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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升海军力量已经成为他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否则,一旦将来与高卢爆发战争,凭借其强大的海军力量,敌方可对普鲁士沿海地区造成严重威胁,使己方在战略上陷入极为不利的局面。

然而,俾斯麦并不希望本国的海军力量过于强大。

之前那艘吨级的铁甲舰虽然性能优越,但攻击性太强,若只装备一艘,倒也还好。

可一旦普鲁士大量采购,势必会引起日不落帝国的警觉与不满。

目前普鲁士还不宜与日不落交恶,因为后者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普鲁士是否能战胜高卢。

倘若在击败高卢之前就与日不落帝国交恶,那么在将来与高卢的战争中,日不落很可能会站在高卢一方!

同时面对欧洲两大强国的压力,这种负担显然过于沉重,俾斯麦可没有天真到认为仅凭德意志的力量便能完成这一壮举。

因此,他希望增强海军,但又不希望拥有那种万吨级铁甲舰。

而眼前这艘吨位不算太大,但各项性能看起来还算不错的舰艇,对他们来说正合适。

此舰速度快、火力也不错,因吨位较小,价格自然也更实惠。

购买一艘定远级铁甲舰的资金,足够买下四五艘这样的驱逐舰。

目前普鲁士所需要的,不仅是质量,更需要数量,否则他们将难以有足够的舰只执行近海巡逻任务,保卫自己的海岸线。

海军方面听闻俾斯麦的话,大致也猜到了他的意图。

对于海军来说,他们当然希望能装备性能更强大的舰艇,毕竟万吨级铁甲舰的战力远非这类驱逐舰所能比拟。

不过,如果宰相不同意,那他们也没办法。

毕竟海军的军费必须经由宰相批准,只要他在经费上稍加限制,那些昂贵的万吨级铁甲舰就无从谈起。

因此,这些海军将领很快认清了现实,明白这次恐怕买不到定远级战列巡洋舰了。

不过,若要他们将这种2500吨级的驱逐舰当作主力舰使用,多少还是有些勉强。

这类舰艇吨位小,带来的问题就是火力弱、装甲薄、防护能力差。

而且续航力也不如大型舰艇,要执行远洋作战任务,显然存在很大困难。

如今整个欧洲正掀起一场瓜分非洲的热潮,各国都在筹备派遣舰艇前往非洲,争夺殖民地。

普鲁士早已错过了大航海时代,如果这次再错失瓜分非洲的良机,恐怕将再难获得海外殖民地。

但尴尬的是,由于普鲁士缺乏海外殖民地,他们的舰艇一旦离开本土,就很难在海外获得补给。

这要求他们必须自行携带足够的燃料和物资,否则舰艇根本无法抵达非洲。

因此,普鲁士亟需一种吨位更大、续航力更强的舰艇,这种2500吨级的驱逐舰虽可守土护岸,却无法胜任海外殖民任务。

不过,对普鲁士而言,这种舰艇并非唯一选择。

上次来访时,他们了解到汉军还有一种6500吨级的巡洋舰。

那种战舰的排水量比驱逐舰更大,但又小于战列舰。

它的最大航程大约有八千公里,配备有三座三联装210毫米舰炮,火力比目前欧洲各国的主流战舰更胜一筹,同时具备良好的装甲防御性能。

汉军所采用的表面硬化渗碳装甲具有极高的强度,100毫米厚度可以达到150毫米的效果。

若能引进这种战舰,即便面对欧洲列强的主力舰,也完全不会落于下风!

因此在普鲁士海军看来,这种巡洋舰是最适合他们的选择,而那种驱逐舰,买几艘回来用于沿海巡逻就可以了。

对于海军方面的建议,俾斯麦没有立即发表意见,而是决定实地考察后再做定夺。

有了汉军战舰的护卫,航行速度大大提升,仅仅两天之后,普鲁士的舰队便抵达了粤城。

“这就是粤城吗?”

望着远处那座繁忙的城市,俾斯麦内心充满惊讶。

粤城的规模未免也太宏大了,高大坚固的城墙、密集的工厂、宽阔笔直的街道、以及络绎不绝的铁路运输,这一切都彰显着工业的气息。

看来传言不假,天朝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迈入工业化社会。

由于俾斯麦之前从未踏足过天朝,所以并不了解天朝过去的模样。

但此刻他所看到的天朝,彻底颠覆了他对这个国度的认知。

登陆之后,早已接到消息的汉军外交人员已在码头等候多时。

“欢迎来到天朝,尊敬的宰相阁下!”

