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林野是在公司楼下的罗森便利店。那天我穿着新买的驼色大衣,蹲在冷柜前挑饭团,他突然从斜后方探过身来,指尖敲了敲我面前的玻璃,说金枪鱼蛋黄酱味的饭团,微波炉转十秒比冷吃好吃。我抬头看他,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头发乱得像刚睡醒,眼睛却亮得像冬夜里未落的星。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楼上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我们常在校对文件时在电梯里遇见。他总在讲电话,声音低低的带着点漫不经心,有次我听见他对着听筒说,客户要的不是月亮,是月亮掉进啤酒杯里的倒影。我站在电梯角落咬着嘴唇笑,觉得他说话像在写诗。
真正熟起来是在公司的圣诞派对。我穿了条红色丝绒连衣裙,站在露台抽烟时他突然从身后递来一颗水果糖,说抽完这根就吃掉,不然胃会难受。我抬头看他,他指尖夹着根细烟,烟灰簌簌落在毛衣袖口,身后的城市夜景像碎金一样铺在他肩头。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消防通道里聊了很多,他说他大学时组过乐队,为了买一把二手吉他在夜市摆了三个月地摊,我告诉他我从小就想当画家,却在毕业后成了朝九晚五的文案。
“人总得给现实让点路。”他把烟头按灭在台阶上,转头看我时睫毛在路灯下投下阴影,“但你眼睛里还有星光,没被写字楼的玻璃幕墙磨碎。”我突然觉得喉咙发紧,低头剥水果糖的包装纸,糖纸在指尖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某种小动物的心跳。
情人节那天我加班到九点,抱着文件夹站在电梯口打哈欠,看见林野靠在走廊尽头的消防栓上抽烟。他穿了件黑色高领毛衣,手里拎着个纸袋,看见我时挑眉笑了笑,说刚好,省得我再跑一趟。纸袋里是支口红,外壳是磨砂质地的玫瑰金色,他说路过专柜时看见这支色号叫“失焦”,觉得适合我。
“失焦是什么颜色?”我把口红在虎口上试色,是带点棕调的豆沙色,温柔得像傍晚的云霞。他伸手替我把碎发别到耳后,指尖擦过我耳垂时轻声说,是你站在我面前时,我眼里的世界会变成的颜色。
从那之后我们开始频繁约会。他会在我开会开到一半时发消息说,楼下的玉兰开了,要不要趁阳光好去喝杯咖啡?我总是咬着嘴唇打字说正在改方案,却在五分钟后抱着笔记本出现在电梯里。我们在春日的街头乱走,他给我讲他去过的每个城市,讲巴黎地铁站里卖艺的小提琴手,讲东京居酒屋老板藏在冰箱里的绝版威士忌,我听得入神,常常忘记手里的冰淇淋正在融化,滴在他的袖口上。
“你啊,”他用纸巾替我擦手指,笑得眼睛弯起来,“总是这样没头没脑的。”可他的语气里全是纵容,像在说一只总把毛线球弄乱的小猫,明明该生气,却忍不住想再给它买十团新的毛线。
夏天的时候我得了急性肠胃炎,半夜在出租屋疼得直冒冷汗,给林野发消息时手指都在发抖。他赶来时带了白粥和胃药,蹲在床边给我量体温,掌心贴在我额头上时轻声说,以后家里要备着常用药,知道吗?我迷迷糊糊点头,看见他额角有汗珠滑下来,突然伸手替他擦了擦,他整个人猛地僵住,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亮得惊人。
那天晚上他在我床边坐了一夜,每隔一会儿就伸手摸我的额头。我半夜醒来,看见他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睫毛在眼下投出细小的阴影,胡茬冒出来一点,显得有些疲惫。我突然觉得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伸手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背,他立刻睁开眼睛,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摇摇头,喉咙发紧得说不出话,只是把自己的手放进他掌心,像只终于找到窝的小兽。
