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追求者?可太古怪了!”红发女子一提到那人,眼睛就亮了几分,身子往庄大壮身边凑了凑,“穿的全是阿玛尼、古驰的名牌,可头发乱得像鸡窝,衣服上沾着油污,整个人脏得跟要饭花子似的。要不是他每次去夜总会都甩给保安几百块小费,保安根本不可能让他进门。”
黄发女人立刻凑过来补充,脸上满是嫌恶:“对对对!最恶心的是他的脚!不管穿多贵的衣服,都趿拉着一双拖鞋,露出的脚丫子黑得像煤球,离三米远都能闻到脚臭味!有次他跟我们姐妹擦肩而过,那味儿,我三天没吃下去饭!”
“但架不住人家有钱啊!”红发女子话锋一转,语气里满是艳羡,“每次开的都是最大的包房,点的全是洋酒,陪他的姐妹随便陪聊会儿,就能拿到上千八百的小费。刚开始还有不少人嫌他脏不愿去,后来知道他出手阔绰,都抢着往他房里钻。”
黄发女人撇了撇嘴,语气沮丧:“可惜好景不长,后来他只点对门那个头牌,别人根本不搭理。听说那女人在他身上可赚了不少,光项链就收了好几条,不然也不会金盆洗手不干了。”
庄大壮眼神一动,心里隐约有了答案。他转头对门口的吴启山低声嘀咕:“快去杂物间,把那只脏拖鞋拿来。”吴启山愣了一下,虽不明所以,但还是捏着鼻子转身跑了出去。庄大壮回头刚想继续问,红发女子却盯着他攥在手里的钞票,翻了个白眼:“老娘说得口干舌燥,你就光听着?连点表示都没有?”
庄大壮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将手里的钞票分成两份,递到两人手里。两位美女捏着钞票颠了颠,脸上立刻堆满见钱眼开的笑容,又七嘴八舌地说了些琐事——比如那“乞丐暴发户”每次都深夜来夜总会,总是单独和头牌待在包房里,偶尔会听到包房里传来刺耳的喊叫声,搞得那头牌腿发软之类的荤话,听得山丹丹面红耳赤直皱眉。
就在这时,吴启山拎着一只脏兮兮的拖鞋跑了进来,拖鞋上乌漆麻黑的,已经看不清上面的图案,散发着淡淡的臭味。“庄哥,找到了!”他捏着拖鞋的鞋尖,尽量离自己远些。“快丢出去!脏死了!”红发女子连忙捂住鼻子摆手,黄发女人更是直接躲到了沙发角落,“别弄脏我的地毯,快丢出去!”
“两位先别急着嫌脏。”庄大壮接过拖鞋,举到两人面前,“你们仔细看看,这是不是那个乞丐暴发户穿的拖鞋?”红发女子皱着眉凑过来,盯着拖鞋的logo看了几秒,突然惊呼:“是!这绝对是他穿的!这是菲拉格慕的限量款拖鞋,正品要好几千块呢,当时我们姐妹还议论过,说暴殄天物,这么贵的鞋被他穿成了垃圾!”
黄发女人也凑过来确认,点头道:“没错,就是这双!这种奢侈品是很少有人穿的,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还笑他有钱买名牌,却不知道洗脚。”庄大壮放下拖鞋,心里的猜测彻底落实——杂物间的丑女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租客,就是那个乞丐暴发户伪装的!他故意扮成女人租下杂物间,可能只是为了追求536的那个头牌小姐。
“那你们知道那个头牌现在在哪吗?”庄大壮追问。红发女子摇了摇头:“半个月前就没来上班了,听说辞职了,具体去哪了我们也不知道。不过她走之前,那个乞丐暴发户也没再来过夜总会。”庄大壮皱起眉头,看来要解开谜团,必须先找到536的那位头牌租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