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个阴冷的星期六清晨。
细雨如雾,笼罩着刚刚苏醒的江苏徐州城。
兴武巷26号那扇往常总是紧闭的独院院门,此刻却反常地大敞两开,在湿漉漉的空气中透出一丝不祥。
五十一岁的户主何明云外出归来,心头猛地一紧。
他的妻子徐秀英素来谨慎,即便是他回家,也需在门外喊上几声,待她辨清声音才肯开门,像今天这般门户洞开的情形,从未有过。
一股寒意顺着脊椎爬上来,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屋门前,伸手一推——门是虚掩的,却像被什么东西从里面挡住了,推了两下,纹丝不动。
情急之下,他扑到窗户边,踮脚朝里张望。
就这一眼,让他如遭雷击,浑身的血液似乎瞬间凝固:昏暗的室内,妻子和年仅两岁半的养女何殿咏,一动不动地倒在血泊之中,那暗红的颜色刺痛了他的双眼。
何明云怪叫一声,手忙脚乱地翻窗而入。
他踉跄着扑到女儿身边,颤抖地伸出手指去探她的鼻息,一片冰凉;他又慌忙转向妻子,同样感受不到一丝生气。
“啊——!”一声绝望的嚎哭终于冲喉而出,他像疯了一样冲出屋子,在细雨中捶胸顿足,声音撕心裂肺:“杀人了!快来人啊!我的老婆孩子被人害了!”
悲恸的哭喊惊动了左邻右舍,人们围拢过来,惊愕、同情、恐惧交织在空气中。
有人反应过来,急忙提醒他:“老何,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派出所报案啊!”何明云这才如梦初醒,跌跌撞撞地冲向夹河派出所。
此时是清晨七点四十分。夹河派出所值班民警张伟、刘业举正准备进行周末的交接班。
何明云的闯入,带着一身湿气和满眼惊恐,瞬间打破了值班室的平静。案情重大,派出所立刻进入紧急状态。
不到五分钟,所长张广君已带领民警和街道干部火速赶到兴武巷,拉起警戒线,将现场严密保护起来。
紧接着,鼓楼公安分局局长王少鹏、副局长杨兵亲自率领刑警中队精锐赶到,现场勘查工作迅速展开。
随后,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刘新生、副局长胡广松,以及市刑警大队的领导们也相继抵达,小小的兴武巷26号,一时间成为了徐州警方关注的焦点。
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地毯式勘查。屋门和窗户均无撬压破坏的痕迹,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财物也没有被翻动的迹象,一切井然有序,唯独那份死寂令人窒息。
现场遗留下一把沾染着凝固血迹的菜刀,以及地面上几个不甚清晰的波浪形鞋印,像是凶手留下的无声嘲讽。
法医的初步尸检结果更是令人发指:两名死者均系被菜刀多次砍击致死,创口数量极多,力度凶狠,面部遭到严重破坏,甚至连颅骨都已碎裂……这已超出了普通谋杀的范畴,更像是一种疯狂的泄愤。
基于现场情况,专案组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因积怨而起的仇杀!
