谢你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