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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东皇太二 > 第172章 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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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念天堂这种逆天神术做保障,曹尼玛自然胆大妄为,只是他尚未洞悉那种奥义,现在不过是边吃苦变参悟,一心二用。

这么做不是曹尼玛自信过头,而是发现只有受尽磨难,阿修罗功的修炼才会进步如飞,不止是灵魂强度和精神力提升如此,奥义的领悟也是如此!

毒气入土,蚀骨断肠,又最是摧残神经,间接刺痛灵魂,曹尼玛硬着头皮坚持,苦苦煎熬,伤了便自愈,死了便复活,如此折腾了一天一夜。

终于,他成功了,三魂七魄都在发光,异彩纷呈,光灵魂强度就提升了一大截,并且是质的飞跃。

因为实现了作用到分魂魄的升级,非凡整体的魂躯晋级,如果将肉身与神魂的境界区分开来,那么曹尼玛现在就是肉身上士中期,灵魂二阶初期,不再是灵魂无修为的肉身成圣之路炼士。

但这个二阶初期又与普通魂修天壤之别,源于他觉醒了十色魂光,在魂修里也是天骄中的天骄!

不过好处虽然到手,可人也到极限了,下一刻曹尼玛像蜡一般熔化,又接着如酒精一般挥发,彻彻底底灰飞烟灭。

但他就是不死,得偿所愿悟透了一念天堂,整套神功也学有所成,很快便重新出现,安然无恙!

“我吸!”曹尼玛通体毛孔化黑洞,竟将毒气统统吞噬,炼化成能量进补!

混元魔功发动,连老毒物都不在话下!!

第六关,伴随着青光万丈,曹尼玛一脚踹烂隔门,大摇大摆步入进来,霸气凛然。

“还有谁!”他咆哮一句,像在英雄联盟或王者荣耀里玩了五杀,飞扬跋扈。

这一刻曹尼玛何其威风,可惜没有观众,第六间刑房死气沉沉,只有一副黑棺木摆在那里。

那是很普通的棺材,不是金丝楠木,也不是酸枝木,更不是紫檀和黄花梨木,为农村里老人过世经常用的爆款,乡下非常流行。

“什么情况?”曹尼玛定睛一看,但是阴阳眼居然无法透视进去。

无奈,他只能上前推开棺盖,而后惊呆了,里面躺着一条狗。

“尼玛,谁这么无聊给狗做棺材!”曹尼玛脱口大骂,喷完之后又皱眉头。

那条狗纯白如雪,像小型狮子仔细一看好生熟悉,是大黑,炎家老祖炎宻的养犬!

“卧槽!”曹尼玛无语,下意识想到了幻术。

然而他将阴阳眼发挥到极致后却无用,看穿不了眼前的幻境,判断成这至少是大能级别的幻术!

“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曹尼玛断喝,紧接着瞳术乱神发动,以幻破幻!

咔!

如一门镜子破碎,眼前画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番光景。

一位娉婷的妙龄少女轻盈走来,姽婳而旖旎,只是面容有些失神,仿佛忘记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像拼命回忆起来。

“泠儿!”曹尼玛不由自主的喊了出来,但对方不理不睬,不言不语,仍作惆怅态。

“唉……曾经以为世界很美,没人流眼泪,吹熄蜡烛,许的心愿全都会实现;原来的我,怀念从前是因为太留恋,懵懂的岁月中,只收藏了简单的想念……”曹尼玛触景伤情,有感而发。

却不料这回对方回话了,丹唇微启,道:“后来呢?”

曹尼玛:“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这是他的真实感受,没心情跟虚幻的人开玩笑,随即再次发动,破除幻中之幻!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第二重幻境破掉后,曹尼玛发现自己躺在熟悉的二手弹簧床上,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自己追寻父亲失踪案,去了天上的灵界!

“真他妈狗血!”曹尼玛用力拍了拍额头,而后起身到浴室冲了个凉,回归屌丝生活。

时间已经早上五点了,他得提前去早市摆摊了,这个月的生意不景气,没挣到什么钱,房租都没着落了。

为此,女友艾丽丝劈腿了,二人劳燕分飞,情人最终难免沦为朋友,不,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来。

曹尼玛没精打采,开着一台敞篷的二手面包车就出发了,车子是自己改造的,非常的“洋气”。

天刚破晓,虽然是夏季,但早上气温还是有点冷,凉飕飕的风袭来,令曹尼玛起一身鸡皮疙瘩。

“唉,我竟然梦到艾丽丝是变性人,真扯蛋!”一路上曹尼玛摇头晃脑,那个梦实在太滑稽。

早市,城管还未上班,是钻空子的好时候,像曹尼玛这样的穷屌丝,又是没爹妈疼的孤儿,摊位费都得躲。

而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路上车辆很少,占道经营也无大碍。

但是能早起买地摊货的顾客,绝大部分是老太婆,而且是家庭不富裕的老太婆,爱挑三拣四又爱讨价还价,故而这种小本生意想赚大钱是不可能的。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厂家直销,刚出的新货,竹棉保鲜袜十块钱八双,各大名牌的都有,丝袜五块钱六双,毛片十块钱一斤……”曹尼玛大声吆喝,喇叭都没有。

然后头顶上方的大楼下起了菜叶雨,全砸在了曹尼玛的摊位上,命中率相当高。

“娘唉~这个神经病又来了,大清早的让不让人睡觉了,我还要上班呢,没休息好怎么行!”怨声四起,附近居民都早已怕了曹尼玛。

因为他是唯一大吼大叫的,别人都不叫卖,因为都是摆地摊当副业的主,不差钱。

“命苦啊,这年头做点小买卖容易吗,不吆喝嘛没生意,吆喝嘛又扰民,要不是老子荣辱观强,早做鸭去了!”曹尼玛很憋屈,从来都以为自己会出人头地,可现实偏偏如此残酷。

想他八岁就在外流浪,靠自己活了下来,并且由于赶上好时代,读书不用学费,所以认识几个大字,精通二位数以内加减乘除,不算彻彻底底的文盲。

可是如曹尼玛这般低学历的人不少,初中毕业出来的打工的何止千万,偏偏就他活的像个鬼。

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别人就那么优秀?曹尼玛淡淡的忧伤。

(本章完)