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年间的长安城,表面是人声鼎沸的繁华盛景,暗地里却藏着一条暗流涌动的深潭,每一道波纹都可能掀起惊涛骇浪。
朱雀坊角楼的飞檐下,泥丸紫和杜小炳像两只蓄势待发的黑豹,死死盯着人群中穿梭的那对惯偷夫妇。只见妇人宽袖轻挥,好似在跳一曲优雅的舞蹈,男子衣襟微掩,正在整理褶皱,可就在这眨眼间,一枚银锭,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换了主人。
“上!” 泥丸紫和杜小炳对视一眼,身影如离弦之箭般射出。几个起落间,他们就将这对贼夫妻制得服服帖帖,押着往京兆府走去。沿途百姓纷纷拍手叫好,有人还打趣道:“这俩捕快,比那戏台上的大侠还威风!”
与此同时,西街 “狼王居” 内,铜镜映出狼王新理的利落发髻,几缕碎发俏皮地沾在发梢。他将玄色披风潇洒地往肩上一甩,正要出门,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菘二韭跌跌撞撞地跑来,粗布衣襟上沾着草屑,脸上的惊惶之色,活像刚从饿狼嘴里逃出来的兔子,“大侠救命!”
菘二韭攥着狼王的衣袖,哭腔里带着三分演技,另一只手却像毒蛇吐信般,悄无声息地伸向狼王腰间的铜匙。哪料狼王背后仿佛长了眼睛,手腕轻轻一转,铜匙就稳稳落回掌心。
菘二韭如遭雷击,瘫坐在地,面如死灰。“大侠饶命!我等三人再在荔城捱过半年便远走他乡,求您高抬贵手!” 菘二韭苦苦哀求。
狼王居高临下看着他,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从袖中掏出一枚金吾卫令牌,冷笑道:“若能偷得金吾卫的信鸽令旗,便饶你这遭。”
次日正午,市集热闹得像烧开了的鼎锅,叫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菘二韭混在人群里,眼睛死死盯着不远处巡逻的金吾卫。那信鸽令旗在阳光下泛着冷光,随着为首侍卫的步伐轻轻晃动,仿佛在挑衅。
菘二韭深吸一口气,假装醉酒跌跌撞撞地扑过去,眼疾手快地一把夺过令旗。金吾卫们反应过来时,他早已像泥鳅般钻进人群。
侍卫们翻身上马追捕,而狼王正倚在酒肆二楼的雕花窗前,慢条斯理地品着酒,看着楼下乱窜的菘二韭,眼中满是戏谑,笑意愈发明显。
京兆府衙内,那对贼夫妇跪在青石板上,泪水混着尘土,活像两只落魄的鹌鹑。“小人实乃为给幼女筷子治病,才出此下策!”
那妇人一脸悲戚,缓缓从怀中取出一方残破的襁褓,襁褓之中,躺着一个面色枯黄、气息奄奄的孩童,此囡囡名曰煜儿,小名唤作筷子。
杜小炳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孩子的额头,眼眶瞬间红了,转头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泥丸紫。泥丸紫无奈地叹了口气,带着众人来到贼夫妇家中。推开斑驳的木门,一股霉味扑面而来,屋内除了一张破床和几条旧棉被,什么都没有。
泥丸紫皱着眉头,突然问女贼:“可曾诱骗无辜路人至隐秘处下手?” 女贼愣了一下,喃喃道:“最危险处最安全……” 这话如同一记重锤,让泥丸紫瞬间想起火冰清冷的面容,眼神瞬间变得冰冷。
这边贼夫妇落网,惯偷四眼却成了过街老鼠。东市的布庄、米铺,只要他一出现,掌柜们就像见了瘟神,吆喝着伙计驱赶。
这日黄昏,四眼又一次失手,被几个同行逼进阴暗潮湿的小巷。月光透过高墙洒下几团惨白的光斑,他背靠着长满青苔的砖墙,手中的匕首微微颤抖,额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地滚落。
“各位兄弟,我…… 我入伙还不行吗?” 话还没说完,拳头、棍棒就如雨点般落下。四眼蜷缩在地上,发出阵阵惨叫。
远处,狼王倚在墙角,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等众人散去,才慢悠悠地走出来,将奄奄一息的四眼扶起:“走吧,去我那吃顿热乎饭。” 四眼抬起满是血污的脸,眼中满是震惊与感激。
泥丸紫与丛小野押着小偷行至半路,小偷突然双眼一翻,瘫倒在地。二人急忙抬着小偷往火冰医馆跑去。医馆内药香萦绕,火冰身着素白襦裙,正低头研磨药材。她闻声抬头,柳叶眉微微一蹙,快步上前把脉。
许久,她轻轻摇头:“脉象紊乱,我瞧不出病因,速往太医院诊治吧。” 泥丸紫站在一旁,目光如鹰隼般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她神色如常,可他总觉得哪里透着古怪。
而在千里之外的吐蕃雪原,兕子摩挲着八卦罗盘,金属表面突然泛起诡异蓝光,映得她瞳孔微微收缩。罗盘指针发疯似的旋转,最终竟指向长安方向。“秋容暮,你看!” 她扯着身旁人的衣袖,却发现对方正盯着远处玛尼堆出神。
秋容暮剑眉紧皱,指着经幡下忽隐忽现的黑影:“有人跟踪我们。” 话音未落,三匹快马踏碎晨雾疾驰而来,领头之人腰间的金吾卫令牌在阳光下刺得人睁不开眼。
兕子猛地想起罗盘异象,心中警铃大作 —— 这令牌,的确与狼王手中那枚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