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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已经进行到第三天了,但与政府部门的讨论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不过,经过长时间的交流和沟通,我们明确了一个重要的方向:我们企业将主动移交相关权益。具体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协商,将矿权作价入股国有企业,或者签署资产捐赠\/转让协议。

当初来参加会议的只有三个人,但现在人数已经增加到了 13 人。大家聚集在宾馆房间里,继续就这个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靳律师详细介绍了接下来的操作流程。首先,需要找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评估矿权的价值。幸运的是,这个步骤我们在来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

在与政府协商补偿方案的关键时刻,赵总在进去之前,特别叮嘱我一件重要的事情:绝对不能接受将股权作为补偿方式。他详细地解释道,如果将作价转化为股权,我们将失去对公司的话语权,这无疑会给我们未来的发展带来诸多限制和束缚。

赵总还特别强调了移交方式的选择,他明确指示我务必选择主动转让协议,以避免政府采取强制补偿措施。因为一旦政府强制实施补偿,我们很可能会处于极其被动的局面。

此外,赵总对那 13 块地皮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我们的团队以及地产市场部已经对这些地皮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评估。赵总表示,我们既不想要股权,也不期望得到现金补偿,而是更倾向于选择抵税或者争取政策优惠。

不仅如此,赵总甚至连后续可能涉及的矿权变更登记等情况都考虑得十分周全。他指出,在完成国有化之后,我们将彻底撤出,不再参与其中。赵总认为,未来的发展重点应该放在新能源、稀有矿以及地产等领域,而不再涉足这 13 座矿山的经营。

财务总监:

补偿争议:若按征收流程,补偿标准可能低于市场价。选择主动捐赠协议是最好的选择,可以最大化的谈判争取我们想要的。

税务成本:转让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源税\/增值税。

职工安置:国有化后需承接原企业员工,否则可能触发劳动纠纷。

……

大家讨论到半夜两点多,然后去休息。

第二天下午两点赵明远团队的策略重点

1. 法务(靳律师)

我们13座矿山你们也确认了矿山权属无瑕疵(采矿证、环保批复齐全)。

你们也对矿权评估作价了,你们建议我们与地方国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保留部分股权。我们会考虑。

这是我们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如中联评估)出具报告。

财务总监补充道:

我们希望按未来收益折现法评估矿山(而非账面净资产),如储量价值x开采预期。

我们申请税收优惠,我们会以以“支持地方经济”名义捐赠,希望可以减免部分税费。

矿山抵押贷款需提前清偿,或协商由接收方承接债务。

赵明远总结:我们拿出100%的诚意,希望达成一致后早日与政府签订书面补偿协议。

政府部门领导赞同我们以矿权作价入股省属国企,换取20%股权+分期现金补偿,实现平稳过渡。

赵明远随后表态,我们会做出比领导这个建议更大的让步,但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如新项目的土地优惠。

“我们愿积极配合国家资源整合战略,但企业前期投入超10亿,希望补偿方案能覆盖实际成本。建议采用协议转让,我方承诺妥善安置500名职工,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