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作为老牌律师,虽然专注于融资并购领域,可《合同法》正是他的强项啊!
经过这么一解释,他立马就明白了其中的区别。
金胜此时接着说道:“第二点:关于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颜女士跟丁意远,签订的这份《IVF供精自怀服务协议》。”
“其中约定的主要合同义务,是以个人方式为颜女士提供做试管婴儿的商业化服务。”
“以盈利为目的收取服务费用,赚取利润。”
“这种方式,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本身已经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那么里面的一切内容,就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这份合同直接属于无效合同。”
洪志听完后非常认同的点了点头。
他很明白金胜具体想要表达什么。
通俗点来说,只要把‘合同’作废,那对方就没有任何依据,向颜灵索求报酬了。
包括原先收取的报酬,也必须进行退还。
要是敢不退,就会涉及‘不当得利’。
甚至金胜再稍微出个小招,还能演变成‘非法侵占’,直接把人给送进去。
这里教大家一招‘套路’,小朋友可千万别学。
如果有亲戚朋友找你借钱。
但碍于‘某些原因’,又不能不借。
可你明知道对方不一定会还,那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你得先问,这个钱要用多久。
他不管回答多久,一年、两年都行。
你也别让他写什么欠条,签一份保管协议。
‘今把2万元现金交于某某代为保管,多少时间之后,便可以随时提出要回。’
‘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但请注意.....可别搞什么利息之类的。
等时间一到,对方如果找借口不给,你就可以直接报蜀黍了。
这已经不是经济纠纷,而是属于‘侵占’了。
敢不给,直接进去吧!
如果数额超过10万,那恭喜了.....得2年以上5年以下。
当然,这个‘保管的钱’还是得吐出来。
绝对比搞什么‘拒执’要容易的多。
童鞋们,你们学废了吗?
这时候,斜对面的颜家姐妹俩,哪怕完全不懂法,也能听明白金胜想要表达的意思。
特别是这股胜券在握的气势。
如果对自己没有绝对信心,哪会这般有理有据、侃侃而谈。
更关键的一点,连洪志这位‘自家’专业人士,都已经连连点头了。
这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
金胜当下继续说道:“还有最后一个关键点。”
“要想让对方尽可能多的返还费用,就需要找到法律依据。”
“只有这样.....法官才会支持。”
洪志立即接话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金胜点头道:“不错,这个法条确实适用本案。”
“意思是说,合同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所以对你们双方,都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而丁意远对颜女士承诺提供‘试管婴儿’服务,便是对合同的无效存在过错。”
“那凭借合同取得的财产,就要进行一个返还。”
“但同样......条款中也有一点不利的地方。”
“法官一定会认为,颜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明知道这个事情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却依然自愿签订合同。”
“所以,同样存在过错。”
颜灵这时忍不住反驳道:“我又不懂法,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东西它违法呀!”
“再说.....既然是违法的,那怎么在度娘上一搜就出来了。”
“甚至最前面几个链接,全是这个东西的广告。”
“还有丁意远那个公司,为什么能堂而皇之的开着。”
“难道就没人去管吗?”
看着突然间忿忿不平的颜灵,金胜和洪志两人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这能有什么办法。
毕竟有需求才有市场,有市场就有供给。
猫有猫道、鼠有鼠路,总有一些灰色地带,无法被明确的法律覆盖。
要不为什么说.....最赚钱的生意,都在刑法里。
而最容易赚钱的,都在法律边缘。
像这种案子,法官看了其实很头疼的,基本上会各打50大板。
这也是为什么,金胜敢直接说能退回一部分的原因。
除了在法理上占优之外,更是料准了法官会怎么处理。
无非是谁的声音响、态度强,多判点钱了事。
总不能真的上纲上线,让上面难做。
否则不是老寿星上吊、自寻死路嘛......
在金胜看来,无论是丁意远,还是眼前的颜灵,其实都属于无理一方。
一个走灰色地带,打擦边球。
65万多的总费用,他起码能赚一半以上,跟最高端白酒有的一拼。
另一个享受完服务,买完单觉得后悔了,便想着找老板退款。
这还有天理吗?
“好了好了.....现在金律师都说了能拿回来一部分。”
“至于其它花出去的钱,就当给你长个教训。”
“以后可不敢再乱来了。”
“如果你真想要个孩子,就走正规途径。”
“小路不能乱走,会出事的......”
“实在不行,去福利院领养一个。”
颜悦搂着颜灵,小声规劝道。
作为律师的妻子,没见过猪跑,难道还没吃过猪肉啊!
好半晌,颜灵这才平复好心情,朝着金胜道:“金律师,实在不好意思,刚才让你见笑了。”
金胜笑着抬手示意道:“没事,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
“我接触过很多当事人,情绪更激动的都见过。”
“其实法律这个东西....怎么说呢?”
“它不是看你懂不懂,而是看你做没做。”
“就比如这个案子,你虽然不懂法,可你还是去做了啊!”
“总不能说因为不懂法,就一点过错都没有吧!”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我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
“一位79岁的老人,因为在江里放了两个地笼,捕了2斤不到的螺蛳。”
“就是那种很普通,街上卖几块钱一斤的。”
“结果因为‘非法捕捞’罪名,被判了2个月缓刑,罚款8000块。”
“你们说老人家懂法吗?”
“我想除了固定认知那些,应该是不懂的吧!”
“可他做了呀.....那怎么办呢?”
