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学成,他们都觉得我像个疯子。可他们不知道,在成为疯子之前,我首先是个懦夫。
第一次见吴鸿光,是在海德堡大学遗传学导论的阶梯教室。他穿着熨帖的白衬衫,坐在第一排正中央,金丝眼镜链垂在颈侧,像中古画里走出来的贵族学者。
当教授提问时,他起身作答,德语流利得像母语。阳光穿过彩绘玻璃在他身上投下斑驳光影,我盯着他握笔的手指,突然觉得这间挤满天才的教室变得俗不可耐。
那时我刚从福建偷渡出来,躲在货轮底舱熬过三十三天,上岸时口袋里只有缝在内裤里的二十美元。我趴在教室最后排,听着那些艰深的术语,像听天书。
我一边学习,一边偷偷看他,在教室下课后我负责打扫教室,没喝完的咖啡和有些吃了一半没带走的三明治就是我的口粮。
我以为他那么闪耀的人,不配有人站在他的身边,直到王慕云出现。
那个中国学生径直走到吴鸿光旁边空位坐下,从帆布包里掏出个馒头掰了一半递过去。吴鸿光居然接了,还就着咖啡吃起来。我死死攥紧拳头——凭什么?凭什么这个穿着洗得发白中山装的穷学生,能这样理所当然地走进他的世界?
后来我才知道,王慕云是江苏农科院派来的公费生,和吴鸿光同在冯·布劳恩教授门下。他们总在一起,在实验室通宵达旦,在莱茵河畔争论到面红耳赤。我像个阴暗的影子,躲在图书馆书架后偷看他们并肩走过的身影。
我一度以为,此生都没有和他认识的机会,感谢那天的那些混混。
我在酒吧打工,发薪日那天后巷被几个纳粹学生围住,他们抢走了我的钱,用啤酒瓶抵着我额头骂“黄皮猪”。我攥着偷藏的餐刀准备拼命时,听见熟悉的声音:“需要帮忙吗?”
吴鸿光撑着黑伞站在巷口,雨幕在他身后织成珠帘。他甚至没看那些混混,只是平静地看着这些混混:“汉斯警官应该和各位很熟了,或者你们想把事情闹得更大一点?”
混混们知道吴鸿光,因为之前勒索他,反而被他卸了胳膊,所以看见他来几个人骂咧咧地散了。他走过来向我伸手,伞面微微倾斜。我盯着他纤尘不染的皮鞋,突然自惭形秽。
“杨学成?”他准确叫出我的名字,“冯·布劳恩教授提过你,说你是他见过最刻苦的访问学者。”
原来他早知道我。原来我那些偷偷递到教授办公室的论文,他都看过。
那晚他带我回公寓,王慕云正在煮面。
吴鸿光看见我浑身湿透,二话不说找了件干净衣服递了过来:“如果不嫌弃的话,请先换上吧,湿着不舒服,还容易感冒。”
我穿着吴鸿光的毛衣坐在沙发上,闻着袖口淡淡的雪松香,看王慕云认真直面的时候,吴鸿光用那种眼神看着他,我就觉得不舒服。吃面的时候给我也盛了一碗,不得不说,阳春面煮的很一般,只是熟了而已,吴鸿光和王慕云都是很有规矩的人,吃饭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讲话。
吃完饭我们一起聊天,知道我现在一直睡在医院的走廊,他没有像邀请王慕云一样让我住下,而是帮我租了一间小公寓。
躺在小公寓的床上,很感谢他这是我来到国外的第一遮风挡雨的住所,他就像我生活里的一道光一样,感受到了久违的光明。
后来,我挤进了他和王慕云的圈子。
他们讨论理想时,我默默计算着实验成果能转化多少专利。有次我忍不住说:“这些发现足够我们成立公司了...”
王慕云皱眉:“学成,科学不该被资本绑架。”
吴鸿光却若有所思:“或许需要更灵活的方式。”
看,我们本质是一类人。只是他生在苏黎世银行家的家庭,懂得用优雅的姿态弄脏手;而我来自渔村,只知道想要什么就得去抢,而王慕云他就是一个书呆子。
1992年圣诞夜,我们喝光了实验室所有藏酒。王慕云趴在桌上喃喃说要回国改良小麦产量,吴鸿光倚着窗闭目养神。我借着酒胆一直在看吴鸿光,他忽然转头问我:“学成,你以后想做什么?”