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七夕。他带我去了城市最高的观景台,栏杆外是漫天的霓虹,他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里面是枚银色戒指,戒面是块不规则的碎玻璃,在灯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这是我在巴黎的跳蚤市场买的,”他把戒指戴在我无名指上,指腹轻轻摩挲我的指尖,“卖货的老太太说这是从旧教堂的彩窗上掉下来的,每块碎片都记得阳光穿过玻璃时的样子。”
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的耳朵红得厉害,平时总是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带着点难得的紧张。“我不太会说情话,”他低头看着我的眼睛,手指轻轻握住我的手腕,“但遇见你之后,我好像突然懂得了所有情歌里的疯话。以前我觉得理智是成年人的盔甲,可现在我想把盔甲熔了,给你铸一座玫瑰园。”
后来我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把日子过成了掺着蜜糖的烟火气。他会在我写文案卡住时,突然从背后环住我,下巴抵在我肩膀上念我写了一半的句子,用鼻尖蹭我的耳垂说,这里该加颗星星,你眼睛里那种会眨眼的星星。我会在他熬夜做提案时,把热好的牛奶推到他面前,用马克笔在他手背画小熊,说创意总监先生,你的灵感小熊已上线,请签收。
但感情从来不是只开玫瑰的花园。那天我去他公司找他,在楼梯间听见他和同事聊天。“你真打算和那个文案结婚?”同事的声音带着点调侃,“她看起来太乖了,你这种浪子收心,不怕哪天又想流浪?”林野的笑声混着打火机的咔嗒声,他说,什么浪子,不过是没找到想停泊的港口。再说了,她啊,表面上温温柔柔的,骨子里野得很,我啊,怕是被她套牢了。
我站在楼梯间里,突然觉得眼眶发热。原来在他眼里,我不是循规蹈矩的乖乖女,而是能拴住他的那根线。那天晚上我趴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问,你觉得我哪里野?他伸手揉我的头发,笑得胸腔震动,说你啊,是温水里的针,是软糖里的酒,是我明明知道会醉,却偏要一饮而尽的毒。
秋天的时候我们养了一只流浪猫,是在公司楼下遇见的三花母猫,后腿有点瘸。林野把它抱回家时,它蜷缩在他怀里发出细弱的叫声,他低头看它的眼神,像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我们给它起名叫糖罐,因为它总爱往装糖果的玻璃罐里钻。每当夕阳把客厅染成蜜色,糖罐就会趴在林野的绘图板上,看他用铅笔在纸上画线条,而我窝在沙发里看他们,觉得岁月静好大概就是这样的画面。
可再平静的河流也会有暗礁。那天我整理林野的书桌,不小心碰倒了他的笔筒,滚落出来的除了铅笔橡皮,还有张皱巴巴的机票。日期是三个月后,目的地是巴黎,乘客姓名那一栏写着林野。我盯着机票上的字,觉得心跳突然变得又慢又重,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胸腔里裂开。
晚上林野回来时,我坐在沙发上没开灯,糖罐在我脚边蹭来蹭去,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问他,巴黎的机票,什么时候买的。他愣了一下,伸手打开台灯,暖黄色的光里我看见他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公司派我去驻场三个月,”他走过来想抱我,我却本能地往后躲,“本来想过几天告诉你,怕你担心。”
“担心?”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该担心什么?担心你像从前一样,在巴黎的街头遇见新的风景,就忘了国内还有个等你回家的人?”他的脸色变了变,想说什么,却被我打断,“我早就该想到的,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被婚姻和家庭困住。”