“所以法官有时候,也很无奈的。”
洪志忍不住开口附和道:“这个新闻我看过。”
“律所几个小年轻,还特意拿出来讨论了一下。”
“大家虽然心里很同情,可事情已经发生,谁都无法改变。”
“..........”
继续闲聊了一会儿后,饭局也散了。
由于几人都喝了酒,便让餐厅帮忙叫了两个代驾师傅。
目送颜家两姐妹上车后,洪志也和金胜上了车。
报了酒店名字,两人便坐在后排聊了起来。
“委托协议,我明天会让她签好,到时候直接寄到魔都给你。”
“好,你看着安排吧!”
“你个人觉得,能退回来的比例是多少?”
金胜默默算了一下道:“以合同上的各种费用‘名称’来推算,大概有60%以上。”
“毕竟来回的机票、住宿、身体检查、药品、保姆......等等。”
“这些都要付出真金白银。”
“对方肯定会把这些费用的记录,全都提交给法庭。”
“就看法官怎么想了。”
洪志点了点头,认可这一点。
随即伸手拍了拍金胜的手臂道:“这次多谢了。”
“以后有任何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给我打电话。”
面对洪志释放出的善意,金胜当然要照单全收了。
本来这种涉及经济类的民事纠纷,费用至少都会在总金额20%左右。
半个小时后,酒店到了。
“洪律,那我明天就回魔都了,咱们电话联系。”
洪志抬手道:“好,等下次有机会,咱们再聚。”
“再见......”
金胜笑着挥了下手。
...........
第二天早上8点半,金胜醒来的时候,手机上有好几条消息。
陈栋已经帮忙订好了回魔都的机票,他需要带给陈正的东西,迟点也会送到酒店前台。
洪志也发了信息,祝金胜一路平安。
并表示下个月有可能会去魔都。
“叮铃铃......”
刚洗漱完毕出来穿衣服的时候,一旁手机响了起来。
“喂....您好。”
“金律师,我是马腾云。”
“哦,你好,是案子有什么新情况吗?”
这个名字,很难不让人记忆深刻。
两位大帝的结合体。
八字不硬莫招惹。
电话那头,马腾云有点急促道:“邱浩宇刚才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用的还是陌生号码。”
“他向我道歉,希望能放他一马。”
“我问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便私自决定去搞游戏外包。”
“他说是因为黎静妍希望能在魔都买房,定居下来。”
“哦....那是他谈了三年的女朋友。”
“于是他就头脑一热,想着拼一把。”
“只要能赢,一切都能解决。”
金胜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
难道是前两天报警之后,蜀黍开始行动了?
否则邱浩宇都跑路了,还能良心发现,主动来联系马腾云道歉。
这根本不现实。
其实金胜心里一直都有个猜测。
就算外债有几百万还不出,邱浩宇只要启动正常的公司破产程序,也只需要承担注册资金的40%,也就是20万就够了。
可他为什么玩消失。
这样一来,不是把事情越搞越大吗?
还有所谓的原告方,映月公司,它竟然敢跟一个注册资金只有50万的新公司,签订金额超过10倍的合同,简直是不可思议啊!
不是所有的中小微企业,都叫‘烟草’。
还有前后态度的不一致,金胜基本上能笃定.....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所以蜀黍一介入,对方立马急了。
金胜此时干脆打开了扬声器。
一边穿衣服,一边开口问道:“那你听完后,自己有什么想法吗?”
“这个.....”
马腾云闻言有点迟疑。
这时候,钟丽娜的声音突然传来。
“电话给我......”
“金律师,如果仅仅只是亏了一点钱,这个对我们家来说,无所谓。”
“就当买个经验教训。”
“可这个叫邱浩宇的干了什么,一出事蒙上头就直接跑路。”
“还让腾云一个人去面对烂摊子。”
“他这是想毁了我儿子啊!”
“所以......我是绝对不会原谅的。”
“金律师,这个案子全权委托给你来处理。”
“我只有一个要求,腾云绝对不能有事,邱浩宇得为他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怎么严重怎么来。”
“费用我再加20万,作为对你个人的感谢。”
真是杀伐果断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宁惹小人,莫惹富婆。’
金胜此时像吃了士力架,瞬间来劲儿了。
立即便郑重道:“好的,钟女士,我明白怎么做了。”
“..........”
挂断电话后,金胜顺手把手机揣回兜里。
嘴上忍不住感叹一声道:“还是民事官司来钱快啊!”
收拾好自己行李,金胜先去吃了个免费的早餐。
下楼退房的同时,也从前台拿到了一个礼盒。
金胜看到里面的东西后,笑着摇了摇头。
一盒鹰牌的花旗参冲剂、一盒印尼的进口燕窝。
不寄快递,而让自己带去给陈正。
目的很显然。
希望自己能去看看两位老人的情况怎么样。
顺便可以跟他通报一声。
“咦......金律师,好巧啊!”
准备走人的时候,突然听到侧面有人喊自己名字。
金胜转头一看,原来是江勤。
自从帮他打赢了‘强J’案,顺带给自己赚了200万之后,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
此时他正搂着一位,看上去颇有点眼熟的美女。
随即笑着回道:“确实挺巧,没成想在这里碰到你。”
“前两个月,我还跟你父亲见过面。”
江勤把手放下来,快步走过来道:“我知道,他回来就跟我说过了。”
两人默契的点了下头。
目前收购正处在节骨眼,有些话可不能随意在外面开口。
特别是有外人在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