前来迎接的是外教部的一名办事员,精通英语、法语和德语,专门负责与欧洲各国的外交事务。

俾斯麦听到对方用一口流利的德语问候,不禁好奇地问道:“先生去过普鲁士吗?”

那位干事笑着摇头:“暂时还没有。

不过如果一切顺利,我可能将成为首任驻德意志的大使,所以很快就会踏上普鲁士的土地了。”

俾斯麦听对方将普鲁士称为“德意志”,心中不禁暗自欣喜。

看来对方已经了解了欧洲的局势,知道普鲁士已经统一德意志各邦,成为这一地区的主导力量。

“宰相阁下,请这边走。”

干事引导他们来到一个方方正正的金属装置前,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东西看上去像是马车,却又与传统马车大相径庭。

俾斯麦和随行人员都不清楚这是什么,但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

万一这就是马车的一种,那贸然发问就显得太无知了。

于是,带着满腹疑问,俾斯麦登上了这辆车。

一坐上去,他发现座椅柔软舒适,心想这马车倒也讲究。

可是,拉车的马匹又在哪里呢?

他左右打量,试图找到牵引这辆车的牲畜,却始终没有发现任何马匹。

附近根本没有马,这让他感到困惑。

没有马,难道是用人来拉的?

那岂不是太落后了?

莫非,这是一种特殊的欢迎仪式?

用人力拉车,以表达对贵宾的敬意?

可这辆车明显是金属制造,分量肯定不轻,若靠人力拉动,恐怕需要不少人手才行。

俾斯麦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但终究还是没有开口询问。

正当他思索之时,这辆“马车”竟突然动了起来!

突如其来的启动让俾斯麦吓了一跳。

他定睛一看,前方既无马匹也无人拉动,车居然自己跑起来了。

“莫非,这车使用的是蒸汽机?”

他在欧洲曾听闻日不落帝国的一位技师发明了以蒸汽为动力的车辆。

因此,他很自然地联想到这可能是一种蒸汽驱动的交通工具。

这个时代蒸汽动力的船只已经出现,所以用蒸汽来驱动陆上车辆似乎也并非不可能的事。

但其实他猜错了,这辆车并非蒸汽机车,而是以内燃机驱动的汽车。

“不是的,这叫汽车。”

“汽车?那是什么?”

俾斯麦的兴趣已经被彻底激发了。

他坐在车厢里,感受到这辆车行驶得平稳而安全,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这让他的心里愈发对这辆车产生了好奇!

俾斯麦的目光一向敏锐,感受到这辆车出色的行驶速度之后,他不禁在心中思索:

如果这种车辆能够被广泛使用,那么人们的出行将更加便捷,人员的流动也会更加迅速。

而且,这辆车的承载能力似乎也不容小觑,车上坐着四个人,加起来的体重至少有六百磅。

在承载如此重量的情况下,车辆依旧行驶得如此轻松,这说明它的动力系统非常强劲。

所以,除了载人,它似乎也很适合用于运输货物。

此时距离世界上第一辆汽车的问世还有二十年,因此俾斯麦没见过汽车,也完全情有可原。

汉军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嘲笑他见识短浅,而是耐心地解释道:

“这是一种采用新型发动机驱动的交通工具,依靠燃烧化石燃料产生动力,从而带动车辆前进。”

“哦,原来是这样。

这种汽车除了载人之外,也可以用来运输货物吗?”

相比载人,俾斯麦更关注的是它在载货方面的潜力。

毕竟人可以步行,但货物却无法自己移动。

如果这种车可以用于货物运输,那么从火车站到工厂或城市之间的最后一段运输空缺,就可以被彻底弥补!

“当然可以,不过货运车和乘用车的外观有很大不同,您看,前面那辆就是一辆货车!”

汉军的代表指着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高大车辆,对俾斯麦说道。

俾斯麦带着好奇从车窗探出头,朝着前方的那辆大货车看去。

果然,这两辆车的外观差异非常明显。

那辆货车更长更高,车后是一个半敞开式的金属货箱,里面堆满了货物。

俾斯麦粗略估算了一下,货箱内的货物至少有七八吨重,这样的载重能力,是普通马车的十几倍!

更让他惊讶的是,即便装载如此沉重的货物,这辆货车仍然轻松地达到了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

这个速度已经与欧洲各国货运马车的平均速度相当,而比传统马车不知快了多少倍!

更高的速度、更大的载重量,还不用照料牲畜。

这意味着,这种货车的运输效率远远超过马车,成本也极具优势!

意识到汽车的这些优势之后,俾斯麦几乎立刻就动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