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太极少女 > 第57章 刀与剑的战斗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刀为百兵之帅。

又曰:刀为百兵之胆。

刀为百兵之统帅,可见刀在传统武术中的地位。

用刀的人,要有胆气。

正如书法,魏晋公子虽是文人,但是下笔有一种从容的果敢之气。

刀重气势。

剑为百兵之君,为兵器之首。

君既能代表君王,也能代表君子。

故能称王者。

真正的王者必定有君子之风。

君王象征尊贵,剑最能代表君子。

君子正直,宁折不弯,与剑的气质吻合。

第九场比武是华夏武者傅黑雪对战鹰国剑术大师威尔逊。

傅黑雪从小喜欢看古龙的武侠小说,他最喜欢的主人公不是楚留香,也不是李寻欢,而是《天涯明月刀》里的傅红雪。

也许是名字相近吧。

世上没有红色的雪,也没有黑色的雪。

傅红雪从小被关在黑暗的屋子里,训练拔刀。

苍白的手,漆黑的刀。

没有人爱他,刀才是他的朋友。

傅黑雪模仿傅红雪,在黑暗中拔刀。

没有人教他武功,他是自学,但是他自学成才,靠的就是模仿傅红雪,长年累月的拔刀。

威尔逊原本是西班牙人,后来搬到鹰国。

威尔逊非常崇拜西班牙传说中的英雄佐罗。

小时候,当别的小孩沉浸在玩乐之中的时候,威尔逊就拿着树枝练习剑术,别的孩子给这个外来的孩子取了一个“傻瓜”的绰号,因为威尔逊与他们不合群。

还有一个原因是米国作家马克吐温写了一本小说叫《傻瓜威尔逊》,威尔逊正好与小说主人公同名。

威尔逊与傅黑雪很相似,他们都是自学成才,并且成就超越科班出身的武者。

比武开始。

二人慢慢走近。

威尔逊手握剑柄。

傅黑雪手握刀柄。

二人距离两米,彼此站定。

威尔逊出击了,他使出了佐罗的经典剑术——当心一剑。

所谓当心一剑,就是蓄势之后,从胸前刺出一剑,刺向对方的中心位置——膻中穴。

这一剑很直接,却难以破解。

傅黑雪拔刀了,刀从上往下劈,准确无误地正中剑脊。

威尔逊用的是欧洲小剑,这种剑主要是绅士之间用来决斗的,以刺击为主,截面成三角形或者棱形。

威尔逊的当心一剑被破解,剑身断掉了。

小剑很轻,傅黑雪的刀很重。

然而,威尔逊身为剑术大师,岂是浪得虚名,他右手扔掉小剑,左手从剑鞘中拔出一把小剑,以当心一剑刺出。

傅黑雪变化招式,长刀上扬,截住第二把小剑。

还没等傅黑雪喘口气,威尔逊右手抽出第三把剑,以当心一剑刺向傅黑雪的咽喉。

傅黑雪只好撤了一大步。

那知威尔逊左右手的剑如跗骨之蚁,以不同的招式刺过来。

这次绝不是当心一剑,而是弧剑术。

所谓弧剑术,就是利用软剑可以弯曲有弹性的特点,让软剑在碰撞中成弧线攻击。

威尔逊精通三刀流,又会弧剑术,逼得傅黑雪手忙脚乱。

傅黑雪最擅长的是拔刀术,拔完刀如果不能克敌制胜,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终于,傅黑雪受伤了,随后,不断被刺伤。

坚强的他忍住疼痛,坚持战斗。

不是拔刀术不行,而是对手实在太灵活了,剑在威尔逊手中就像被赋予了魔力,能以任何角度攻击,还可以随时舍弃手中剑,甚至可以换手,还可以背手使剑。

傅黑雪身上的伤越来越多。

他的心沉入低谷,十二年在黑暗中苦练拔刀,无论是懊热的夏天还是刺骨的冬日,他都坚持拔刀,可是还是要失败。

傅黑雪站立不稳,摔倒在擂台上,一把小剑抵在他脖子前方。

傅黑雪道:我输了。

威尔逊道:你是一个值得我敬佩的对手。

傅黑雪道:谢谢。

威尔逊伸出手道:一起走吧,我请你喝酒。

傅黑雪道:好。

威尔逊道:喝完酒我就回家了。

傅黑雪道:你不参加后面的比武了?

威尔逊道:不了,我参加世界武道大赛,就是来看看天下的武者,如今看够了,也该回家了,强中自有强中手,我们比起那些修炼出真气的强者来说,差很多,不过我不自卑,热爱剑术,是一辈子的事。

傅黑雪道:你说的很好,我的刀不是最强的,但是热爱刀术,是一辈子的事。

威尔逊说的很对,热爱一件事,不是为了和他人比个高低,喜欢就好。

威尔逊弃权了后面的比赛,因为他知道,他一个一级武者是不可能击败那些武圣的,即使剑术再高,武圣可以施展真气、金丹对敌,这就是降维打击。

傅黑雪一扫气馁,和威尔逊一起喝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