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风总带着些莽撞,像个冒失的少年,把教学楼前的樱花吹得七零八落。我蹲在台阶上捡花瓣,忽然有片粉白的花辨落在取景框里,抬头便看见林砚之的运动鞋停在镜头前。他手里拎着两罐冰镇可乐,拉环“啵”地一声响,气泡在阳光里炸开。
“拍花瓣还是拍蚂蚁?”他递来可乐时指腹擦过我手背,凉丝丝的触感混着碳酸饮料的甜腻,在春日元气里融成一颗跳跳糖。我慌忙合上相机镜头盖,后颈发烫——这人总爱这样突然出现,像他书包上挂着的那枚金属钥匙扣,明明叮当作响,却总能在我走神时溜到眼前。
认识林砚之是在图书馆顶楼的露台。那时我正举着二手相机拍云,取景框里突然闯进个穿白衬衫的身影。他倚着栏杆啃苹果,阳光从他发梢漏下来,在领口处织出半透明的光网。我鬼使神差按了快门,相纸吐出来的瞬间,他恰好转头,嘴角还沾着苹果汁,像只被惊动的鹿。
“拍得不错。”他凑过来看时,苹果的清香混着洗衣液的味道涌进鼻腔,“不过我右脸比左脸好看。”我手忙脚乱要把照片塞回相机,他却笑着接过来看:“留着吧,算你第一个模特。”那天傍晚他教我调相机参数,暮色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他的手指在取景器上移动,说:“摄影啊,就是把时光掰成碎片,藏在相纸里。”
后来我们常约着去扫街。他骑辆旧自行车,后座垫着洗得发白的蓝布,经过巷口时总会按响车铃。有次在老城区遇见卖糖画的老人,他非要给我买只凤凰,糖浆在铁板上蜿蜒成火红色的尾羽,他举着木签说:“你看,这凤凰的眼睛像不像你拍照时的样子?”我伸手去接,糖画却粘在他指尖,他突然把手指凑到我唇边:“尝一口?”温热的糖浆在舌尖化开,甜得发慌,我转身就跑,他在后面边笑边追,惊飞了墙头的麻雀。
梅雨季来的时候,我们躲在便利店吃关东煮。玻璃窗上蒙着雾气,他用手指画小太阳,说等天晴了要去拍江边的芦苇。热气把他的眼镜熏得模糊,他摘下眼镜擦时,我才发现他眼尾有颗浅褐色的痣,像落在雪地里的梅花。“想什么呢?”他突然敲我额头,“汤都凉了。”我低头咬萝卜,滚烫的汤汁烫到舌尖,却听见他轻声说:“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你了,每次在图书馆,你翻书时总会把头发别到耳后,像只整理羽毛的鸽子。”
蝉鸣最盛的七月,我们在天台搭帐篷看星星。他指着银河说那是“宇宙的”,我笑他幼稚,他却认真地说:“你拍的照片里,星星都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碎钻,可我觉得,最美的星光在你眼睛里。”夜风掀起帐篷边角,他忽然凑近,替我摘掉粘在头发上的草叶,指尖划过耳垂时,我听见自己心跳如鼓,像那年春天第一次按下快门的声音。
深秋的傍晚,我们蹲在操场看夕阳。他说起小时候养过的金丝雀,说有次笼子没关好,鸟儿飞到他手心里,“它的爪子特别轻,像朵会动的云。”我忽然想起相机里还存着他喂流浪猫的照片,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猫咪蹭着他的球鞋,他蹲下身时,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阴影。“林砚之,”我忽然叫他名字,“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像把春天揣进了口袋。”他转头看我,晚霞正爬上他眉梢,嘴角的梨涡盛着细碎的光:“那你就是我的春天。”
初雪降临的那天,我们在便利店分食烤红薯。他把红薯掰成两半,热气腾腾的薯肉冒着白气,他突然说:“其实我第一次见你,是在樱花树下。你穿着米色风衣,蹲在地上拍落花,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像只炸毛的小兽。”我愣住——原来早在我注意到他之前,他就已经看过我无数次。“后来每次路过图书馆,我都盼着能遇见你,”他把红薯递给我,指尖残留的温度比红薯还暖,“直到那天在露台,你拍我时,我紧张得差点把苹果掉下去。”
现在想来,那些琐碎的时光就像暗房里显影的相纸,起初灰蒙蒙的,却在记忆的药液里渐渐清晰。他会在我熬夜修图时悄悄泡好蜂蜜水,会在我相机没电时递上备用电池,会在下雨天把伞倾向我这边,自己半边身子淋得透湿。有次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敲我额头:“因为你是我的定点观测对象啊,从看见你的第一眼起,我的镜头就再也移不开了。”
去年春分,我们在江边放孔明灯。他在灯面上画了只举着相机的小兔子,说那是我。“要写什么愿望?”他递来记号笔,我想了想,在兔子旁边画了个戴眼镜的男生,然后写下:“愿时光慢些走,让我把你眼里的星光,都拍成永恒。”孔明灯升起时,他忽然握住我手,说:“其实不用拍,你看——”他指了指自己眼睛,“你早就住在这儿了,像春天住在风里,永远不走。”