而且,凶手极大可能是死者的熟人,才能在不破坏门窗的情况下进入室内,并实施如此残忍的罪行。
“一一·一七”专案组随即宣告成立,由鼓楼公安分局、市刑警大队、夹河派出所抽调的精干力量协同作战。
王少鹏局长亲自坐镇指挥。侦查方案很快确定:先明后暗,突出主线,顺藤摸瓜,逐步扩展侦查范围。
侦查员们马不停蹄地投入到走访调查中。死者的邻居们提供了重要信息:徐秀英是徐州色织厂总务科的工人,负责看管职工自行车,性格内向孤僻,为人老实本分,48岁才经人介绍与何明云结婚。
何明云曾因盗窃、销赃四次入狱,前后在监狱里度过了二十多年,徐秀英当初犹豫过,但想着他能改好就行,还是同意了。
婚后因何明云不能生育,两人领养了一个女儿,取名何殿咏。
起初日子还算平静,但随着何明云经营小饭馆、贩卖青菜渐渐发迹,家庭矛盾开始出现,争吵也变得频繁。
一些居民反映,何明云的生活作风似乎有问题,“有个二十多岁、留着时髦发型的女人经常来找他”。
还有人称,深更半夜曾有人往何明云家扔砖头、烧过的煤球甚至破锅烂铁,传言就是那个“时髦头女人”在“闹鬼”。
色织厂的工友们则证实,徐秀英是个典型的“老处女”,性情孤僻,走路都怕踩死蚂蚁,从不与人结怨。
菜市场的小贩们也认得那个“时髦头女人”,说她常来找何明云。
家庭矛盾、作风问题、死者孤僻的性格、神秘的“时髦头女人”……大量信息和线索在公安人员的脑海中汇集,最终都指向了一个核心问题:在这起惨案中,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何明云,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立即审查何明云!”分局王局长果断下达命令。
于是,尚在悲恸中的何明云被依法传唤至夹河派出所。当他走进审讯室,看到公安民警威严的目光时,身体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栗。
“把你昨天一整天的活动,详细讲清楚……”
没等民警问完,何明云就迫不及待地回答:“我昨天一早就去王陵菜市场贩菜卖菜,晚上没回家,住在中山南路我租的一间空楼房里了。”他试图用准备好的说辞来应对。
然而,在一连串缜密且步步紧逼的提问下,何明云先前的那点镇定很快土崩瓦解,变得目瞪口呆。
当公安人员将大量外围调查获取的情况和部分间接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的脸色骤然变得惨白,额头渗出冷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最终,他颓然地低下头,供出了那个“留着时髦头的二十多岁女青年”。
此女名叫董殿红,是铜山县夹河乡罗王庄的农民。她的丈夫因强奸罪被判刑九年,至今仍在服刑,家中留有两个孩子。
董殿红经常来徐州卖菜,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何明云开的小饭馆里相识。
董殿红略高的个头、丰满的体魄和略有几分姿色的容貌,立刻让何明云心动不已。几番搭讪讨好之后,董殿红成了他小饭馆的临时工。
那段时间,小饭馆生意颇为兴隆,大把的钞票装进了何明云的腰包,董殿红也顺势成了他的得力助手,有了固定收入。
然而,人创造了金钱,金钱有时却会把人引向深渊。何明云和董殿红正是如此,他们开始沉湎于吃喝玩乐。
何明云曾亲昵地对董殿红说:“要是早认识你两年,我就和你结婚。”他还向董抱怨妻子徐秀英不懂夫妻生活,并怂恿董殿红离婚,许诺带她到四川、河南等地“闯世界”。
内心充满生活饥渴的董殿红,很快与他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成了何明云固定的姘头,两人经常在中山南路那间无人居住的楼房里幽会。
后来,因何明云经营不善,小饭馆亏损倒闭,他转而专职贩卖青菜。
董殿红依旧频繁出入菜市场,借帮忙卖菜之机与何明云打情骂俏,有时仍在中山南路的那间小楼里过夜。
纸终究包不住火。他们的丑事最终还是被徐秀英发现了。一九九零年二月的一天下午,徐秀英提前回家,竟将正在床上鬼混的两人堵个正着。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董殿红非但没有惊慌,反而反咬一口,大吵大闹,声称是何明云强奸了她,扬言要去告发。
徐秀英这个法盲被彻底吓住了,害怕家丑外扬、丈夫再次入狱,竟然和何明云一起跪在董殿红面前,苦苦哀求她不要向公安机关告发,只求能保住这个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家……
夜深人静,审讯室的灯光依旧亮着,窗外雨声淅沥。公安人员对何明云的审讯在紧张进行。
何明云的交代,清晰地表明他与董殿红二人都具有作案的动机和思想基础。但他对亲手杀害妻女一事矢口否认,声称那些“远走高飞”、“除掉绊脚石”的话,只是为了哄骗董殿红,自己从未想过真正下手。