“你能不能别这么不可理喻?”他的语气里终于有了火气,“这是工作,不是我想出去玩。再说了,我们才在一起多久,你就开始疑神疑鬼?”我盯着他,突然觉得眼前的人既熟悉又陌生。那个会在我胃痛时守我一夜的男人,那个说要给我铸玫瑰园的男人,此刻眼里有我看不懂的不耐烦。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大吵一架。我摔门而出,在马路上乱走,秋风卷起落叶打在腿上,凉得刺骨。我想起他说过的话,说我是他的港口,可原来港口也留不住想远航的船。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我知道是他打来的,却不想接,直到走到江边,看着对岸的灯火倒映在水里,像碎了一地的星星。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我被猛地拽进一个带着烟味的怀抱。林野的呼吸很热,喷在我脖子上,他说,对不起,我错了,别生气了好不好。我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力气,只能抓着他的毛衣领口哭,说你要是想走,就走吧,我不拦你。
他突然捧住我的脸,用拇指擦我的眼泪,力度大得几乎要把我揉进身体里。“我哪儿也不去,”他的声音里带着哽咽,“不去巴黎了,我跟公司说推掉了。我哪儿舍得留你一个人,你啊,是我的命。”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眼里有泪光,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像个弄丢了最宝贝玩具的孩子。
那天晚上我们在江边坐了很久,他把我裹在他的外套里,下巴抵着我的头顶说,其实接到通知时我犹豫了很久,一想到要离开你三个月,就觉得胸口闷得难受。“以前我总觉得人生就该到处流浪,”他轻轻吻我的额头,“遇见你之后才明白,有人等的地方,才是家。”
从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提过巴黎的事,日子又回到了从前的甜蜜。林野开始在家里办公,绘图板搬到了客厅,我写文案时他就在旁边画画,糖罐时不时跳上书桌,在我们的稿纸上踩梅花脚印。有时候我抬头看他,阳光穿过他的睫毛,在图纸上投下细小的阴影,他咬着铅笔皱眉的样子,像个认真搭积木的孩子。
冬至那天我们窝在家里吃火锅,林野调的蘸料总是太辣,我被呛得直咳嗽,他一边笑一边给我递酸奶,说小笨蛋,吃个火锅也能被呛到。窗外飘着雪,锅里的热气模糊了玻璃窗,我看着他被热气熏红的脸,突然觉得这样的时光,就算永远停在这一刻也很好。
“我们结婚吧。”我突然说出口,连自己都吓了一跳。林野手里的筷子顿在半空,抬头看我时眼睛里有细碎的光,像落了雪的星子。“好啊,”他放下筷子,伸手握住我的手,拇指轻轻摩挲我无名指上的碎玻璃戒指,“早就该娶你了,我的失焦小姐。”
后来我们选了个春日的午后去领证。那天阳光很好,民政局门口的玉兰开得正盛,花瓣落在林野的肩头,他穿着我送他的浅灰色西装,手里攥着我们的户口本,像个第一次上台领奖的小学生。在宣誓的时候,他突然转头看我,眼里带着我熟悉的笑意,说我愿意,愿意用余生做你的理智,也愿意为你丧失所有理智。
走出民政局时,他把我拉进怀里吻我,玉兰花瓣落在我们的头发上,远处有汽车的鸣笛声,还有不知谁家的孩子在笑。我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像当年在便利店遇见他时那样,胸腔里满是快要溢出来的欢喜。原来真正的爱情,从来不是两个理智的成年人在计算利弊后交换契约,而是明知会被烧成灰烬,却仍要相拥着跳进火焰里的疯狂。
如今我们的婚戒上还嵌着那块碎玻璃,每次阳光照进来时,它都会在墙上投出彩虹。林野总说那是我们的星星碎片,是从旧教堂的彩窗上掉下来的,带着千年的日光和祈祷。而我知道,那是我们为彼此丧失理智的证据,是两个灵魂在茫茫人海中相撞时,溅出的最耀眼的火花。
原来这世上最动人的诚意,从来不是清醒的权衡,而是心甘情愿的沉沦。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孤勇,是飞蛾扑火时,翅膀上闪烁的光。因为你是我的例外,是我的规则,是我在理智的荒原上,亲手种下的玫瑰园。所以就算失去所有盔甲,就算被世界笑作疯癫,我也愿意,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