此刻我坐在教室窗边,看樱花又开了。林砚之坐在后排,正把草稿纸折成纸飞机。纸飞机掠过我发梢,落在课桌上,展开来是他画的简笔画:扎马尾的女生举着相机,旁边歪歪扭扭写着:“我的春风得意小姐,要不要和我去拍夏天的云?”窗外的风掀起他的校服衣角,他冲我眨眼,阳光正好落在他眼尾的痣上,像颗落在春天里的星子。
原来最好的故事,从不需要惊心动魄的情节。不过是两个人在时光里慢慢走,他递来的可乐永远带着冰镇的甜,我镜头里的他永远带着温柔的光。那些藏在眼角眉梢的小情绪,那些混着樱花香和青草味的对话,原来早就织成了最动人的诗——你是我镜头里的主角,是我岁月里的春风,是每当想起,就会满心欢喜的存在。
就像此刻,他突然凑过来,指尖轻轻擦掉我嘴角的樱花蜜饯碎屑,说:“发什么呆呢?下节课去顶楼拍云吧,今天的云,像你喜欢的那种。”我看着他镜片后的眼睛,那里倒映着窗外的蓝天,还有个笑得傻乎乎的自己。忽然觉得,时光若能停在这样的瞬间,该有多好——春风在侧,爱人在畔,满心欢喜,便是人间最好的时节。
后来我们走过很多个四季,相机里攒满了彼此的身影:春天他蹲在花树下帮我捡镜头盖,夏天他穿着背心在泳池边朝我泼水,秋天他背着我踩碎满地金黄的梧桐叶,冬天他呵着白气帮我暖相机电池。但最让我心动的,始终是那些细碎的时刻:他早读时偷偷塞给我的草莓牛奶,他打球时球衣上沾着的青草香,他在我生理期时煮的红糖姜茶,还有每次分别时,他转身前那句轻轻的“明天见”。
有次整理旧物,翻到刚认识时拍的那张照片:穿白衬衫的少年倚着栏杆,嘴角沾着苹果汁,眼睛里盛着未说出口的温柔。原来有些故事,从一开始就写好了结局——你是我镜头里的惊鸿一瞥,是我岁月里的长长久久,是每次想起,都会让心尖泛起涟漪的欢喜。
如今我们坐在大学的自习室,他的课本上画满了给我设计的相机挂件草图,而我正在相册里标注:“2023年春,林砚之第一次当模特,紧张到撞翻三脚架;2023年夏,他在便利店给我画小太阳,玻璃窗上的雾气像撒了把碎星;2023年秋,操场的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我偷偷拍了二十张,张张都有光;2023年冬,初雪落在他发梢,像撒了把碎钻,他说我的眼睛比雪还亮。”
笔尖划过纸页,他忽然凑过来看,耳尖发红:“原来你都记着?”我合上相册,看着他镜片后的眼睛:“当然,你是我的专属模特,是我所有照片的灵魂。”他突然伸手揉乱我头发:“那摄影师小姐,什么时候给我拍张全家福?”我愣住,他却认真地说:“就是那种,有你,有我,有我们未来的小房子,还有阳台上的花草和相机的全家福。”
窗外的风又起了,带着春天特有的湿润气息。我忽然想起那年在樱花树下,他递来的可乐上凝结的水珠,滴在我手背上,像颗透明的珍珠。原来有些缘分,早就藏在时光的褶皱里,等着春风来掀开,等着两颗心来相遇。
此刻他正低头给我削苹果,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下来,在他肩膀上织出明暗相间的条纹。我举起相机,悄悄按下快门——相纸慢慢吐出,画面里的少年垂着睫毛,指尖握着水果刀,果皮像条金色的丝带垂落。这张照片,我会在背面写上:“我的春风得意,我的满心欢喜,都在这人间烟火里,与时光同老。”
或许爱情最美的模样,就是这样吧:在平凡的日子里,藏着不平凡的心动;在琐碎的时光里,织就最温暖的回忆。他不是惊鸿一瞥的惊艳,而是细水长流的温柔;不是刹那绽放的烟火,而是长久闪烁的星光。他是我镜头里的常客,是我生活里的归人,是每当想起,就会让嘴角上扬的存在。
就像现在,他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指尖不小心碰到我的,便笑着说:“摄影师的手要保护好,不然怎么按快门?”我咬着苹果,甜汁在嘴里漫开,忽然觉得,这人间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有个人,让你觉得时光漫长却又短暂,漫长到想和他走过每一个四季,短暂到怕来不及记录他每一个表情。
窗外的樱花又落了些,有片花瓣飘进窗台,落在他的课本上。他捡起来夹进笔记本,说:“等毕业时,把这些花瓣和照片一起放进时光胶囊吧,等我们老了再打开,看看年轻时的我们,有多傻。”我笑着点头,心里却想:就算老了,看到这些照片,想起这些时光,也会觉得,当年的春风,曾多么温柔地,拂过我们的青春。
故事写到这里,忽然觉得,其实不需要什么惊心动魄的情节,只要有两个人,在时光里慢慢相爱,慢慢记录,就已经足够动人。林砚之常说,我镜头里的世界很美,可他不知道,他才是我镜头里最美的风景,是我所有欢喜的源泉。
此刻,他趴在桌上打盹,阳光在他睫毛上跳跃,像撒了把碎金。我轻轻翻开笔记本,写下最后一句:“你是我的春风得意,是我藏在相纸里的时光,是我满心欢喜的,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