针对何明云的这一供述,侦查员们进行了细致的核实。
结果表明,案发前一天凌晨何明云离家,至次日清晨七时许返回,这段时间他进菜、卖菜的活动轨迹清晰,均有证人证实,确实没有作案时间。
那么,所有的疑点都集中到了董殿红身上。然而,此刻的董殿红却仿佛人间蒸发,不知所踪。
干警们分头行动,搜查了她婆家(湖滨新村)、娘家(夹河乡罗王庄)、干娘家、妹妹家,甚至包括中山南路那间幽会的楼房,皆不见其踪影。
人虽未找到,但几条至关重要的线索浮出水面:在湖滨新村其婆家,干警了解到,案发当天下午,董殿红曾来过,情绪异常,显得心事重重,负担极重。
在其娘家,干警又获知,案发当天凌晨五点左右,董殿红从家中离开,一个多小时后返回,当时就神色慌张,父母询问她怎么了,她脱口而出:“我出事了。”之后,便再次离家,去向不明。
所有证据链条都指向董殿红!一道迅速查获董殿红的命令当即下达。
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六点,夹河派出所所长张广君亲自带领民警周忠丽、王健、张延栋,驾驶警车,风驰电掣般赶往拾屯乡七里河村——董殿红的表姐家。
当民警们冲进屋内时,董殿红正失魂落魄地坐在沙发上,尚未反应过来,一副冰冷锃亮的手铐已经牢牢锁住了她的手腕。
接下来的审讯,持续了十多个小时。在公安干警强大的心理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董殿红精心构筑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低头认罪。此时,距离案发仅仅过去了三十四个小时。
真相令人发指。原来,董殿红自与何明云勾搭成奸后,不仅图人,更贪图何明云的钱财。她先是以身相许,继而不断怂恿何明云与她“远走高飞”。
何明云虽然舍得为董殿红花钱,但真要他对结发妻子和年幼的养女下毒手,他却始终犹豫不决,下不了狠心。
急于“转正”并独占何明云财产的董殿红等不及了,一个恶毒的念头在她心中滋生——她决定亲自动手,扫清障碍。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凌晨五点多,天色未明,细雨蒙蒙。董殿红用一个红色丝绒包装着一把自家带来的菜刀,骑着自行车,径直闯入兴武巷26号何明云家。
此时何明云早已外出贩菜,只有徐秀英刚刚起床,正用蛋糕喂两岁半的女儿何殿咏。
董殿红假意询问“二哥”(指何明云)这两天生意如何,徐秀英本就对二人奸情心怀怨恨,便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生意不好,挣的钱都不知给哪个烂女人了。”
就是这句骂言,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董殿红顿时怒火中烧,利令智昏,她看到桌上放着一把何家日常使用的菜刀,当即抢步上前,抄起刀,疯狂地向徐秀英的头部砍去。
徐秀英猝不及防,头部连中数刀,当场倒地身亡。杀红了眼的董殿红听到床上小女孩因惊吓而发出的啼哭声,一不做二不休,又从自己带来的红色丝绒包里抽出另一把菜刀,恶狠狠地扑向年仅两岁半的何殿咏……
顷刻之间,母女二人双双殒命。残忍的杀戮过后,董殿红冷静下来,她将何明云家的那把带血菜刀扔在现场,将自己带来的凶刀重新装回包内,迅速骑车离开,返回娘家。
途中经过火花村时,她将杀人凶器扔进了周乐酒家对面的一口鱼塘里,并在塘边仔细清洗了手上和脸上的血迹。随后,她又将作案时穿的血衣藏匿于家中。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天下午,董殿红竟然还跑到市场上找到何明云,为了不引起对方怀疑,她故作镇定,甚至约何明云一起去小酒馆吃饭,去看了一场名为《黑色走廊》的电影。
晚上,两人再次回到中山南路那间充满罪恶的空楼房里过夜,并发生了关系。
至此,“一一·一七”特大杀人案真相大白。
在董殿红交待罪行的当天傍晚,为了获取关键物证,夹河派出所的贾银亮、周忠丽、王健、侯德忠四位民警,以及联防队员张宏轩、程建和,这“六勇士”毅然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在董殿红指认的鱼塘里反复打捞杀人凶器。
联防队员张宏轩两次潜入水底搜寻,王健、程建和的脚被水下的杂物划破,鲜血直流,但他们始终坚持,奋力拼搏,最终成功将涉案菜刀打捞上岸,圆满完成了任务。
次日,杀人女魔董殿红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次年二月,经公开审判,故意杀人犯董殿红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