灯光落在他睫毛上,像莱茵河初雪。
我想说:“想和你一起看每场雪”,出口的却是:“想赚很多钱。”
他笑了,笑的那么好看:“好啊,以后你管钱。”
这个笑容让我整夜未眠。
国内催促王慕云回去的信件寄来时,吴鸿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他不要回去,但王慕云执意回国,吴鸿光在机场看着飞机飞走后一直站到了深夜才回去。回程车上,他闭眼靠着车窗,忽然说:“学成,我们自己做。”
这句话成了我的圣经。我帮吴鸿光打理数据,替他解决麻烦,看着他从海德堡的白衣少年,变成纵横东南亚的“吴先生”。
我帮他处理所有见不得光的事,看着他越来越像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有时深夜他疲倦地摘下眼镜,我还会恍惚看见那个白衣少年。用了二十年,我们建立起这个庞大的帝国。我以为,我们是彼此最不可或缺的伙伴,是共享所有秘密的共犯。
直到那个叫“王小明”的年轻人出现。
起初,我只当他是吴鸿光一时兴起收的新宠。
那张脸确实有几分碍眼的熟悉,但鸿光身边来来去去的人太多,我没太放在心上。甚至,看他那副青涩的学生样,我还暗自嗤笑鸿光的品味变得幼稚,也搞白月光替身那一套吗。
可渐渐的,我发现不对劲。鸿光看他的眼神,那里面有种我读不懂的、深沉的,甚至是……带着痛楚的纵容。他带他进核心实验室,教他我们当年在海德堡钻研的技术,那种耐心,我从未见过。
当我终于查清“王小明”就是王慕云的儿子王昆鹏,是国内派来的卧底时,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我立刻去找鸿光,语气急迫:“那是王慕云的儿子!是卧底!”
他却只是慢条斯理地擦拭着眼镜,回了我三个字:“我知道。”
知道?他知道?!他知道却还把他留在身边,像培养继承人一样倾囊相授?!怒火几乎烧毁我的理智。我不能再容忍,这个隐患必须清除。我派出了第一波人手,准备制造一场“意外”。
然而,行动失败了。不是王昆鹏有多厉害,是吴鸿光,他竟然暗中派人拦下了!我与他多年默契,第一次出现了如此尖锐的裂痕。我不死心,又尝试了几次,每一次,都被他不动声色地化解。他甚至没有来找我对质,只是用行动明确地告诉我:这个人,动不得。
几次之后,我按下了杀意。不是放弃了,而是我意识到,在鸿光如此维护他的时候,硬来只会让我们彻底决裂。我忍了。为了我们二十年的情分,我忍下了这个卧底在我们心脏地带的钉子。
可我万万没想到,这个恬不知耻的王昆鹏,在身份暴露之后,竟然还敢来找吴鸿光!为了那什么狗屁种子专利,他来当说客!
他怎么敢?!他把他自己当什么?又把我们当什么?把我杨学成当死人吗?!
那一刻,所有的忍耐都化作了滔天的杀意。
好,既然你自寻死路,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这一次,我不会再顾及鸿光的态度。我绕过了所有可能被鸿光察觉的渠道,花重金聘请了顶尖的杀手,目标明确:不惜一切代价,做掉王昆鹏。
我以为这次万无一失。却没想到,消息传来时,我听到的是吴鸿光重伤!
那个杀手失手了,或者说,是吴鸿光……他竟然替王昆鹏挡了枪?!
我整个人都懵了。怎么会这样?他怎么会出现在那里?他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命去护着那个小兔崽子?!我很想去看看他怎么样了,像一头焦躁的困兽,后悔、愤怒、恐惧交织在一起,几乎要将我撕裂。
而更让我崩溃的事情,接踵而至。
他脱离危险后,我本来是想成私人飞机去找他的。没想到的是,他将那把代表着我们帝国核心命脉、真正的种子银行密钥,交给了赶来柬埔寨的王昆鹏!
知道消息的那一刻,我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里某种东西断裂的声音。二十年的相伴,二十年的付出,我为他处理了那么多肮脏事,背负了那么多罪孽,到头来,竟比不上一个想要我们命的仇人,就只因为他是某人的儿子?!
他把我当什么?!把我们共同建立的一切当什么?!
王昆鹏必须死。他不死,难消我心头之恨!他不死,我对不起我这二十年的痴心妄想和付诸东流!
我不管鸿光会不会恨我,我也不管什么后果了。这一次,我要亲手解决了那个祸害。
然而,就在我布好局,准备收网,看着王昆鹏即将踏入死亡陷阱时——吴鸿光来了。
他竟然来了!拖着刚做完手术、重伤未愈的病体,脸色苍白得像纸,由人搀扶着,出现在了这片杀戮之地。
他就那样站在那里,眼神疲惫却坚定,还是那把为我、也为别人倾斜过的黑伞。
“学成,够了。”他说。和当年雨夜里一样的开场白,却不再是救我,而是为了救别人。
那一刻,万念俱灰。
够了。确实是够了。
我这二十年的执念,像个笑话。我所有的挣扎、所有的狠戾、所有不敢宣之于口的爱意,在他一次次维护王慕云、维护王昆鹏的行为面前,显得如此可笑又可悲。
我看着他,又看看他身后那个酷似王慕云的年轻人,突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
这个世界,这片他想要守护的、有着王慕云影子的“未来”,还有什么意思?
毁了算了。
枪口原本是对着王昆鹏的,此刻,却缓缓移动,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或许,我潜意识里,一直期待着这样的结局。至少这样,他会不会……永远记得我?记得我这个为他疯、为他死,最终像个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自行了断的,懦夫。
就在我手指即将扣下扳机的瞬间——
“砰!”
枪声响起。
他看着我,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复杂情绪,有决绝,有疲惫,或许……还有一丝我从未读懂过的,解脱?
我僵在原地,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这一枪,开得好啊……
至少,我不用像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样。
至少,我这阴沟里老鼠般的一生,终于……画上了一个带着他印记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