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清脆的枪响,终结了李桂明罪恶的一生。而这一切,都要从三年前那个阳光明媚、却暗藏凶险的中午说起。
1994年10月17日11点30分,吉林省吉林市,刚满十一岁的四年级女孩张筱晨,背着书包欢快地走出校门。
她不知道,常来家里做客、被她亲热地叫着“李叔叔”的李桂明,正在校门口的人群中,用冰冷的目光锁定了她…
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秋日正午。张家厨房里飘出饭菜香,母亲已将碗筷摆好,父亲张大志正骑着自行车匆匆往家赶。
他们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三口之家,其乐融融的日常将在这一刻被彻底击碎。
张筱晨没有在十二点前准时推开家门。桌上的饭菜从温热放到冰凉,父母的期待逐渐被焦灼取代。
下午一点,张大志不得不扒拉几口冷饭赶去上班。下午两点,母亲终于坐不住了,电话那头,父亲的心也开始往下沉。
他们冲向学校,教室里却没有女儿的身影。下午三点,派出所接到报案,但此后几年,张筱晨就像人间蒸发,杳无音信。
面对这起离奇失踪案,吉林市公安局组织了多次案情分析。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们提出三种可能:
一是拐卖,但十一岁的孩子记忆深刻,很难被驯服,不符合人贩子常选择婴幼儿或年轻女性的模式;
二是绑架勒索,可张家住在仅二十九平米的小屋,靠工资度日,实在不像能拿出赎金的家庭;
三是报复作案——这一点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张大志担任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科长期间,曾严肃处理过因赌博违纪的下属李桂明,此人私下多次表露怨恨,具备作案动机。
尽管线索指向李桂明,但苦于没有直接证据,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转机出现在1996年3月。吉林市公安局重组刑侦二队,队长王海涛临危受命。
局长亲自下达死命令:“94·10·17案必须水落石出!将心比心,我们穿着这身警服,就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经过周密部署,4月16日起,多家地方媒体同时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详细描述了张筱晨的体貌特征和失踪经过,并承诺“重谢”。
这看似寻常的启事,其实是警方精心设计的“引蛇出洞”。
果然,三天后的上午,张大志收到一封让他浑身颤抖的匿名信:
“科长:过这么久,你能考虑事了吧!你要姑娘,我们要钱。希望我们能成交。听清楚,你要是玩邪的,可以用你女儿做赌注。不过只这一次机会……”
随信附着的钥匙和掏耳勺,正是女儿失踪那天随身携带的物品。张大志双手颤抖,泪水模糊了视线。
根据匿名信指示,4月22日凌晨五点,张大志独自穿着制服,带着1.5万元现金来到北山烈士塔。
但他在塔基东侧反复寻找,始终没有发现信中提到的“瓶装”交接点。
为了继续引蛇出洞,4月25日,媒体再次刊登启事,张大志声称“因失误未找到接头地点”,请求对方再次联系,并在北山附近张贴了上百张手写启事。
这场无声的较量持续了数日。5月1日清晨,张大志例行巡查时,终于发现塔基东侧泥土有翻动痕迹。
他强压激动,请路人报警,自己死死守在现场。王海涛带队赶到后,果然挖出一个细长玻璃瓶。
但罪犯极其狡猾,设置了多重障碍。
警方按照瓶内字条指示,先后在电视转播塔半山腰的标记树下找到第二个玻璃瓶,又在附近石头下发现第三个容器——里面除了字条,竟还有一个酸奶瓶和几颗草莓。
这种近乎戏弄的方式,显示出罪犯的谨慎与狂妄。
匿名信的出现让案件性质变得复杂。信中使用的“制服”、“瓶装”等专业用语,暗示写信人很可能从事卫生防疫工作。王海涛再次将目光投向李桂明。
如何突破?关键就在笔迹鉴定上。但李桂明十分警惕,近期很少动笔。专案组精心设计了一系列方案:
先是请同事找他代写告状信,被拒;
又安排单位让他负责出黑板报;
组织全员“普法考试”让他亲笔答卷;
派他外出调研并要求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专案组从档案室调取了李桂明历年书写的所有材料。最终,三万余字的笔迹样本被秘密送往鉴定专家手中。
尽管省厅初步鉴定发现相似特征,却无法做出同一认定。
1997年5月27日,王海涛带着全部材料来到全国权威的文检专家贾玉文办公室。
贾玉文将匿名信、三张字条与厚厚一摞样本铺满案头。
他敏锐地注意到,所有材料都经过精心伪装,但某些标点符号的书写习惯却暴露了蛛丝马迹。
特别是冒号和叹号的特殊写法,在不同材料中呈现出惊人的一致性。
连续三个昼夜,贾玉文伏案工作到凌晨。在放大镜下,每一个偏旁部首、每一处笔顺搭配都被反复比对。
5月30日,鉴定书正式出具:匿名信与三张字条,均为李桂明书写。
拿到铁证,专案组立即收网。但审讯室里,李桂明依然负隅顽抗。
“会左手写字当然没罪,”审讯员王静恺不急不躁,“但有人用左手写字犯罪呢?”
当警方将普法试卷、调研报告、黑板报底稿一一摆出,特别是出示了全国最权威的鉴定结论时,李桂明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
直到王海涛轻描淡写地提到:“你寄信时,忘了钥匙和掏耳勺吧?”
这句话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李桂明长叹一声:“自作孽,不可活。”
随着李桂明的供述,三年前那个中午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1994年10月17日上午,李桂明以母亲家干活为由请假,制造不在场证明。11点05分,他偷偷溜出,换装后打车来到学校门口。
11点25分,放学出来的张筱晨被“李叔叔”叫住,被告知“爸爸请你吃饭”。天真无邪的女孩毫无戒心地跟着上车。
11点50分,李桂明将女孩骗至家中,残忍地掐死了这个称呼他“叔叔”的孩子。仅仅六七分钟,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碗柜后悄然消逝。
12点整,他已回到母亲家继续干活;12点40分,他“偶遇”了正在寻找女儿的张科长。
更令人发指的是,结案后李桂明亲口承认,他原本计划对张大志后来出生的小女儿再次下手,“想等她长到十岁之后再动手”。
人性的恶,在这个看似普通的防疫站职工身上,展现得如此淋漓尽致。
1997年10月,一声枪响为这起历时三年的案件画上句号。李桂明带走了他的罪恶,也留给世人沉重的思考:有时候,恶魔就藏在最熟悉的人中间。
而那个秋天中午放学的小女孩,终于可以安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