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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大厅里。

小喽啰们纷纷忙碌起来。

潘金莲端坐在长桌前。

面前的桌上摆着大量的酒肉,还有一些罕见的奇花异果。

燕顺撩起修长的裙摆,端坐在桌前,热情的介绍道:“我与二妹最近在外抢了一个大户的货物,发现里面有不少奇珍之物,今日贵客上门,正好拿出来与诸位一同享用。”

宋江精致的面庞上,闪过一抹惊讶之色:“莫非这就是传闻中的人参果,据说外面要卖五十两银子一个呢,今天我们也算有口福了。”

潘金莲一听人参果这个名字,总感觉有种莫名的既视感。

他在打开那小巧的盒子一看,果然如此,里面摆放着一个形似婴儿般的梨子。

这…这不是自己当初教菜园子张青,用来收割智商税的套路吗,没想到生意都做到这里了。

燕顺美眸里闪过一丝疑惑:“潘公子你怎么不吃啊,这可是好东西啊,五十两银子一个呢。”

潘金莲挠了挠面颊:“你们要是想要这东西的话,给我说一声便是,我写一封书信,让人每个月给你们送上一批便是。”

“难…难道这人参果出自潘公子之手,可…可是这等祥瑞之物,怎么可能是人工种出来的?”燕顺纤细的柳眉都紧皱了起来。

潘金莲随意道:“当然是利用一些巧妙的办法,比如说器皿。”

“器皿?”

燕顺沉吟片刻。

潘金莲随机将各种奇花异果的种植原理讲了一通,燕顺诱人的朱唇久久张开,随机一脸钦佩的看着潘金莲:“公子不愧是天下闻名的奇男子,这种点石成金的本事,简直绝了。”

潘金莲淡淡一笑,也没有什么自傲的意思。

这让燕顺更加的钦佩,明明只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却能够谈笑之间聚拢万贯钱财,简直让人惊叹。

而她每天把脑袋别在裙子上,冒着被官兵围剿的风险,一天到晚也抢不了几个钱。

跟人家这么一比,她这么多年简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果然比拼力气的,永远比不上玩脑子的啊。

此时就连旁边的宋江跟郑天寿二女,看向潘金莲的目光里也多了一丝惊讶。

她们本以为潘金莲之所以,能够以一个弱男子的身份闻名江湖,主要是沾了自家妻子武大娘的光。

别人是念在武大娘的面子上,这才对潘公子尊敬有加。

可如今看来,似乎与外面传的不太一样,这位潘公子无论是气度,还是才华,都非寻常之人啊。

在酒过三巡之后。

潘金莲放下手中的酒盏,目光看向面前的黄发女子:“不知燕大头领,将来有何打算,难不成要一辈子待在这里打家劫舍?”

燕顺精致的面庞上,露出一抹苦笑:“要是有选择的话,谁愿意天天待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

她们姐妹三人,除了一身的武艺,也没什么其他的一技之长,既看不懂春秋论语,有不会做什么诗词歌赋。

再加上曾经还因看不惯乡里的恶霸,欺压百姓,霸占良家男子,强占水井,让凡是想喝水之人就要交钱,拿不出足够的钱,还要拿自家相公来抵债。

她当时一咬牙直接宰了那个恶霸,结果没想到此人与当地知府勾结颇深,很快官府便四处张贴榜文,全国通缉。

这走投无路之下,除了落草为寇,已经没有其她的选择了。

至于白面夫人郑天寿,遭遇也很类似。

因为受不了当地狗官,各种苛捐杂税的盘剥,这才在燕顺的邀请之下落草为寇,成为了清风山的三当家。

随着拦路抢劫的次数慢慢增加,当地凶险的名声也传播了出去,最近从当地经过的商队是越来越少了。

再这么下去,别说大鱼大肉了,恐怕连粥都要喝不起了。

毕竟山寨里可是有着七八百的小喽啰,想要养活这么多张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一旁的宋江似乎想说什么,可薄薄的朱唇张开半天,却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要是仅仅招待燕顺与郑天寿两位女子,凭借她在山东丰厚的家产,自然不是问题,一年到头也花不了几个钱。

可是要养活这整整一个山寨的人,那光靠她那点家底,远远不够啊。

潘金莲看着面前满脸惆怅的几女,开口提议道:“有一个地方,或许可以接纳你们。”

“不知公子指的是何处?”

燕顺放下手中的酒盏,美眸看向面前的男人。

潘金莲沉声道:“东溪村的托塔天王,晁盖。”

“晁盖?”

燕顺与郑天寿二女纷纷一愣,心里都泛起了一阵疑惑,这晁盖虽然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女杰,但想要养活整整七八百人,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吧。

潘金莲开口解释道:“你们有所不知,晁天王如今早就今非昔比了,她正带领着姐妹们一起招兵买马,准备入主梁山,广纳天下豪杰,一起建功立业。”

“你们若是带领兵马前去投奔,肯定会受到晁天王的热情款待,将来在梁山里也可以谋得一把交椅……”

在听说了队伍里面,除了晁盖这个带头大姐之外,还有被誉为加亮先生的军师吴用,石碣村的阮氏三姐妹等众多豪杰。

燕顺与三妹对视一眼,都有些心动了。

毕竟那梁山泊可是一个肥得流油的好地方,光是周围的湖泊山林,就有足足八百多里,别说养过区区七八百人了,就是养活七千,七万人都绰绰有余。

比起她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强了何止百倍。

其中最关键的是,晁天王此时正处于创业初期,身边正是缺乏人手的时候。

这个时候她们要是带兵前去投奔,不管是晁盖本人的器重,还是为了其他的江湖豪杰竖立一个,千金买马骨的榜样,肯定不会亏待了她们。

正如同三国时期,曹操最艰难的时候,面对杀女仇人张绣主动来投奔,不但不敢生气,还要主动挤出笑脸,高官厚禄热情接待一样。

晁盖也会好好的招待她们。

潘金莲目光看向一旁的宋江:“不知宋押司将来有什么打算?”

燕顺俏脸上泛起一抹热情,主动邀请到:“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不如公明姐姐随我们一起去投奔晁天王吧,以姐姐的本身,肯定能够谋求一把交椅。”

宋江纤细的柳眉微微皱起:“怕是让妹妹失望了,我去不得。”

“为何?”燕顺神色一愣。

宋江抿了抿红唇,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在山东还有老母需要照顾,而且母亲大人一心想让我入仕途,将来好光宗耀祖不让祖上蒙羞,宋某不敢让母亲大人失望啊。”

“那真是太可惜了。”燕顺俏脸上闪过一抹失望。

潘金莲对此到是没有感到奇怪,毕竟这位黑三娘是山东出身,对于编制身份有着深深的执念,这也正常。

倒不如说这样也挺好的,先让她回去多碰碰壁。

等将来需要帮助的时候,自己去给东京的赵小姐写一封书信,将来用一身官袍作为枷锁,紧紧的束缚在这位黑三娘的身上。

让她双手扶在桌上,她就会老老实实的趴在上面。

宛若一条听话的家犬一样,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反抗,任由别人差遣。

这位黑三娘,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秘书人选,有事秘书干,没事……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