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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路,凌羽看见一屠户在卖肉,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吃过肉。现在看见肉都馋的不行,想还是买了半斤肉,瞥见屠户将猪下水扔在一旁,便问屠户怎么卖。

屠户有些异样地看他一眼,道:“你要想买,四文钱全部拿走。”猪下水大约五六斤的样子,被屠户随意丢在砧板上。凌羽想着这里的猪下水是真的很便宜,在现代买一斤都是三四十元一斤,有些地方还更贵。不过这里的人不怎么会处理,吃起来腥臭,没人愿意吃。除非穷苦人家实在吃不起肉,才会买点。

凌羽点了点头,将钱拿给屠户,屠户将猪下水装好,递给凌羽。买肉共花了十六文钱,凌羽拿起东西,朝着牛车方向走去。

回到家,顾氏迎了上来,看到凌羽买了一堆猪下水,眼中闪过嫌弃。买这么多猪下水做什么,又不好吃”

凌羽说:“书上有记载做猪下水的做法,一会儿我先去试试,娘也尝尝”

听了儿子的话,顾氏不再多言。这几天凌家的饭都是由凌羽做的。凌羽一个在现代生活了三十多年的灵魂,实在没办法心安理得享受凌家人出去忙活了一天还要回来给他做饭,于是就承担起凌家做饭的任务。

虽然家人都有拦着凌羽不让上厨,但是凌羽都搬出一套理论说服了家人,再加上凌羽做饭确实好吃,凌家人也慢慢接受了凌羽做饭的任务。

凌羽将买来的麦芽糖分了点给石头和莲姐儿,剩下让顾氏拿去柜子放好。

凌羽从厨房拿来盆,将猪下水倒进盆里,从灶台下边抓了把草木灰,反复揉搓清洗,等手上这些猪下水全部处理完就已经是不早了。做这些很是费体力活,忙活了一个下午,凌羽的腰一直弯着。刚刚还没感觉,现在很是难受,胳膊也是时时传来酸胀感

这个身子还是太弱了。凌羽这副身体本就就是个读书人,也才十七岁,平时看书就坐一整天,再加上和不三不四的人混上之后,更是沉迷喝酒,身体都垮了。

作为一个有空闲时间就泡健身房的人,凌羽不习惯这么弱的身体。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清瘦,大概一米七四的样子,在现代自己可是一米八八,八块腹肌。以后得多锻炼锻炼,争取长到一米八三以上,将自己的腹肌练回来。

凌羽蒸了几个地瓜掺和在饭里,在这里,大家都习惯吃这个,种植的作物主要是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麦子这些。都是管饱的东西,地瓜三文钱一斤,便宜又管饱,比稻米便宜得多。土地肥力不行,生产技术又落后,一亩肥田大概收获的粮食有两石到三石左右,大约三百六十斤,这还是遇到年岁好的,如果年岁比较差的话,粮食就会少一点。

一斤稻米八文钱。农户种出来的稻米,要先交赋税,剩下的稻米农户将大多数分出来拿去卖,只留下小部分留给自家人食用。如果不掺和着用,根本不够。

凌羽将猪下水加了几道程序,将猪下水去腥,将其炒好,又做了个红烧肉。

香味从凌家灶房飘了出来,路过的行人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心想凌家这不是才欠了债,怎么还能吃这么香的菜。但是谁也没多嘴去问人家做的什么菜,只能心里暗暗羡慕。

凌羽将饭弄好之后,凌家人也相继的从田里回来了。

一家人点着煤油灯在堂屋吃饭,一股肉香味扑鼻而来,凌家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虽然不赞同凌羽去买肉,但闻着这个香味早已经支持不住,看着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纷纷捧场,也没在说什么。又看了眼旁边那烧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不敢下手。

凌父道:“这是什么东西,也是肉做的”

凌羽:“这是猪下水,专门处理过的,你们试试看!”

凌家人相互看了看,炒得倒是油亮油亮,但是众人也知道猪下水都味道,纷纷嫌弃,迟迟没人敢下手。

凌孝抬起筷子在盘子里挑了块最小的放进嘴里嚼了嚼,味蕾瞬间打开。

“好吃!好吃!”完全没有平时自己所吃的那种腥臭油腻的味道。

接着又往盘子夹了几块放进碗中,生怕下一秒有人和他抢。

凌父凌母不相信这种猪下水能好吃到哪里去。

石头看到父亲吃的狼吞虎咽,也夹了一块。

“好好吃。”

潘氏看看丈夫,又看看旁边的儿子,不信邪的也夹了一块。瞬间被这个味道所折服。

“嗯,确实好吃,小叔怎么做的,完全没有平时吃的那种腥臭味!”

凌羽将自己做猪下水的做法告诉潘氏,潘氏也听的认真。

凌父凌母终于相信凌羽做的猪下水味道应该还不错,也纷纷加入战局,一家人狼吞虎咽。

吸溜吸溜,好吃到舌头都要吞掉了。

最后将盘子扫的干干净净,凌羽看着吃的很香的众人,心里也逐渐升起一丝成就感。

在吃完饭后,潘氏收拾碗筷,众人聚在院子里聊天。凌羽告诉凌家人他在县城酒楼找了一份账房先生的工作,过两天就去上班。

凌父问道:“不是要做吃食生意吗?怎么又去做账房先生,而且你还要读书,顾得过来吗?”

凌羽道:“只是临时的工作,吃食生意也不知道能不能做起来,先解决家里目前的窘境,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凌孝也不同意。“挣钱的事我们来操心,你现在的任务是好好学习,怎么能将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

凌羽有些感动,见过许多兄弟阋于墙的场面,为了家产大打出手,自相残杀,没想到自己这个大哥确实对兄弟真情实意,在原主读了这么多年都没考上,白白拖累家里,依然供养弟弟读书。要是换了个人,早就闹分家了。凌羽想,以后自己对这个大哥好一点,不做那种白眼狼的事。

“如今家里困难,我作为家里的一份子,怎能理所当然靠着家里,家里的事都解决不了,以后就算做了官,怎么效忠皇上,如何为官,为百姓做事。

父亲和大哥也不想儿子以后只知道做个霸凌百姓,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吧。而且,做工时间并不长,儿子回家会好好复习功课,不会懈怠学业”

凌父沉默,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本事,无法为儿子提供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还要让自己儿子为家里的一些小事烦忧。

凌孝还要再说什么,被凌父制止。

“那就听你的,我儿有如此决心,我这个做父亲的应该自豪。

不过以后家里情况好一点了,你就将心思放在学习上,不可荒废学业。”

凌母也道:“是这个道理。”

凌羽:“我明白,不会荒废学业的。”

将凌家人安抚好,凌羽便进了屋,准备复习。看了眼放在桌上的一摞书,拿起一本《圣谕广训》随意翻了翻,全是繁体字,还好有原主的记忆,要不然还得重头学起,容易穿帮,被人怀疑就不好了。

凌羽翻开书来背,又练了会字,原以为有原主的基础,写起字来很容易,结果理想很丰满,现实确是骨感的。凌羽这个现代人,对繁体字这种东西看着认识,手却不认识,写了好几个字不是缺这个就是缺那个,凌羽和字较劲了好久,写到最后,慢慢悟出了自己的写法。

夜深,便熄了灯,脱下外套,和衣睡了。

一夜无梦,凌羽一觉起来,神清气爽。凌羽想将做什么吃食生意尽早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